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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全球冲突与合作——理论与历史[美]小约瑟夫·奈、[加]戴维·韦尔奇著,张小明译,理解全球冲突与合作—理论与历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第一章世界政治中存在着永久的冲突与合作逻辑吗?如果独立国家消亡的话,那么国际政治的性质将发生变化。但是,世界政府并不会很快产生。P3实际上,民族主义和建立独立国家的愿望,不仅没有消失,而且还变得日益强烈起来。在新的世纪里,国家的数量不会减少,而且很可能还会增加。P3在世界上并非一直都存在着由独立国家组成的体系。从古至今,国际政治有三种形式:p3-51.世界帝国体系(worldimperialsystem),有一个政府主导着与它交往的绝大多数国家的行为(罗马帝国);2.封建体系(feudalsystem),个人的效忠对象和政治义务主要不是由领土边界所决定的;3.无政府的国家体系(anarchicsystemofstates),由相对具有内聚力的国家组成,没有一个更高的政府凌驾于这些国家之上(古希腊城邦,意大利城市国家)。我们今天所说的国际体系,通常是指领土主权国家体系(简单地说,就是“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而且我们把国际政治(internationalpolitics)定义为缺少一个共同主权者的政治,即在各行为体之上没有统治者的政治。国际政治是一个自助体系。P5国际政治思想传统:p6-131.现实主义:权力、均势、军事力量(哲学渊源:霍布斯);2.自由主义:国际制度、合作、贸易(哲学渊源:洛克、孟德斯鸠、边沁、密尔等);3.马克思主义:阶级、剥削,忽视民族主义、国家权力,依附理论(劳尔·普雷维什、卡多索);4.新现实主义:华尔兹;5.新自由主义:基欧汉;(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创建了国家的结构模型,把国家视为理性的行为体,其行为受到国际体系的制约)6.建构主义:建构主义者强调观念(iders)和文化(culture)在塑造国际政治现实和国际政治话语中的重要作用。他们强调利益的主观性以及利益与不断变化的认同之间的联系。建构主义者一直关注诸如认同(identities)、规范(norms)、文化(culture)、国家利益(nationalinterests)、国际治理(internationalgovernance)等等这类重大问题(温特);7.女性主义建构主义者:有关战争的语言与意象(imageries),是世界政治的重要工具,深受性别的影响;行为体(actor)、目标(goal)和手段(instrument)是国际政治理论的三个基本概念,但是每个概念都在变化之中。P13我们需要同时关注不变的因素和可变的因素。国际政治的某些结构性因素,预先限定了事态发展的方向。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了解安全困境和囚徒困境。另一方面,这样的情势并不决定着战争是“不可避免”的。人有选择的余地,人的抉择有时能够避免出现最坏的结果。虽然无政府状态这个大的结构不利于国家间的合作,但是国际事务中的合作还是可以出现的。P27道义主张促成和限制人们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道义(morality)的力量是强大的。然而,道义主张也可能被当作宣传预言,用以掩盖见不得人的动机,而且较强大的国家往往无视道义问题。P29无偏见(impartiality)是很多道义主张的试金石,也就是说,要用相同的标准来判断所有的利害关系。你的利害关系与我的厉害关系要得到同等的关注。P30判断道义主张正确与否,在西方政治文化中有两个不同的传统。一个传统可以追溯到18世纪德国哲学家康德,另外一个传统的源头是19世纪初英国的实用主义者,比如边沁。P30伦理在国际政治中的作用不如在国内政治中那么大。其原因由四个。第一,有关价值观念的国际共识是很少的。在对某些行为是否具有正义性的判断上,存在着文化和宗教上的分歧。第二,国家与个人不同。国家是个抽象的东西,尽管国家领导人是个人,人们用不同的标准分别判断政治家作为国家领导人的行为和作为个人的行为。第三,由于因果原因的复杂性,伦理在国际政治中就很难知道行动的后果,而在国际关系中还要考虑一个复杂的层面,即国家间的相互作用,这使得准确预测结果的难度更大。第四,国际社会的制度特别软弱无力,秩序和正义在国际政治中相互脱节的情况比国内政治中要严重得多。P31-32三种道义作用的观点:p32-391.怀疑论者:道义在国际关系中毫无意义,因为在国际关系中缺少可以维护秩序的制度(institutions)。不仅如此,在国际关系中也不存在共同体的观念,因而没有道义权力与义务;2.国家道义主义者:国际政治的基础是国家社会(societyofstates),它有一些行为规则,但是国家不一定总是严格地遵守这些规则。在这些规则中,最重要的就是主权原则,它禁止国家跨越边界、干涉其他国家的管辖权;3.世界主义者:查尔斯·贝茨(CharlesBeitz),国际政治不仅仅是一个由国家组成的社会,它还是一个由个人组成的社会。世界主义者声称,我们所说的正义应当是指个人的正义。世界主义者认为,现实主义者过于关注战争与和平问题,而他们如果把焦点放在有关分配性正义(distributivejustice),即谁得到什么的问题上,那么就会注意到世界经济相互依存的状况。持续不断的、跨越国界的经济介入有时会缠身极其重要的影响。怀疑论者的观点,即秩序是正义的前提,是很有说服力的。但是,怀疑论者忽视了秩序与正义的权衡(trade-off)问题。国家道义主义者看到了在国家组成的社会中存在着反对干涉的行为规则,从而揭示了维护秩序的制度途径,但是他们对于在什么情况下某些干涉行动是正当的这个问题,没有给予充分的解答。最后,世界主义者把注意力放在由个人组成的社会中,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关于人类共同体的颇有深度的看法,但是这种思路有可能导致极大的混乱,绝大多数人试图找到一种综合的视角,上述各种论点的名称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如何权衡这些论点。进行战争手段的正当性之三个基本原则是:遵守战争法;坚持适当性;不伤害非战斗人员。P35人类既不能完全靠说教(word)而生,也不能仅仅依赖刀剑(sword)而活。