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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女性与教育教学目的:了解教育对于提高妇女社会地位的重要性,为实现教育过程中的性别平等而作出努力教学重点:教育中的性别分化问题教学难点:妇女教育权利缺失的社会制度分析第一节女性教育的历史一、中国女性教育的历程回顾中国的教育始于三千年前的商代,但女性教育却严重滞后。西周时期,日臻完善的封建儒学以易学的阴阳理论为基础,创立出阴阳相克、男尊女卑、男女有别等一系列价值等级和伦理规范。一、女性受教育的历史与现状在封建社会,女性同时受到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多重压迫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对女性的道德言行、服饰有着严格的规范和标准,要求女性必须遵守。并且精练编撰成书世代相传,形成浓重的社会观念积淀下来,影响至今,最有代表性的有:《仪礼·丧服·子夏传》中的“三从”,女性一生,从幼儿到青年、到老年只能依附三代男性,即父、夫、子,妻子只能在丈夫之下。《周礼·天官》。东汉《女诫》对四德即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做了详细解释。这种以“三从四德”、“三纲五常”为核心的,以“男尊女卑”为特征的限制、束缚、歧视、奴役妇女的封建礼教,把女性的人生价值和受教育的目的定位在“相夫教子”上。结果受教育愈多,依附男人、依附丈夫的从属地位就越低,独立人格失去的就愈多。近代初期暨19世纪中后期,清王朝大力提倡发展洋务,其中的内容之一就是兴办西式学堂,广泛设立各级各类新式学堂,同时提出“兴女学”。1899年,上海创办中国第一所女子学校“中国女学堂”。1902年颁布了系统的学校制度,仍然没有女子教育的位置。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浪潮掀起,在倡导“民权”同时大力倡导“女权”,倡导妇女受教育权,迫使封建王朝在1907年制定并颁发了《学部奏定女子小学堂章程》、《学部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把女子小学教育正式纳入学制。但男女不能同校,男女小学学堂分立。民国初期实行男女同校,但那时能上学的女性还仅仅是少数有钱人家的闺秀,凤毛麟角。1903年清政府建立的新教育制度中,还是没有女子教育的地位。为打破禁忌,近代女性教育者们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他们通过建立女校的方式,为女性提供了走出家门接受正式教育的机会和便利。辛亥革命后,由于孙中山重视女子教育和主张女子教育的蔡元培担任首任教育总长,对旧的教育体制进行了改革。临时政府于1912年1月19日颁布了《普通教育暂行办法通令》和《普通教育暂行课程之标准》,才规定初等小学男女可同校。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清学部奏定《女子学堂章程》,女子学校教育取得了合法地位。但是这仅限于在小学、中学和师范就读。1905年教会办的华北协和女子大学招收女生,这标志我国第一所女子大学的诞生。此后,华西女子大学(1908年)、金陵女子大学(1915年)相继成立。1912年民国政府制订了《壬子癸丑学制》,提出废除教育权利上的男女不平等问题。1919年民国政府教育部颁布《女子高等师范规程》,确立了女子接受高等教育的制度。同年,由民国政府创办的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成立并招生,这是我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所女子大学,它开启了我国女子大学发展的先河。我国女性高等教育也从此走上宁正规化的道路。1914年7月10日,当时教育总长汤化龙在一次讲话中主张禁止设立女子法政学堂,提倡贤妻良母教育。他说:“民国以来,颇有一派人士倡导一种新说,主张开放女子界限,其结果致使幽娴女子提倡种种议论,或主张男女同权,或倡导女子参政,遂至有女子法政学校之设立。”“余对于女子教育方针,则务在使其将来足为贤妻良母,可以维持家庭而已。”1906年,法国聘任居里夫人为第一位大学女教授,但这不说明法国那时已重视女性,而仅仅是因为居里先生因车祸突然逝去,当时只有居里夫人是能接替居里教授执教的唯一人选。因此,索尔本大学才不得不把物理教授的位置给予她。可见,歧视女性不是中国的“专利”,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1920年,国立北京大学首开“女禁”,招收女生。同年北大校长蔡元培聘请在美留学的陈衡哲女士回国任历史学教授,从而产生了中国现代文化史上第一位女教授。19世纪教会学校曾成为近代中国女子教育的主渠道。在妇女很少受教育的年代,知识女性是稀有的。