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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第三章城市性质规模的确定
第五章城市性质、规模的确定第一节城市性质的确定第二节城市规模的确定第一节城市性质的确定一、城市性质的含义国标《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城市性质是指“城市在一定地区、国家以至更大范围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担负的主要职能。”城市性质代表了城市的个性、特点和发展方向城市性质的确定及其方法一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认识和确定城市的性质(1)城市的宏观综合影响范围:城市的宏观综合影响范围往往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综合的区域,是城市的区域功能作用的一种标志(2)城市的主导产业结构强调通过对主要部门经济结构的系统研究,拟定具体的发展部门和行业方向。(3)城市其他主要职能其他主要职能是指以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作用为内涵的宏观范围分析和以产业部门为主导的经济职能分析之外的职能,一般包括历史文化属性、风景旅游属性、军事防御属性等。二、城市的主导产业1.城市产业的划分(1)主导产业:是城市经济的支柱部门,也是城市地区的专业化部门是城市经济的核心,是左右城市经济发展规模、带动城市经济结构成长、推动城市经济增长的主要产业部门(2)辅助产业:又称与主导产业相关联的产业。是围绕主导产业而发展的协作配套产业和服务性产业为主导产业提供产前服务,提供原料、材料等生产。对主导产业的产品或三废进行再加工的产业,或是由主导产业派生出来的关联部门。(3)基础产业:是城市经济系统运行和发展的基础,包括为城市消费服务的自给性生产和交通、动力、供水及科研、行政、文化、教育、卫生、贸易、金融、财务等产业。2.主导产业的特征(1)主导产业所生产的产品主要是供应城市以外地区的(2)在城市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能在一定程度上支配城市经济的发展。(3)是新兴的产业部门,能广泛吸收新技术,并促进新技术发展,在一定时期内能维持较高的增长率(4)与其他产业部门有较高的关联度沈阳: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汽车产业、化工医药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长春:汽车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光电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二、城市职能1.城市职能国标定义:城市在一定地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分工。基本职能:指城市为城市以外地区服务的职能非基本职能:指城市为自身居民服务的职能基本职能是城市发展的主动和主导的促进因素2.城市职能分类(1)行政中心城市一般具有行政、经济、文化、交通中心职能。全国性的中心城市: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区性的中心城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等(2)某种经济职能城市工业城市以工业生产职能为主,工业用地及对外交通用地占城市最大比例。可按工业构成划分为:单一性工业城市:石油化工城市;矿业城市多种工业部门的综合性工业城市:唐山交通城市对外交通运输职能决定了城市的性质,对外交通用地及由此发展的工业用地比重突出。按运输条件可划分为:铁路枢纽城市:郑州、柳州、西安海港城市:连云港、天津内河港口城市:南京水陆交通枢纽城市:武汉(3)其他特殊职能城市如:历史文化名城和革命纪念性城市:延安风景旅游和休疗养城市边防城市经济特区城市等确定城市性质时应注意1.要突出特色2.不回避难免的“雷同”3.避免罗列如某某工业、、、、、某某工业为主的城市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2000年:沈阳市是辽宁省省会,全省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东北地区最大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2011年:沈阳市城市性质为“辽宁省省会、国家中心城市、国家先进制造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省会,著名的泉城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环渤海地区南翼和黄河中下游地区的中心城市。上海: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和航运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并将逐步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江西省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以电子、农林产品加工为特色的综合性工业城市和京九铁路沿线的贸易旅游口岸,省级历史文化名称城。第二节城市规模一、城市规模的含义国标《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城市规模是指“以城市人口和城市用地总量表示的城市的大小”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用地规模随人口规模而变意义:用地的多少、公共生活设施和文化设施的内容与数量、交通运输量、交通工具的选择、道路的等级与指标、市政公用设施的组成与能力、住宅建设的规模与速度、建筑类型的选定、郊区的规模以及城市的布局等,无不与城市人口的数量与构成有着密切关系。因此确定城市规模是城市总体规划首要工作之一,是城市规划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二、城市人口规模预测1.城市人口规模计算中基数的确定包括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居住人口城市非农业人口(市区与近郊区的非农业人口)一年以上的暂住人口沈阳已经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划分,统一为“居民户口”2.城市人口的变化。一个城市的人口始终处于变化之中,它主要受到自然增长与机械增长的影响,两者之和便是城市人口的增长值。(1)自然增长:自然增长是指人口再生产的变化量,即出生人数与死亡人数的净差值。通常以一年内城市人口的自然增加数与该城市总人口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的千分率来表示其增长速度,称为自然增长率。自然增长率=(本年出生人口数-本年死亡人口数)/年平均人数×1000‰出生率的高低与城市人口的年龄构成、育龄妇女的生育率、初育年龄、人民生活水平、文化水平、传统观念和习俗、医疗卫生条件以及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密切关系。死亡率则受年龄构成、卫生保健条件、人民生活水平等因素影响。目前,我国城市人口自然增长情况,已由解放初期的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的趋势转变为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我国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一般在10‰一12‰左右。(2)机械增长:是指由于人口迁移所形成的变化量。即一定时期内,迁入城市的人口与迁出城市的人口的净差值。机械增长的多少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条件以及国家的城市发展方针政策密切相关。机械增长的速度用机械增长率来表示,即一年内城市的机械增长的人口数对年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的千分率。机械增长率=(本年迁入人口数-本年死亡人口数)/年平均人数×1000‰人口增长速度和发展规模是受自然增长率和机械增长率所支配。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应当是有计划的,机械增长是受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国家政治经济形势所决定的。三、城市用地规模根据人口规模预测的结果和国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确定。用地规模=人口*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规划的城市人均用地有比较严格的规定。一般为人均100m2左右,用地偏紧的城市控制人均用地可控制在80m2以内,少数等级比较高或用地比较多的地区也不应超过人均120m2沈阳市目前: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总人口810.6万人,面积1.3万平方公里在未来20年的规划中,沈阳中心城区面积将由现行规划的1150平方公里调整至1866平方公里,增加716平方公里,人口将达到1050万。本章重点1.城市性质的确定2.城市规模的确定
本文标题:第三章城市性质规模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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