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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吉中学禁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面向全体学生,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加强师德规范,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特制定以下意见:1、教师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尊重学生的人格。根据家长反映并证实确实体罚学生的,学校将找其谈话,责令教师写一份书面检查,并向全体教师作口头检讨,其检查书存入其档案。2、体罚学生的教师,要主动向学生家长认错、向学生道歉,不得逃避责任。3、凡是体罚学生的教师视其情节轻重,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扣除奖金。当年不得参加评先、不得参加市级以上各级评优课活动。4、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除扣了当月奖金外,还要向全体教师作口头检查,向学生家长道歉。5、对于严重体罚学生、摧残学生身心健康的,除上级处理外,还将提交公安机关给予追究刑事责任。6、建立健全教职工考核制度,切实把教师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情况纳入教职工综合考核内容。7、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机制,积极探索社会、学生、家长评价教师的方式。宅吉中学2007年8月
本文标题:教师体罚学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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