她们可以通过与赏识自己的男性结婚等方式获得男性的支持而进入男权社会,如过去有名的宋氏姐妹;也可以通过知识的学习充实自己的心灵,进入当时受社会尊敬的有知识者的行列,满足逐渐开化的社会需要。1898年中国人自己创办的第一所女校在上海成立,至1903年女子学校就增到17所。1902年时,教会在华学校中女生数目是4373人,仅仅五年之后,到1907年,“仅天主教会在我国江南地区就设立了697所女校,在校学生达15300人。自第一所女子大学诞生之后,在我国由教会相继开办了一系列女子大学。由于这些女子大学与宗教有着紧密的联系,开设了专门宗教课程,课外活动也都带有宗教色彩。为了加强与国外大学的合作,以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许多教会女子大学纷纷在国外注册登记。1927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收回教育主权正式提上议事日程。按照国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承担教会女子高等教育的多个学校纷纷向国民政府注册立案,同时选。举中国人做校长,改造校董会,使中国人在校董会中所占的比例增至2/3左右。自教会女子高等教育的主权从形式上归属中国后,它的办学方针也从传播福音转向以教育为本,学校更主要依据教育自身的规律进行办学。同时,教育部对学校作了立案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女子高等教育的发展。1922年全国国立学校女子中学生人数3249名,占全体中学生数的3.14%。1931年达到56851名,占全体中学生数的14.94%。1931年全国高等学校女生在校人数5180人,至1947年,虽战乱不止,女生在校人数仍增至27604人。抗战期间,为了培养大批有理论武装的妇女干部和做实际工作的妇女运动干部,组织二亿二千五百万妇女参加抗战,陕甘宁边区政府创办了各种女子干部学校,主要有八路军抗日军人家属学校、抗日军政大学总校第八大队、中国女子大学等。其中,中国女大的成立在中国女子教育史上具有特殊的意义。毛泽东在女大开学典礼上说:“女大的成立,在政治上是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它不仅要培养大批有理论武装的妇女干部,而且要培养大批做实际工作的妇女运动的干部,准备到前线去,到农村工厂中去,组织二亿二千五百万妇女来参加抗战。假若中国没有妇女的觉醒,中国抗战是不会胜利的。女大首任校长王明指出,“女大是大时代历史的产物,她有事实上的需要。专门办女子大学来培养妇女运动的干部人才,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创举,而且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的光辉一页”。到1940年,女大学员已达一千多人。中国女子大学先后向各部队输送了一千多名优秀的妇女干部,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1931年全国高等学校女生在校人数5180人,至1947年,虽战乱不止,女生在校人数仍增至27604人。“五四”以来男女平等观念的传播使女性与男性应拥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的思想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因为女性学习的目的不再是为了取悦男权社会,而是为了与男性一起,作为平等的一员参与社会建设,女性的学习内容也就从女性特色教育转变成了普通教育,学习如何做个好女人的传统女性教育逐渐自然淡化。由于男女平等观念的深入,男女同校被普遍的接受,使妇女不必再局限于专门的女性学校内学习,女校也逐渐失去了分隔男女学生的传统存在理由。至改革开放前,中国的纯女性学校只有少量妇联系统的少量妇女干部学校因为政治需要得以存留。新中国建立后,结束了中国女性长期受压迫、受屈辱、受摧残的悲惨历史,和全体中国公民一样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均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由于党和政府一直重视提高妇女社会地位,维护妇女权益,保障女性与男性具有同等的人格和尊严,享有与男性同等的受教育权,从而使女性教育,特别是女性学校教育得到了很大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下面以我国女大学生在校比例看我国女性受教育的发展:1949年,我国有女子普通高校4所,它们是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华南女子文理学院,震旦女子文理学院、国立女子师范学院。建国伊始,这些女子大学因它们的存在表示男女不平等而被撤销。