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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教育/培训 > 石家庄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1-石家庄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是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基础教育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抓手,直接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的质量,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石家庄市作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国家级实验区,将切实做好实验区各项工作,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完善我市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充分发挥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二、实验目标与原则(一)实验目标1.构建评价体系。以教育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框架为蓝本,结合我市中小学教育实际,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核心构建具有区域特色、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为素质教育的纵深推进提供可靠保障。-2-2.强化评价导向。坚持育人为本,通过综合考查学生全面发展情况评价学校教育质量,切实扭转当前普遍存在的单纯以学生学业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形成通过评价促进中小学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长效良性机制。3.促进教育发展。通过全面分析把握教育质量整体水平,科学运用评价结果,重视学校进步幅度和努力程度,改变过于强调甄别和简单分等定级的做法,为制订教育政策,加强教育管理,促进区域间教育均衡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决策。(二)实验原则1.坚持点面并行。在5个省级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3个市级实验区、4所直属高中和46所项目研究学校启动评价工作,通过区域全面推进和项目研究学校带动,逐步积累改革经验,健全评价体系,完善改革实施方案和工作机制,推动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全面展开。2.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评价的基本要求,细化评价指标、健全评价标准、研发评价工具、组织实施评价活动、分析诊断评价内容、形成评价报告及科学运用评价结果,做到评价内容和方法科学合理,评价过程严谨有序,综合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反馈改进落到实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整个过程都要保持高度的规范性和科学性。-3-3.坚持统筹协调。全面推动中小学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改革升学招生考试制度,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和兴趣特长的考查,逐步将5项内容、20项指标纳入升学考试评价。使各项政策措施相互配套,各方力量相互配合,各部门和全社会凝聚共识,发挥优势,形成合力;注重发展性、增值性评价,满足学生、学校多方面的发展需要,鼓励中小学办出特色。三、主要任务(一)研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以教育部指标框架为基础,以实现石家庄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为目标,从质量概念的内涵分析出发,从历年教育质量调查结果中提炼出相关的因素,逐步归纳不断聚类,对各项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研究,并不断拓展、完善,依据国家中小学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办学行为的要求,结合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的性质和特点,选取一定标本量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通过监测跟踪、积累数据等方式,逐步调整充实和完善评价标准、评价方式方法,积极探索构建特色化的评价标准,组织力量参与研制开发基于实际、简便易行的评价工具,形成符合石家庄市基础教育发展实际、具有石家庄特色的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二)制定基于课程标准的教育评价政策根据综合评价的要求,制定全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方-4-案,明确综合评价的主要内容、方法、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等。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构建以学业水平为基础、结合学习经历与学习过程评价的多元评价手段,通过自我评价、他人评价、学科测试、问卷调查和教育统计数据,辅助以现场观察、个别访谈、资料查阅等方法,科学设计评价流程,注重客观数据和事实,注重学生进步程度和学校努力程度,积极引入增值性评价,增强学校效能意识。鼓励各县(市)、区根据全市政策,完善区域教育质量评价政策。(三)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把评价作为全面了解教育教学状况的手段、发现和诊断教学问题的方法、改进教学行为的依据,在剖析真实情况和水平的基础上,寻求影响教学质量的诸多因素,并进行反馈、诊断和改进,实现“标准-教育过程-评价”的一致性,构建科学的教育质量保障循环系统,进一步推动教育管理、教学研究和学校发展等方面的转型。(四)构建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数字化管理平台建立并完善石家庄市中小学教育质量数据库和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数字化管理平台,包括学生基础信息、教师基础信息、测试工具、测试结果等,实现试题管理、试卷管理、数据分析、报告生成、在线调查、基础信息维护、数据抽样等自动化功能,实现评价工具的智能化和动态化管理,保持评价的公正性。-5-(五)构建评价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的机制通过向社会发布综合评价结果,引导社会逐步建立全面的、全新的教育质量观。进一步统筹规划协同推进相关改革,健全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配套政策。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健全学校督导和教学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规范办学行为等,形成推进素质教育的合力。引导各县(市)、区和学校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在全市综合评价框架下有重点的建立以校为本的评价方案。四、实验周期和进度安排(一)实验周期根据教育部总体工作安排,实验周期定为3年一轮,即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二)进度安排准备阶段(2014年1月-6月):1.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培训,明确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总体要求。2.研究制定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推进措施,建立保障机制。3.成立石家庄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团队和工作团队,并开展相关工作。4.确定省、市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和项目研究学校,-6-开展实验研究。5.召开石家庄市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启动大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6.