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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证券流通市场案例证券流通市场是与证券发行市场相对应的市场,它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灵活方便的变现场所,而且,其发展变化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动向的晴雨表。本章重点介绍与证券流通市场相关的案例。本章案例主要分成三部分:股票交易、债券交易和基金交易。在股票交易中,首先介绍与股票交易程序有关的案例,然后介绍股票交易的信用交易、期货交易和期权交易三种交易方式,最后对我国证券市场上的违规交易(包括股价操纵、内幕交易和证券欺诈)进行介绍。在债券交易中,主要介绍了上市国债的现货交易和回购交易两种方式,而在基金交易中则介绍了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不同的交易方式。第一节股票交易案例案例1股票被盗卖,换成“银广夏”一、事件过程2001年9月10日,即“银广夏”复盘的第一天,长城证券阜成门营业部投资者付某的5只股票被莫名其妙卖出,同时买进了1300股银广夏,整个股票盗卖和盗买的过程仅为2分多钟。在随后的几天里,类似的股票盗卖事件屡次发生,这自然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对这几起股票盗卖事件,有关专家指出,从技术操作上看有四种可能:(1)营业部内部人员窃取了用户的密码。那么,他必须先清空记录,再修改柜台交易软件数据,这样一定会在数据库上留下修改的记录。(2)营业部内部人员与软件开发商勾结起来做的手脚。这样的话,销毁保存在数据库的修改记录就不是什么难事了。(3)黑客捣鬼。(4)被身边的亲朋好友盗取了密码。2001年11月13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就一起股票盗卖案举行了听证会。原告要求其所在的证券营业部返还被盗卖的股票,并赔偿相关的资金损失等。而被告指出,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这四笔买卖行为不是自己或委托别人自愿进行的行为;而且,被告所用交易软件的软件开发商也出具证明,证明营业部系统的交易记录没有被修改的痕迹等。被告最后得出结论,股票盗买盗卖事件是由于交易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应该由交易者自己承担。二、讨论题请问发生股票盗卖最可能的原因是什么?投资者和证券营业部应该各自承担哪些责任?如果你不幸遇到类似事件,你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在以后的股票买卖过程中,投资者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参考资料:①卢晓平.银广夏股票盗买官司,难打.上海证券报,2001年12月24日②卢晓平.银广夏股票盗买案昨日开庭.上海证券报,2001年11月14日案例2买PT股票,真难?一、事件过程王女士多次想买进某PT公司B股都不成交,她认为是证券营业部没有将其委托指令及时报入交易所。于是王女士想找一家能在9时30分之前将PT股委托报入交易所的营业部,争取时间优先,增加成交的机会。经打听,Z营业部称可在周五9时15分将PT股的委托报入交易所。于是,王女士在6月6日将5.5万美元资金转入Z营业部。6月8日星期五,即PT股交易日,王女士在8时40分来到Z营业部,在计算了PT钢管B股和PT永久B股涨停的价格后,王女士分别于8时52分和8时58分下单买进PT钢管B股3.6万股和PT永久B股1000股。王女士很高兴,以为这次肯定能够成交,但是,第二天才发现,其委托都被自动撤单,仍然没能成交,王女士疑惑不解……二、影响与评析此类问题的出现,主要是对PT股的交易规则不清楚,PT股有5%的涨幅限制却没有跌幅限制,在每周五的9:30—11:30和13:00—15:00期间进行集合竞价交易,在15时集中撮合形成唯一的成交价,交易所在9时30分才开始接受PT股的委托单。但是,由于证券营业部采用系统的不同,其接受委托的方式通常有两种:第一种采用的系统是在每周五9时30分前接受所有的PT股委托,然后存储在证券营业部的电脑主机里,待9时30分交易所电脑主机开始接受PT股委托时,存储的数据统一发送至交易所;第二种系统没有此种功能,即投资者随时的委托都被即时送入交易所,如果投资者在9时25分之前报入PT股委托,交易所电脑主机在9时25分前收到,就会被自动撤单。三、讨论题1.假定要购买某只PT股票,你会如何委托以保证及时成交?了解各类证券的不同交易制度,对投资者的委托成功有什么意义?2.2001年1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新办法取消了“PT”制度,规定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其股票即暂停上市,证券交易所不提供转让服务。请问这项办法的出台会对我国证券市场产生哪些深远影响?参考资料:①朱颖.PT股每周五全天集合竞价成交,交易所接受时间是9:30不是9:15.上海证券报,2001年06月23日②薛莉.中国证监会发布退市新办法“PT”制度明年取消.上海证券报,2001年12月05日案例3B股与深市的大宗交易制度一、事件过程2002年以前,我国B股与A股交易方式的很大区别就是B股除了存在一般的竞价交易制度外,还规定了特殊的大宗交易制度,即允许大宗买卖实行对敲交易。对敲交易是指指定的买方和指定的卖方以议价的方式,对相同的证券,以相同的价格和数量,经证券商撮合而产生的交易。B股对敲交易的规定主要有:(1)对敲交易仅限于股份托管在同一证券商处且不同投资者之间的股份协议转让;(2)每笔交易数量须达到50000股以上;(3)证券商应及时向交易所申报交易有关情况,对敲交易经交易所对敲交易系统接受后,不可撤销;(4)对敲交易的价格上限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加20个价位或当日价位孰高原则决定,下限亦以前一营业日收盘价减20个价位或当日最低价位孰低原则决定。2002年2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标志着深市A股市场开始实行大宗交易制度。该规则规定,大宗交易可适用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基金和债券(债券回购除外)的交易。A股和基金每笔大宗交易申报数量不得低于50万股(份),债券每笔申报数量不得低于5000手。深交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最低限额。大宗交易的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已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日收盘价为交易价。规则同时规定,买卖双方就大宗交易的价格和数量达成一致后,通过同一证券商席位,以大宗交易申报的形式在深交所交易日14:55分之前输入交易系统,由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后成交。大宗交易申报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证券代码;(2)证券商席位号;(3)买、卖双方股东代码;(4)合同序号;(5)交易价格;(6)交易数量。在每日收盘后,深交所将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和成交金额纳入每只证券当日总成交量和总成交金额的统计,但是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不纳入深交所实时行情及指数的计算。