P36第二章解释冲突与合作的工具与技巧基本概念:state、country、nation-state、nationp45-471.主权国家(sovereignstate):由主权(sovereign)和国家(state)构成,有两个关键特征:领土(territoriality)与主权。在世界政治中,state与country是同义的;2.“国家”有时指一个国家(country)的政府(government),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指构成政府的机构(institutions)和部门(offices)之结构(structure)与做法(practices)——比较政治;3.nation-state,nation—“民族”这个词语通常是指一个具有共同语言、文化、宗教、历史、神话、认同(或者共同命运观)的群体。“民族”的一个比较合适(但不准确)的同义词应该是“族群”(ethnicgroups)。如果一个国家内的绝大多数公民属于同一个民族的话,那么这个国家就是民族国家(nation-state)。自治(self-government)与自决(self-determination):p47-48国家中的民族群体经常主张自治(self-government)权或者自决(self-determination)权。自决是指自我决定自身政治命运的能力,这常常包括建立国家的主张;主张自治的群体的群体或许也愿意生活在一个多民族国家之中,但可能寻求更广泛的权利和特权,以关照自身的事务。……今天,国际共同体只愿意在下列情形下承认分裂行为,即种族清洗、暴政、国家以暴力方式解体,或者像捷克与斯洛伐克在1993年“和平分手”那样相互间达成协议(这样的情形很少见)。行为体(actor)指的是某个人或者团体,其决定和行为会影响国际政治。P49我们在把国家或者其他团体(如跨国公司或者非政府组织)加以人格化的时候,它可能促使我们错误地假定,这些行为体属于具有自我利益、思想以及意志的单一行为体(unitraryactor)p29-30国家是最重要的行为体的原因:p50-511.除了“失败”国家(诸如索马里、津巴布韦以及阿富汗)之外,世界上的所有国家大体上都有能力控制人员、商品以及货币的跨界流动。虽然没有国家可以施加绝对的控制,但是可以进行有效的控制;2.国家通常是唯一拥有大规模武装力量的行为体;3.只有国家拥有大量得征收和使用税收的权力;4.只有国家可以颁布和执行法律。权力(power):p51权力是实现自己目标的能力。更确切地说,它是影响他人和达到自己所期望的目的之能力。罗伯特·达尔:权力界定为让别人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之能力。权力的转换是指把潜在权力(用资源来衡量)变成实际权力(用别国行为的改变来衡量)的能力。P53迫使他国改变行为,是一种直接地或强制性地使用权力的方法。这样的硬权力(hardpower)既可以依靠奖励(胡萝卜),也可以依赖威胁(大棒)。一个国家可能因为其他国家愿意效仿自己或者接受体系的规则,而在世界政治中实现自己预期的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说,左右世界政治的议事日程和吸引他人,其重要性不亚于在特定情势下改变他国的行为。这种形式的权力,即让别人追求你想要的东西,可以叫做吸引力或者软权力(softpower)行为。软权力所依赖的资源包括思想的影响力或者决定政治议题、影响别人偏好的能力……确立偏好的能力总是同无形的权力资源密不可分,这些无形的权力资源包括建构主义者所强调的文化、意识形态和制度。P53软权力在信息时代后工业化国家的相互关系中变得越来越重要,民主和平思想占了上风;而硬权力则往往在世界上那些正处于工业化或者前工业化发展阶段的地区更加重要。P55如果权威得到其他人的尊重,那么它就可以是权力资源。但是,你可以拥有权力,而不具有权威……权力是一个实证的概念;而权威则是一个道义的、规范的或者法律的概念。权威要求有合法性。P55我们通常把单级体系中最强大的国家成为霸权国(hegemon,来自于希腊语中的“领导者”),把现代两级体系中最强大的国家成为超级大国(superpowes),而把多级体系中最强大的国家称为大国(greatpowers)。P56体系(system)是一系列相互关联的单位。体系的单位或者组成部分之间的互动方式可能有点复杂。我们用结构(structure)这个词来描述单位的权力分布,用过程(process)这个词来描述单位之间的互动。P56国际体系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体系,即政治体系……体系既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理念性的,或者二者兼有之……国际体系是物质因素与理念因素的混合体。P56-57虽然国际体系的排列原则是无政府状态,但是该体系并非无秩序。所有全球互动关系都是有秩序的,因为这些互动关系都呈现出有规则的、大致可预见的格局。大多数情况下,这些互动关系是受规则约束的……一个有秩序的社会体系(比如主权国家的国际体系)之标志是:存在着处理争端的制度与惯例;大多数冲突得到和平解决;存在着一套具有权威性的规则(法律、规章、方针、普遍接受的惯例等);规则基本上得到了遵守;具有对付不遵守规则行为的手段。P57国际体系不是一个台球桌,国家之间的关系不像台球之间盲目地相互碰撞那样,处于无休止的冲突之中。国际体系具有社会性(social)。这是因为,没有一个世界政府(即从权威分布上说国际体系是无政府状态的),并不意味着不存在一个国际社会(internationalsociety)。存在着行为规则(外交惯例、荣誉之类的)等等,简单地说,这些都是“文明社会”(politesociety)的特征。P57-58国际体系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维护其成员的主权与安全。P58(有助于维护体系的稳定)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国际社会中的社会结构(socialfabric)特性。维系国家间关系的规范与制度纽带越强大,国家间关系就越密切,国家防止体系解体的利害关系就更大,国家就有更多的途径防止冲突失控并解决冲突。如果社会因素比较弱,那
本文标题:理解全球冲突与合作—理论与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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