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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管理制度1、考勤管理制度2、纪律作风管理规定3、学习制度4、组织活动纪律5、车辆管理规定6、政府雇员及协税人员管理办法7、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考核暂行办法8、资产管理制度9、督查督办制度10、宣传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11、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12、在线考核责任追究制度13、会议室管理制度14、办公室卫生标准和卫生督办制度15、办文办会制度16、值班管理制度17、公文传递制度18、来人接待制度19、行政效能落实规定20、司机管理办法221、办公楼物业管理规范22、办公楼安全管理制度23、电话费管理制度24、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3考勤管理制度为加强分局考勤管理,强化纪律观念,使日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一、工作时间按市政府公布的作息时间执行。二、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规定时间上班为迟到,未按规定时间下班提前离岗为早退,每次迟到或早退2个小时以上视为旷工1天。三、请假必须事前办理手续。请假在半个工作日(包括半个工作日)以上必须按规定填写请假条。请假条经科室长批准后送分管局长审核,分管局长审核后由分局长签字报综合科备案后生效。请假半个工作日(不包括半个工作日)以内的必须经本科室长同意。未按规定填写请假记录的扣1分;未经科室长同意,离岗半个工作日以内的,发现一次扣1分。病假须有医院诊断证明。四、遇有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事前请假的,首先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并需亲自在事中电话向科室长说明,经科室长批准后报分管局长和综合科备案。未按程序办理的每次扣1分。五、请假时间到期后,要按时销假。未按规定程序销假的一次扣1分。4纪律作风管理规定一、不准工作时间脱岗、串岗、办私事或下棋、打扑克、聊天、睡觉、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等。上班玩游戏,发现一次扣1分;无故脱岗,发现一次扣1分。二、要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未请假而缺勤,脱岗的视为旷工,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半天。如有接送孩子等特殊情况的须事先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报综合科备案。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工每半天扣5分,并处罚款50元。三、无特殊情况,不准工作日中午喝酒。每发现一次扣1分。确因上级检查等工作需要饮酒的,须请示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饮酒。四、不准对办事群众态度生硬、敷衍了事、推诿扯皮;不准借工作名义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室不准刁难企业,增加企业负担。因个人原因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被群众投诉的,被市局或管委会通报批评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五、参加市局及管委会要求统一着装的各类活动,必须规范着装。着装时必须按规定佩带肩章和税务标志符号牌。制服不得单件穿或混穿。通过查岗或日常检查发现未按规定着装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5学习制度一、学习形式1、集中学习。集中学习要保证时间,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时间定在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为了保证集中学习效果,每一位同志都要根据当月确定的学习专题,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有关材料。2、科室学习。各科室每月组织干部学习两次,学习时间不作统一规定,由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自行安排。各科室要按照部集中学习的计划安排和要求,组织干部积极参加分局组织的集中学习、并组织好接下来的分组消化和学习落实。各科室要做到学习有考勤薄、记录本和个人学习笔记。3、个人自学。要自觉增强学习的紧迫意识、忧患意识、争先意识,广泛涉猎各方面领域,扩大知识面,每一位职工都要自己安排时间,坚持集中学习、科室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做到学习的有计划、有重点、成系统。二、学习内容1、理论学习。主要学习内容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党政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政策知识;同时,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工作需求,及时安排学习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领导讲话、报刊重要文章等。2、业务学习。加强对基层党建、税收法规、财务会计6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广泛阅读和认真学习各类业务方面的书籍和报刊资料,使每一位职工都能在工作业务方面成为行家里手。3、培训学习。要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班、学习班;认真参加市局、分局组织的各类考试、考核、竞赛,并努力取得良好成绩,综合科将负责通报考试、考核、竞赛结果。三、学习要求及考核1、学习要求。要自觉遵守有关学习的纪律或规定,自觉增强学习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学习。学习要有学习记录,主要记载每次学习讨论的时间、地点、学习讨论的主要内容、个人心得体会等内容。学习笔记将定期展评,评出优秀笔记,进行通报表彰。2、学习考核。在市局组织的考试中取得前3名的,所在科室及个人在目标管理考核中加3分、在分局组织的考试中取得前3名的,所在科室及个人在目标管理考核中加1分。在分局组织的学习笔记展评中获得一等奖的,给所在科室及个人加1分。对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学习笔记展评表现拙劣的,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根据实际情况给所在科室及个人扣1-5分。7组织活动纪律一、按时参加学习,不得迟到早退,遵守学习纪律。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无故不到者扣5分。二、按时参加集体活动,遵守统一安排,遵守活动纪律,不准擅自行动。不服从统一安排的每人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的一次扣5分。三、会议纪律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不得无故缺席。会场遵守纪律,会议期间要关闭一切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会场。无故缺席的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半小时以上每小时扣1分。8车辆管理规定一、严格执行封车制度。车辆使用领取、上交钥匙时,必须填写《开发区分局机动车辆每日封车情况登记表》,并以此作为科室车辆是否领取、交返钥匙的依据。不按规定履行封车手续的,每次扣1分;无故不上交车辆钥匙的每次扣2分。二、车辆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不能私自出车,坚决禁止酒后驾车、违法驾车,凡擅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等,责任自负,费用自理。