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市属高中和项目研究学校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机制,启动实验工作。实施阶段(2014年6月-2015年9月):7.根据教育部“指标框架”要求,研究制定石家庄市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发评价工具。8.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市属高中和项目学校构建起基于自身实际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开发出评价工具。9.组织专家对实验县(市)、区和项目学校进行评价内容、步骤、技术操作等方面的指导、培训。10.协同推进课程改革、招生制度改革、现代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等相关改革。11.组织专家对县(市)、区,项目学校进行试测,在试测基础上,召开有关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中小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和家长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调整、补充和完善指标体系及相关评价工具,完善实施方案和操作流程。深化阶段(2015年10月-2016年3月):12.推广评价工作典型经验。13.组织专家对县(市)、区进行大规模培训。-7-14.网络平台试运行,组织数据填报。15.对各县(市)、区推进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情况进行督导。16.组织有关专家及实验区有关人员,共同分析监测数据,共同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状况,形成多个层面的评价报告:评价总报告、分区评价报告、分学段评价报告、分维度分项报告、影响因素分析等。17.反馈评价结果。总结阶段(2016年4月-2016年8月):18.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全面优化评价工具;健全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机制。19.全面梳理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总结改革实验成果。组织召开经验总结交流会议,推广典型经验,形成典型案例,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20.迎接教育部评估验收。五、工作机制(一)分工合作协同推进机制一是建立市、县、校三级联动机制。石家庄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教育质量评价改革工作的统一规划,重点负责制度机制建设、中小学教育质量标准制订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并实施市级区域教育质量监测;各县(市)、区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及有关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实验区实验工作的组织领导,重点开展专题性的教育质量监测,针对-8-课程实施、学校均衡发展、学生学业负担状况等教育教学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度调查与对策研究;各项目学校要成立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有关评价改革项目,开展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指导教师提高教学评价能力,正确运用评价结果,发挥形成性学生学业评价的激励和诊断功能,基于实证改进教育教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是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基础教育处组织指导、质量监测中心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合作机制。基础教育处负责宏观调控,统筹组织市级培训,改革中考制度,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协调各项工作顺利发展;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制定质量标准和评价指标、开发学科测试工具、分析学业质量数据、撰写学业质量分析反馈报告、制定学业质量测试评分标准,同时完成区县测试结果的反馈。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切实负责,并在承担各自职责的同时,加强信息沟通,增强工作合力,逐步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二)建立评价结果报告与反馈机制对采集评价数据、教育质量综合调研数据、督导和教学视导等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整合其他相关考察材料,形成系列报告。根据报告的评价结果为教师改进教学提供帮助与指导,利用评价结果分析学情,基于证据改进教学,根据结果组织校长、教导主任开展主题培训和工作会议,反馈学校的教学质量、挖掘其问题,帮助学校分析原因、寻找对策、提供业务支持。-9-(三)评价结果的改进和调控机制充分发挥学业质量评价诊断功能,坚持以评价促发展的基本原则,根据监控的结果总结学生学习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采取激励措施和进行教育问责、并提供区域层面上的政策改进建议。(四)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专业支持机制积极探索和培育第三方评价专业组织,建立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共同参与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运行机制,由政府面向社会和市场,经招标、评标、公示和竞争性谈判等程序,确定独立第三方机构开展教育质量评价,由专业机构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方法支持,全程参与和监督各项教育改革推进情况和实施成效,及时全面总结各地经验,发现问题及不足,有针对性地为下一步改进工作、科学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六、预期成果形成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报告;形成区域教育质量提升示范特色案例;建立教育质量综合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数字化评价管理平台;完善区域教育发展监测机制。七、组织保障(一)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制定全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方针、政策、-10-规划,并组织实施;检查、督导、评估各县(市)、区和学校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研究、解决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实施实验区工作。市教育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和5个省级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3个市级实验区、4所直属高中和46所项目研究学校相关人员组成“石家庄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工作组”(见附件2),负责综合研究教育质量评价改革工作,同时协调推进学业发展、品德发展水、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小组的工作;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石家庄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负责日常工作。(二)保障条件1.资金保障。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所产生的费用由市、区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承担。市财政设立“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石家庄实验区专项经费”,每年投入100万元,并纳入政府教育经费预算,保障评价工具开发、系统引进、测试命题、统
本文标题:石家庄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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