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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机制并不是一个新话题。在组织行为学中就专门讨论激励问题,在委托-代理理论中也研究激励问题。这里我们将激励的概念和范围扩大到了整个供应链及其相关企业上,从广义的激励角度研究供应链管理环境下的激励和激励机制的建立问题。根据组织行为学的基本观点,一个人的工作成绩可以用公式表示:工作成绩=f(能力×动机),即一个人工作成绩的好坏,既取决于人的能力,也取决于人的动机。如果一个人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即动机被激发,那么他取得的成绩就大。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WilliamJames)在对职工的激励研究中发现按时计酬的职工仅能发挥其能力的20%~30%,如果受到充分激励则可以达到80%~90%,也就是说,同样一个人在通过充分激励后所发挥的作用相当于激励前的3~4倍。它反映的是这样一个问题:在现代企业中,人们往往不是不会做,而是不积极地去做。因此企业管理重要问题之一是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而职工积极性是与个人需要和动机相联系,是由动机推动的。可以说,影响积极性的基本因素是人的需要和动机。我们应该明确这样一个观点:人人有待激励,人人可以激励。只有了解人的需要和动机的规律性,才能预测、引导和控制人的行为,才能达到激励职工、调动职工积极性的目的。这就是需要-动机-行为-目标激励模式。从供应链的委托-代理特征去理解,所谓激励,就是委托人拥有一个价值标准,或一项社会福利目标,这些标准或目标可以是最小个人成本或社会成本约束下的最大预期效用,也可以是某种意义上的最优资源配置,或个人的理性配置集合。现在,委托人希望能够达到这些目标,那么,委托人应该制定什么样的规则,使其他市场参与者(代理人)都能够使利己行为的最后结果与委托人给出的标准一致呢?更进一步地分析,激励就是委托人如何使代理人在选择或不选择委托人标准或目标时,从自身利益效用最大化出发,自愿或不得不选择与委托人标准或目标一致的行动。由于每个经济模型都是一个机制,因此,设计激励机制必然要求既定模型应符合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激励是一个心理学范畴,在管理学的应用中,对激励的研究一般限于个人行为的范围。供应链激励因其对象包括团体(供应链和企业)和个人(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两部分而将研究范围扩大为个人的心理和团体的心理。一般地讲,供应链涵盖的社会范围很大,具有社会性,供应链的团体心理即是社会心理。供应链的社会心理作为一个整体具有个体-个人心理的一般特性,即基于需要产生动机进而产生某些行为以达到目标。但是整体毕竟不是个体的简单相加,供应链的社会心理同时又具有其独特的一面。作为众多企业的集合,供应链管理系统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成员企业的积极性不够,核心企业的开拓精神不强烈,有些企业是小富即安,更有一些企业仅安于维持现状、做到不亏损就心满意足了,或者是受到竞争压力和外部某些压力(例如项目失败,市场需求疲软等)而退缩、丧失进取心等。一个企业如同一个人一样,也有需要、行为、动机和目的,也有心理活动,也有惰性,当然也需要激励。供应链激励是供应链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供应链包含组织层(即供应链层)、企业层和车间层等三个层面,可激励对象包括供应链自身、成员企业、企业管理人员、一般员工。其中管理人员(企业家)和一般员工的激励属于企业激励机制的范畴,因此供应链激励主要专注于供应链环境下的成员企业。供应链企业的激励过程可以借用传统的激励过程模型来描述。供应链的激励机制包含激励对象(又称激励客体、代理方)、激励的目标、供应链绩效测评(包括评价指标、指标测评和评价考核)和激励方式(正激励和负激励,物质性激励、精神性激励和感情性激励)等内容。事实上,根据供应链激励的特点,供应链的激励机制还隐含了两个内容:供应链协议和激励者(又称激励主体、委托方)。考察激励主体实质是站在什么角度去实现激励行为,达到什么目的。三、供应链协议供应链激励需要一个好的规则来评判好与坏。供应链协议(SupplyChainProtocol,缩写为SCP)充当了这一角色。供应链协议将供应链管理工作进行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为供应链绩效评价和激励的实现提供了一个平台。供应链协议是将供应链管理工作进行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协定。供应链协议为激励目标的确立、供应链绩效测评和激励方式的确定提供基本依据。激励目标要与激励对象的需要相联系,同时也要反映激励主体的意图和符合供应链协议。激励方式视绩效评价结果和激励对象的需要具体而定。供应链的运作以快速、高效、敏捷等特点而显示出竞争优势,兼容并蓄了许多先进管理方法如JIT、MRPII、CIMS、FMS(柔性制造系统)等的优点。但是,供应链在运作时存在着安全性、法律法规、协商时间、供应链优化、主动性限制、供应链淘汰机制等现实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供应链功能的发挥。针对这几个根本性问题,相应地提出供应链协议,以规范对供应链运作的管理。供应链协议是根据供应链产品生产模式的特点,结合GATT(《关税和贸易总协定》)、ISO9000、EDI、TCP/IP等多方面知识,将供应链管理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使供应链系统能有效控制、良好运作、充分发挥功能。简单地讲,供应链协议就是在一系列标准(供应链协议标准,简称SCP标准)支持下的拥有许多条目的文本(供应链协议文本,简称SCP文本),并且这些文本固化于一个网络系统(供应链协议网络系统,简称SCPNet)中。供应链协议强调供应链的实用性和供应链管理的可操作性,重视完全信息化和快速响应的实现。供应链协议的内容分为三个部分:供应链协议文本(SCP文本);供应链协议标准(SCP标准);供应链协议网(SCPNet)。SCP文本是供应链管理规范化、文本化、程序化的主体部分,包括10个部分:1)定义;2)语法规范;3)文本规范;4)供应链的组建和撤消;5)企业加入供应链条件、享受权利、应担风险以及应尽义务;6)供应关系的确立与解除;7)信息的传递、收集、共享与发布;8)供应、分销与生产的操作;9)资金结算;10)纠纷仲裁与责任追究。SCP标准包括产品标准、零配件标准、质量标准、标准合同、标准表(格)单(据)、标准指令、标准数据、标准文本以及SCPNet标准等。SCPNet分为硬件和软件两部分。硬件为:Internet/Intranet/Extranet、客户机、工作站、网管中心。软件为:数据库、网络系统、SCPNet支撑软件。在供应链协议环境下,企业以期货形式在SCPNet上发布订单(接受订单),寻求供应商(得到销售商)。在这种灵活机制下,保持企业的主动性,并将不能适应的企业从供应链上淘汰出局。企业以接受SCP文本某某条款的形式在供应链中运作,极大地减少加入、组建供应链所需花费的较长谈判时间。供应链通过网管中心来协调由于供应链的优化而带来的利益问题。网管中心一般设在核心企业,并由核心企业负责管理。在经济活动中,供应链由于有供应链协议的严格规定而实实在在地存在,并广泛地形成供应链与供应链间的竞争。
本文标题:供应链企业激励机制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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