1951年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公立金陵大学、华南女子文理学院与福建协和大学合并,震旦女子文理学院与震旦大学合并,国立女子师范学院也成为新组建的巫南师范学院的一部分。至此,结束了专门的女子普通高校在我国存在的历史。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人们对专门女子高等学校看法的改变,女子高校开始在我国重新出现。从80年代至今,女子高校的创办及发展出现过三次高潮:第一次高潮是80年代中期,女子高校在我国重新出现;第二次是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前后;第三次是1998年至今。女子大学在我国重新出现是多种因素推动的结果。1998年以后,女子高校又有所发展,新出现了一批女子大学,这些高校具体分为三类:一是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如知音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二是专修学院,如浙江女子专修学院、竞男女子专修学院;三是普通高校内设的女子学院,主要有上海师范大学女子文化学院、同济女子学院。我国女大学生发展历程早期阶段:1949-1965年(16年)1949年女大学生在校比例19.77%%;1950年上升到21.2%。1954年达到26.27%。1959年回落到22.58%,1965年达到26.88%。第二阶段:1966年至1977年第三时期:1978年至2011年1980年达30.0%1985年达23.4%、1990年达到33.7%;1995年达35.4%1999年达39.2%2004年达到41%;2006年达到48.06%。2011年达到49%.我国女性受教育得到了稳定蓬勃的发展。二、我国女性受教育现状1.女性平等接受中高等教育200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女生达609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45.7%,比1995年提高10.3个百分点。我国政府努力保证女性平等接受中高等教育的机会,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女性比例显著提高。2006年,普通初中和高中在校女生的比例分别达到47.4%和45.8%;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女生的比例达到51.5%;女硕士、女博士的比例分别达到44.2%和31.4%,比1995年分别提高13.6和15.9个百分点。2.男女童入学率的差距缩小政府致力于消除义务教育阶段的性别差距,不断改善女童的受教育环境。2004年,我国男女童入学率分别为98.97%和98.93%。男女童入学率的差距由1995年的0.7个百分点下降到0.04个百分点。多年来,各级政府积极推动非政府组织开展捐资助学活动,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组织的“希望工程”和“春蕾计划”,资助了大量失辍学女童重返校园。2007,国家财政为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教育经费达1393.62亿元,为1995年的2倍。3.妇女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我国妇女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比1990年增加了2年,十几年间男女差距缩小0.5年。4.扫除妇女文盲成效显著有关部门和全国妇联共同开展了以妇女为对象的“巾帼扫盲行动”。统计显示,2004年全国城镇地区15岁及以上女性文盲率为8.2%,比1995年下降5.7个百分点;农村地区15岁及以上女性文盲率为16.9%,比1995年下降10.5个百分点。全国青壮年妇女文盲率为4.2%,比1995年下降了5.2个百分点,超过总文盲率的下降幅度。从1998年到2002年,我国普通高校在校女生数量增长了两倍,占学生总数的比例也从38.31%增加到43.95%,平均每年增长1个百分点。研究表明,高等教育中女性人数的增长,并不能意味着高等教育的男女平等,在不同层次的高等教育中,多数女生主要进入了中专和大专,而在本科以上阶段的性别差距较大。根据2000年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等阶段的男女比例:中专是唯一女生高于男生的教育阶段大专阶段男女比例大致相等,本科阶段男女生的比例分别为60.6%和39.4%;研究生阶段,男女生的比例则分别为67.4%和32.6
本文标题:第3讲女性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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