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 第6章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投标实物第6章建设工程施工招标6.1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6.2招标文件的编制6.3评标工程招标投标实物6.1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一、资格审查的目的与分类1、资格审查的目的2、资格审查的分类3、资格预审定义及目的4、资格后审定义及目的工程招标投标实物二、资格预审的程序(1)招标人编写资格预审文件(2)公开发布资格预审公告(3)发售资格预审文件(4)投标申请人编写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5)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对资格预审申请书进行评审(6)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工程招标投标实物三、资格预审的内容(1)投标人投标合法性审查(2)审查投标人的经验与信誉(3)审查投标人的财务能力(4)审查投标人的人员配备能力(5)审查拟完成项目的设备配备情况及技术能力工程招标投标实物四、投标申请人应满足的基本资格条件1、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必要合格条件通常包括法人地位、资质等级、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分包计划等具体要求,是潜在投标人应满足的最低标准。2、附加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工程招标投标实物招标人可就下列方面设立附加合格条件:(1)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特别措施或工艺的专长;(2)专业工程施工资质;(3)环境保护要求;(4)同类工程施工经历;(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工程招标投标实物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示例工程招标投标实物五、资格预审的评审1、评审过程初步评审(符合性检查);详细评审。工程招标投标实物1、初步评审初步评审(符合性检查)的检查内容包括:(1)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当完整。(2)投标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和法人授权书应有效。(3)投标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成员)企业资质等级、资信登记等级与承担的工程标准和规模相适应。(4)如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应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人。(5)如有分包,应提交分包人的资信登记、人员和设备资料。未全部通过以上五项符合性检查的投标申请,其资格预审一律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审查。工程招标投标实物2、详细评审资格评审委员会招标人组织资格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工程技术、管理、财务、经济和法律等各类专家组成。工程招标投标实物详细评审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条件:目前采用的合格标准有两种方式:不限制合格者数量;限制合格者数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工程招标投标实物6.2招标文件的编制一、编制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工程招标投标实物《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工程招标投标实物《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工程招标投标实物《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工程招标投标实物招标文件备案规定:《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招标投标实物《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对于发出的招标文件可以酌收工本费。其中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将设计文件退还的,招标人应当退还押金。”发售招标文件:工程招标投标实物《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工程招标投标实物《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编制投标文件所需时间的确定:工程招标投标实物二、招标文件的内容招标文件编制一般包括如下几部分内容:1、投标须知前附表;2、投标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文件的递交,(5)开标,(6)评标,(7)合同的授予;3、合同条款:(1)通用条款,(2)专用条款;4、合同文件格式:(1)合同协议书,(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3)承包人银行履约保函,(4)承包人履约担保书,(5)承包人预付款银行保函,(6)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书;5、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6、图纸;7、工程量清单;8、附件。工程招标投标实物三、招标文件编制示例工程招标投标实物6.3评标6.3.1评标程序6.3.2评标方法工程招标投标实物6.3.1评标程序两段三审:两段:初步评审(初审)---(定性)详细评审(终审)---(定量)三审:符合性评审技术性评审商务性评审工程招标投标实物初步评审符合性评审:1、投标文件的完整性主要包括:①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②重要表格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都已填报;③是否在授权书和投标函上有合法的签字;④投标保证金(额度、提供时间和有效期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等。