因私自出车、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每次扣5分,造成车辆损坏的照价赔偿,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大小凭交警部门认定)的车辆驾驶员禁止再行上岗,并处罚款1000元。三、车辆在规定位置停放,不得在外停放。每发现一次不按规定停放的扣1分,因没有在指定地点停放发生被盗或损坏的后果扣2分,同时要赔偿相应损失。四、各科室车辆驾驶员要做好车辆行驶证、保险卡、路费单、交强险、车船税等有效期的记录检查,保证上述凭证的有效使用。车辆驾驶员不得随意拆换车辆上的设施、所配工具。每发现一次不按规定保管的,扣1分;每发现一次车辆设备拆换的扣2分,并追究损失。五、车辆维修保养实行定点维修,坚持先审批、后修理的制度。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送车维修或擅自购买车9上用品。每发现一次不按程序维修车辆的扣1分,并由维修人员自行负责所有费用。六、驾驶员要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辆清洁和良好的技术状态,不得带故障出车。驾驶员定期进行车辆维护保养,每发现1次不按规定保养车辆的扣驾驶员1分。在管委会或分局组织的车辆卫生检查中不达标的每次扣1分。七、驾驶员出车要依法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出现违章情况。每发生一次车辆违章情况并造成分局不利影响的,扣车辆驾驶员1分。八、公车燃油实行定额制度,超额自负。若有长途出车等特殊情况,经请示局领导后可以额外追加燃油。10政府雇员及协税人员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员管理,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分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分局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采取科室掌握情况、定期上报备案、统一考核考评、集中纳入管理的办法对劳务人员进行管理。二、日常管理第三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第四条根据自身实际,自觉加强税收、法律及计算机应用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熟练掌握岗位技能,不断适应工作需要。第五条文明工作,礼貌待人,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积极协助税务人员做好各项工作,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维护地税部门的良好形象。第六条政府雇员及协税人员应自觉遵守分局请销假等各项规章制度。三、考核第七条政府雇员和协税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11第八条考核分为日常考核、业务考核和民主测评,实行百分制的办法,即日常考核、业务考核和民主测评三项总分100分,分别占比40%、40%、20%。第九条日常考核的满分为40分。日常考核依据为分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日常工作表现、违反工作纪律情况、完成工作质量情况和思想作风情况进行加分、扣分,年终统一折算分值。第十条业务考核的满分为40分,根据分局统一安排,定期不定期组织业务考试,业务考试的满分为100分,按考试成绩的40%折算为业务考核的分值。年终加权平均统算业务考核分值。第十一条民主测评的满分为20分,定期由领导班子、各科室长和其他同志评分,分别占分值的50%、30%、20%,最后按折合平均分作为民主测评考核的分值。第十二条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在评先树优中颁发荣誉奖励。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留岗查看一个月,查看期间没有改善的,退回派遣单位。第十三条因违反劳动纪律,出现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尚未构成辞退条件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扣发半月工资处罚,情节较重的给予扣发一个月工作处罚。四、退回派遣单位12第十四条劳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一)年终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经待岗学习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二)劳务人员有不廉洁行为的,有违法、犯罪行为且被查证属实的。(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分局规章制度,影响工作秩序的。(四)一次旷工超过1天或每考核期间旷工达3天的。(五)工作作风不端正,有不服从工作安排、因私耽误工作、服务态度恶劣、赌博生事、无视领导、向领导隐瞒事实真相等行为的,发生一次进行批评教育,发生两次给予经济处罚,发生三次退回派遣单位。(六)擅自离职或擅自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七)患病或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经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的。(八)派遣合同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五、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东营市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13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考核暂行办法为加强对开发区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规范化管理,激励工作热情,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办税服务厅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地税窗口形象,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办税服务厅所有工作人员。二、考核原则坚持公平公正,有错必究,过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三、考核方法考核采取日常工作考核、纳税人满意度、投诉及曝光扣分相结合的方式。按季考核,季度考核实行百分制,年度考核得分为四个季度考核的平均得分。窗口工作人员季度考核得分=日常工作考核得分+特别得分。其中:窗口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考核得分(100分)=日常表现(80分)+社会评议(20分)四、考核内容及标准(一)日常工作考核内容及标准1、日常表现(80分)(1)考勤(15分)14迟到、早退(包括上、下班及各种会议)每次扣0.5分;擅自脱岗每次扣1分。无故缺勤每半天扣2分;履行请假手续弄虚作假每次扣2分。(2)工作纪律(15分)上岗不按要求着装、税务标志佩带不齐全的,每次扣1分。上班穿拖鞋的,每次扣1分。在工作时间内串岗聊天、上网聊天、打闹喧哗、玩游戏、听音乐、睡觉、吃零食等,每次扣2分。看与工作、业务无关书刊的,每次扣1分。带子女或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的,每次扣1分。违反安全保卫、设施及计算机管理制度的,每次扣1分。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扣1-10分。未按时报送各种资料的,每次扣1分。在服务过程中“吃、拿、卡、要”及接受服务对象礼品的,每次扣5分。违反办税服务厅收费管理规定,加收不合理收费或在厅外收费的,每次扣2分。(3)服务质量(20分)优质服务实行“五个零”标准。①“零距离”未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办事程序和需提交的材料的,每次扣1分。不能及时、准确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的,每次扣115分;拒绝答复服务对象咨询的,每次扣1分。在岗期间不接听或不及时接听电话的,每次扣1分。已作退件处理的业务,未向服务对象充分说明理由,或在申办人明确要求提供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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