大宗交易制度,即对敲交易相对于一般的竞价交易,可以使大宗的买卖以同一价格成交,减少市场的价格波动,符合买卖双方的利益。同时,对敲交易还有利于简化清算程序、防范交易风险等。但是,由于对敲交易是以议价而非竞价的方式进行,因而在成交价格处理上,容易对买卖一方造成不公正。二、讨论题1.对敲交易制度与竞价交易制度相比有哪些优缺点?2.试比较《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与B股大宗交易的规定有哪些区别和联系?3.《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规定,在每日收盘后,深交所将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和成交金额纳入每只证券当日总成交量和总成交金额的统计,但是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不纳入深交所实时行情及指数的计算。请问为什么深交所规定不将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纳入深交所实时行情及指数的计算?4.假设您是一位大额交易商,要进行一起大宗买卖,请问你愿意通过对敲交易还是竞价交易来完成?如果你是一位中小投资者呢?参考资料:①B股“T+1”交易下月初实施深交所释新规则之特点.香港商报,2001年11月22日②B股新交易规则答疑.国际金融报,2001年11月25日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案例4PT水仙退市由于PT水仙已经连续四年连续亏损,且未能就近期扭亏为盈做出具体安排并提出有效措施,所以其申请宽限期未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已经决定,“PT水仙”股票自2001年4月23日起终止上市。由此,中国证券市场出现了第一家退市的上市公司。这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向规范化迈进了重要的一步。一、事件过程该股票于199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为水仙电器。同年8月,它与日本能率株式会社签订合资成立上海水仙能率有限公司合同,新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水仙电器拥有50%股权。1994年11月10日,水仙B股上市。1995年2月25日,与美国惠而浦公司签订成立上海惠而浦水仙有限公司合营合同。该合资公司计划总投资7500万美元,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水仙电器持有45%股权。上海惠而浦水仙公司合资经营连续两年亏损。1997年12月2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定以1225万美元向美国惠而浦公司出让上海惠而浦水仙公司25%股权。1999年5月4日开始实行“特别处理”,股票简称改为ST水仙。因连续三年亏损,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从2000年5月12日起暂停上市,实行“特别转让”,股票简称改为PT水仙。2000年5月24日董事会公告:1997年就美国惠而浦海外控股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双方就20%留存股权达成了保值转让协议条款(转让价不低于0.99美元/股),上海惠而浦水仙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再对PT水仙产生影响;上海水仙进出口公司1999年净利润亏损197.3万元。2000年6月23日董事会公告:同意以657万美元向日本能率株式会社出让上海水仙能率公司45%股权,以73万美元向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出让上海水仙能率公司5%股权。此后,PT水仙不再持有该合资公司股权。2001年4月18日公布2000年年度报告,公司连续4年亏损,当日起暂停“特别转让”。自2001年4月23日起PT水仙终止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2001年3月21日就上市公司终止上市问题答记者问时的表示,PT公司退市后,股票持有人仍然可以通过证券公司卖出手里的股票。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将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根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进入暂停上市,其股票不得再挂牌交易,由证券交易所为其股份提供股票特别转让服务:PT公司终止上市后,证监会将准许合格的证券公司,为终止上市的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由特定的证券公司对该公司的股份进行托管,之后由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这就是说,经过一定的手续之后,退市公司股票持有者最终可以通过该证券公司卖出手里的股票。但是终止上市的公司股份,将依照终止上市的先后顺序,办理转托管及股份转让。然而,PT水仙退市之后,问题还没有结束。日前,PT水仙的9位股东正式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状告上交所和中国证监会。这一行动,使本来已经颇多争议的退市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据了解,状告上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的这9位股东共拥有PT水仙股票数万股。9名PT水仙股东的起诉理由是:上交所与证监会的有关PT股票的政策法规前后矛盾,造成他们在投资PT水仙股票时蒙受了重大损失。他们认为,中小投资者无法在承担市场风险的同时,又承担突如其来的政策风险,因而决定寻求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01年4月27日,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梁定邦在接受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采访时称:“首先我要声明的是每个人都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PT水仙的退市本身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在里面的,不然证监会不会(这样)做的。PT水仙的9位股东如果真是要去做(打官司),那就请他到法院去,法院必定会给他一个公平的审判。”结果到底如何,我们拭目以待。二、影响与评析PT水仙被责令退市了,这是自中国股市建立以来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实施的一项最严厉的处罚措施,在市场引起了不小的震动。监管部门确实动真格的了,政府对国有企业最后的“父爱”终于割舍了,代之而来的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市场面前人人平等。该件事不仅对投资者有警示意义,而且也能启发我们更加深入地思考股票市场发展的意义及其与实体经济发展的联系。首先,以PT水仙退市为标志的退市机制启动,表明商品市场的输家最终不可能成为资本市场的赢家,虚拟资本运行,本质上是以实体经济运行为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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