工程招标投标实物2、投标文件的响应性3、法律资格4、企业信誉5、财务能力工程招标投标实物技术性评审:1、评定施工方法的可行性和施工布置的合理性2、施工能力和经验的比较3、评价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措施的可靠性初步评审工程招标投标实物商务性评审:1、修正算术错误2、评价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清单主要项目单价对比:①和标底对比;②和其他投标人对比◆总价对比: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低于标底的成本价且不能说明理由的,做废标处理初步评审工程招标投标实物详细评审终审程序:1、澄清会议2、符合性评审3、技术性评审4、商务性评审5、推荐中标候选人工程招标投标实物6.3.2评标方法详细评审中所采用的评标方法包括: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二、综合评估法;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法。工程招标投标实物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工程招标投标实物上述“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是指:①招标文件基本完整和实质性的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无实质性偏离和保留(也称偏差);②投标人的资质和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③满足非价格评标标准的各项要求,即有能力和有足够的资源顺利完成本合同的各项任务。工程招标投标实物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程序:1、对完整性、响应性和非价格标准进行评审;2、计算经评审的投标价格;3、提交“标价比较表”,和书面评标报告工程招标投标实物经评审的投标价格考虑因素:应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主要方面如下:①改正投标价格的算术错误;②实施过程必然发生而标书部分又属明显漏项部分,给予增加;③扣除投标价格的备用金(包括不参与竞争的计日工报价);④对招标人认为可接受的非实质性偏离或保留,以量化的货币值,加到投标报价之中;⑤投标人的投标可使招标人产生费用变化时,计算随时间(一般以月为单位)可定量变化的货币,即投资计划—纯现金流量。如果全部从银行贷款时,按年贴现率折成应交利息现值,加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以资比较。⑥如涉外工程时,将投标价格转换为单一货币(以基准日或开标日的官方汇率折算),以资比较;工程招标投标实物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包括设备和货物的采购)。工程招标投标实物经评审的投标价格辨析经评审的投标价格评审价评标价中标价合同价同义词同义词工程招标投标实物合同价是: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B.最低的投标价格C.中标人的投标价格对招标人来说,最经济的报价(最优的报价)是: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B.最低的投标价格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最低价中标工程招标投标实物二、综合评估法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可以采取折算为货币的方法、打分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需量化的因素及其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采用打分方法(综合评分法)时,最高分就可认为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工程招标投标实物综合评价标准及其权重举例:评价标准权重报价50%施工方案20%质量10%工期10%信誉5%业绩5%工程招标投标实物综合评估法适用范围: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上复杂,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勘察、设计、监理、科研的咨询等服务性项目。工程招标投标实物综合评估法评标程序:1、对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进行量化2、加权计算出每一投标的综合评估价或者综合评估分。3、提交“综合评估比较表”,和书面评标报告工程招标投标实物综合评分法中报价部分的评分方法:1、以标底衡量报价得分2、以复合标底值衡量报价得分3、无标底的综合评分(1)以最低报价为标准值(2)以平均报价为标准值工程招标投标实物1、以标底衡量报价得分评标委员会首先以预先确定的允许报价浮动范围(例如±5%)确定入围的有效投标,然后按照评标规则计算各项得分,最后以累计得分比较投标书的优劣。工程招标投标实物[例]某火电站施工采用综合单价合同的邀请招标,评标主要考察4个方面,每一方面再以百分制计分。(1)投标单位的业绩、信誉,权重0.15。内容包括:企业资质等级(30分);企业信誉、银行信誉(20分);同容量主体工程的施工经历(20分);近5年质量回访记录(15分);近3年重大质量、安全事故(15分)。(2)施工管理能力,权重0.1。内容包括:主要施工机具及劳动力安排计划(50分);安全措施(30分);同期工程量(20分)。(3)施工组织设计,权重0.15。内容包括:施工方案(30分);现场组织机构(30分);网络进度计划(20分);质量保证体系(20分)。以标底衡量报价得分工程招标投标实物(4)投标报价,权重0.6。内容包括:投标报价(60分);单价表中人工、材料、机械费组成的合理性(30分);三材用量的合理性(10分)。其中报价项的得分标准以来衡量,当偏差范围为-(5~3)%时得40分;-(2~1)%时得60分;+(2~1)%时得50分;+(5~3)%时得30分;标底标底报价-工程招标投标实物2、以复合标底值衡量报价得分以标底作为报价评定标准时,有可能因编制的标底没有反映出较为先进的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导致报价分的评定不合理。为了弥补这一缺陷,采用标底的修正值作为衡量标准。具体步骤为:(1)计算各投标书报价的算术平均值;(2)将标书平均值与标底再作算术平均;(3)以(2)算出的值为中心,按预先确定的允许浮动范围(如±10%)确定入围的有效投标书;工程招标投标实物(4)计算入围有效标书的报价算术平均值;(5)将标底和(4)计算的值进行平均,作为确定报价得分的衡量标准。此步计算可以是简单的算数平均;也可以采用加权平均(如标底的权重为0.4,报价的平均值权重为0.6);(6)依据评标规则确定的计算方法,按报价与标准的偏离度计算各投标书的该项得分。工程招标投标实物3、无标底的综合评分如果标底编制的不合理,有可能对某些投标书的报价评分不公平。可以不预先制定标底,用反映投标人报价平均水平的某一值作为衡量标准评定各投标书报价部分得分。(1)以最低报价为标准值(适用于简单工程)(2)以平均报价为标准值(适用于复杂工程)工程招标投标实物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A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以标底
本文标题:第6章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19739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