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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绿地规划设计1.1概述生产绿地是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不管是否为园林部门所属,只要是为城市绿化服务,能为城市提供苗木、草坪、花卉和种子的各类圃地,均应作为生产绿地,而不应计入其他类用地。其他季节性或临时性的苗圃,如从事苗木生产的农田,不应计入生产绿地。单位内附属的苗圃,应计入单位用地。圃地具有生产的特点,如许多城市中临时存放或展示苗木、花卉的用地,而花卉展销中心等不能作为生产绿地。由于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的限定和苗木公园市场化,生产绿地已显现出郊区化的趋势。因此,位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生产绿地不参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但在用地规模上应达到相关标准的规定。1.2生产绿地规划指标与规模1.2.1生产绿地规划的指标《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城建[1993]784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生产绿地面积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比率不低于2%;《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005年)规定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1.2.2生产绿地规划的规模园林苗圃的规模一般按其用地面积来划分:大型苗圃面积在20hm2以上,中型苗圃面积7~20hm2,小型苗圃面积在7hm2以下。各城市应依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大、中、小苗圃相结合,合理布局,为城市园林绿化提供优质苗木。苗圃的总面积,包括生产用地和辅助用地两部分。生产用地即直接用来生产苗木的地块,通常包括播种区,营养繁殖区、移植区、大苗区、母树区、实验区以及轮作休闲地等。计算生产用地面积应根据计划培育苗木的种类、数量,单位面积产量、规格要求、出圃年限、育苗方式以及轮作等因素,具体计算公式如下:P=NA/n*B/c式中P——某树种所需的育苗面积;N——该树种的计划年产量;A——该树种的培育年限;B——轮作区的区数;c——该树种每年育苗所占轮作的区数;n——该树种的单位面积产苗量。由于可用土地有限,在我国一般不采用轮作制,而是以换茬为主,故B/c常常不作计算。依上述公式所计算出的结果是理论数字,在实际生产中,在苗木抚育、起苗、贮藏等工序中苗木都会受到——定损失,在计算面积时要留有余地,故每年的计划产苗量应适当增加,—般增加3%~5%。苗圃辅助用地面积不能超过苗圃总面积的20%一25%,一般大型苗圃的辅助用地占总面积的15%一20%,中小型苗圃占18%一25%。1.3生产绿地的类型与布局1.3.1生产绿地的类型根据生产用地的使用性质,生产绿地可分为临时性生产绿地和永久性生产绿地。所谓临时性生产绿地是指近期为城市绿化建设供应苗木、草坪及花卉等植物材料,而中远期将改变其用地性质的一类绿地,如杭州花圃原为城市生产绿地,现在已由以生产、科研为主,游览为辅的功能,转为以展示花卉、结合休闲的游览休息功能为主,定为市公园。永久性生产绿地是指绿地系统规划中规定为生产绿地的城市绿地。1.3.2生产绿地的合理布局苗圃、花圃等生产绿地,一般应设置在城市近郊。大城市的园林苗圃,应比较均匀地分布在市区周围,以便就近出圃,缩短运输距离,提高苗木成活率,如北京的东北旺苗圃、西南郊苗圃和小汤山苗圃,就分别设在市区的西北、西南、东北部郊区。同时,生产绿地的布局应综合考虑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结合,远期要建立的公园、植物园、动物园等绿地,均可作为近期的生产绿地。这类生产绿地的设置既可以充分利用土地、就地育苗,又可熟化土地、改善环境,为远期的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如上海植物园、杭州植物园原来均为苗圃,上海共青森林公园也是由苗圃改建而成。