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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工作方案
1附件1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工作方案国家林业局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为了查清我国湿地资源现状和动态变化情况,为全国湿地保护管理和履行《湿地公约》服务,在中央财政支持下,国家林业局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以下简称“湿地调查”),对全国(港、澳、台除外)面积大于8公顷(含8公顷)以上的近海和海岸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以及宽度10米以上,长度5公里以上河流湿地进行全面调查。为确保湿地调查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方法与流程本次调查以省(区、市)(以下统称“省”)为总体,每年完成部分省的调查任务。湿地调查工作分为一般调查和重点调查两种方式进行。一般调查:遥感数据处理、判读、信息提取、汇总、成图等任务主要由国家层面组织的技术支撑单位进行,省调查队伍协助技术支撑单位进行遥感现地判读和验证。一般调查中的其他任务由省调查队伍承担。重点调查:重点调查主要由省调查队伍承担,技术支撑单位提供统一区划的图面资料以及湿地分布和面积等数据,供省调查队伍使用,并进行技术指导。一般调查和重点调查的数据统一由各省进行汇总,同时,技术支撑单位为各省数据汇总、报告编写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审核各省调查成果。技术支撑单位在对各省调查成果进行审核后,上报全国湿地调查技术负责单位进行汇总,全国湿地调查成果由全国湿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鉴定和发布。调查工作流程见附图1。二、工作组织及职责在国家层面成立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建专家技术委员会,明确技术负责单位和技术支撑单位。(一)领导小组由国家林业局主管领导,局湿地办、资源司、保护司、科技司、规划院、中南院等单位领导共同组成。组长:印红副组长:马广仁、李忠平、周光辉成员:王祝雄、刘永范、胡章翠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决定湿地调查有关重大问题;落实湿地调查资金;审定和发布湿地调查成果。(二)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马广仁副主任:刘国强、熊智平、马洪兵成员:鲍达明、王福田、刘平、雷霆、陈雪峰、武立磊、杨锋伟、唐小平、张明祥、黄桂林、但新球、刘晓农、吴南飞、孙卫东、黄大明、唐莉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管理和协调湿地调查的日常事务;研究提出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并向领导小组报告;负责定期召开湿地调查省际联系会议;组织全国湿地调查成果的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全国性成果审定会;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三)专家技术委员会本次湿地调查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部分调查项目采用的技术方法具有创新性,需要成立国家层面专家技术委员会。专家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定调查技术规程及有关技术文件;对调查中技术问题进行咨询;参与国家和省湿地调查有关培训和检查验收;负责全国调查成果的评审;承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议需由技术委员会研究的其他事项。(四)技术负责单位本次湿地调查的技术负责单位为国家林业局湿地资源监测中心(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全国湿地调查的技术组织、协调、指导、培训和成果统计汇总工作,并承担专家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技术负责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及有关技术标准;审查各省实施细则;负责全国有关调查方法、成果统计汇总等技术指导和培训;构建与维护全国湿地调查数据库,汇总全国调查成果,编写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报告;承办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五)技术支撑单位2009年,技术支撑单位包括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清华大学3S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指定省一般调查中的遥感资料处理、区划、判读、面积数据汇总,为各省调查提供湿地基础图等任务;指导制订省级调查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审查省级调查实施细则,上报国家林业局湿地资源监测中心最后审查;指导省级调查成果汇总、调查报告编写以及成果审核;反馈调查过程中有关技术问题,并协助修改完善有关技术规定和标准;承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六)省级调查机构各省应当根据国家工作组织安排,成立湿地调查组织机构、技术咨询机构和调查队伍,承担相应的组织管理职责和技术任务。主要职责包括:组织编制并上报湿地调查省级实施细则、工作方案;组建并培训湿地调查队伍;协助一般调查中的遥感判读外业工作并完成其他调查任务;完成重点调查任务;汇总和提交湿地调查成果;及时上报调查中的有关问题;筹措配套资金。三、工作计划及任务安排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从2008年开始,计划2012年结束,分为准备、实施和成果汇总三个阶段。(一)准备阶段2009年实施调查的6个省准备工作到2009年3月结束,其他省准备工作到2009年10月结束。主要包括:1、技术准备2008年12月底之前,完成《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及相关技术标准的编制,组织技术培训;2009年2月底之前,2009年实施调查的6个省完成调查实施细则及工作方案的制订;3月底之前,技术支撑单位及技术负责单位完成6省实施细则的审查,以及遥感、地形图等资料购买和数据处理等;其他省的实施细则、工作方案、培训等准备工作在2009年10月之前结束。2、组织准备国家和省分别组建调查领导、日常管理、技术支撑、技术咨询机构,组建调查队伍;制订《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工作方案》、《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成果检查验收规定》。3、其他准备技术支撑单位购买和分发遥感资料、地形图等;各省准备调查所需的设施设备等。(二)实施阶段实施阶段从2009年3月到2012年12月结束,分年度安排部分省进行湿地调查和统计汇总,各年度调查任务见表1。表1各省湿地调查年度安排表年度调查省份2009北京、天津、吉林、黑龙江、江苏、广东6省20109个省,具体名单待定20119个省,具体名单待定20127个省,具体名单待定全国湿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指定一个技术支撑单位与省调查队伍共同完成调查任务。技术支撑单位的具体分工见表2。表2技术支撑单位任务分工表单位名称2009201020112012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吉林、黑龙江、龙江森工、大兴安岭森工待定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江苏、广东清华3S中心北京、天津(三)成果汇总阶段2012年为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成果汇总阶段。上半年主要对已完成调查任务的省份进行汇总,下半年对新完成调查任务的省份进行汇总,形成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成果。四、质量管理为了确保调查成果准确可靠,各省应严格按照《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相关标准以及各省实施细则执行,调查各环节要严把质量关。全国湿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制订调查成果的检查验收办法,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成立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专家参与的检查验收队伍,进行质量检查和成果验收。国家层面的遥感判读,可以邀请专家在技术支撑单位之间交叉进行验收,各省调查人员应配合进行遥感现地验证。各省调查成果在各省调查管理部门组织自查后,由技术支撑单位对成果进行统一验收。省区湿地资源调查一般调查(技术支撑单位为主实施)重点调查(各省为主组织实施)湿地区划遥感判读和验证(技术支撑单位)按遥感技术流程按《规程》制定实施细则地面调查的实施(省区调查队伍)类型、分布和面积数据库和图形库(技术支撑单位)遥感判读和验证地面调查数据汇总和相应图件省调查成果汇总(各省完成、技术支撑单位负责培训、指导和质量把关)全国湿地调查的成果汇总(国家林业局湿地监测中心)全国湿地调查信息管理系统(GIS平台)(国家林业局湿地监测中心)检查验收(根据检查验收办法,技术支撑单位之间交叉进行)检查验收(根据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全国湿地调查的成果鉴定和发布(全国湿地调查领导小组)附图1全国湿地调查及承担单位工作流程示意图全国技术规程及机构成立等各种准备省区实施细则及机构成立等准备工作指导及审查协助判读和验证及其它因子的调查为各省调查提供图件
本文标题: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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