1.4园林苗圃的规划设计1.4.1园林苗圃规划的准备工作(1)勘探由设计人员、施工人员及经营管理者都确定的苗圃地内进行勘查、访问,了解圃地现状、历史、土壤、植被、水源、交通及病虫害等情况,提出初步规划设计。(2)测绘地形图地形图比例尺为1/500~1/2000,等高距为20~50cm。对于苗圃规划设计直接有关的各种地形、地物都应尽量绘入图中。(3)土壤调查根据圃地的地形、地势、指示植物分布,选定典型地区,分别挖掘土壤剖面,进行详细观察记载和取样分析。一般在野外观察记载的有关项目主要包括土层厚度、土壤结构、松紧度、新生体、酸碱度、盐酸反应、土壤质地、石砾含量、地下水位等;采集土样后进行的室内分析项目主要包括土壤有机质、速效养分(氮、磷、钾)含量、机械组成、pH值、含盐量、含盐种类等的测定。通过野外调查与室内分析,全面了解圃地土壤性质,重点搞清苗圃地土壤类型、分布、肥力状况,并在地形图上绘出土壤分布图。(4)病虫害调查主要调查圃地内地下害虫及周围植物病虫害种类及感染程度。(5)气象资料的收集向当地的气象部门收集有关的气象资料,如物候期、早霜期、晚霜期、晚霜终止期、全年及各月份平均气温、绝对最高和绝对最低气温、土表及50cm土深的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冻土层深度、年降水量及各月份分布情况、最大一次降水量及降水历时数、空气相对温度、主风方向、风力等。此外,还应详细了解圃地的特殊小气候等情况。1.4.2园林苗圃的规划设计1.4.2.1生产用地的区划生产用地指苗圃中可以进行育苗的区域。主要分为播种区、营养繁殖区、移植区、大苗区、母树区、引种驯化区和温室区七个部分。(1)作业区的规格生产用地的规划,首先要保证各个作业区的合理布局、每个作业区的面积和形状,应根据各自的生产特点和苗圃地形来决定。作业区的宽度一般可为40~100m,便于排水的地形与土壤质地可宽些,不便排水的可窄些;同时要考虑喷灌、机械喷雾、机具作业等要求达到的宽度。作业区方向依圃地的地形、地势、坡向、主风方向、形状等情况确定。坡度较大时,作业区长边应与等高线平行,一般情况下,作业区长边最好采用南北向以利于苗木生长。(2)作业区的设置播种区�园林植物大部分是用种子繁殖,播种是整个育苗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幼苗对不良环境的抵抗力弱,管理要求精细,所以在园林苗圃的规划设计中,应将其安排在全苗圃中自然条件和经营条件最好最有利的地段播,种区应靠近管理区,以便于进行管理;应选择在地势高而平坦,坡度小于2度的地段;应接近水源,以方便灌溉,土质优良且深厚肥沃,背风向阳。营养繁殖区�营养繁殖区是进行扦插、压条、分株和嫁接的地块,其要求与播种区的要求基本相同。在苗圃的规划时,应将其设置在土层深厚、地下水位较高、排灌方便的地区。移植区�由播种区和营养繁殖区中繁殖出来的苗木,需要进一步培养成较大的苗木时,需要移入移植区进行培育。在移植区中扩大株行距,增加营养面积,因此其面积比繁殖区相应增大,在苗圃的规划设计中,移植区应靠近繁殖区和大苗区,有利于苗木的移植,而且应规划较大的地块,以保证充足的阳光与养分。大苗区�大苗区的特点是株行距大,培育的苗木大,规格高,根系发达,所占面积大,在园林苗圃的规划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大苗区对面积的需求,将其分布在苗圃四周,靠近移植区和交通主干道,有利于苗木的外运。另外,大苗区应土层深厚,地下水位较低,地块整齐的地区。母树区�为了获得优良的种子、插条、接穗、根蘖等繁殖材料,特设立采种、采条、挖蘖的母树区。在苗圃的规划设计中,母树区占地面积比较小,应设置在土壤深厚、肥沃,地下水位较低的地区。引种驯化区�引种驯化区用于栽植从外地引进的园林植物新品种,观察其生长、繁殖、栽培情况,从中选育出适合本地区栽培的新品种。在规划设计中,应设置在地形和土壤比较复杂的地段,使引进的苗木尽可能在各原产地条件相似的地方生长。温室大棚区�温室大棚区投资较大,但具有较高的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区内设置组培室,利用组织培养来提高繁殖系数,培育无病毒的苗木。该区适宜设置在距离管理区较近,便于管理,土壤条件较好,地势高,排水好的地区。1.4.2.2非生产用地的规划苗圃的非生产用地包括道路系统;排水灌系统;各种用房,如办公用房、生产用房和生活用房;蓄水池;蓄粪池;积肥场;晒种场;露天储种坑;苗木坑;停车场;各种防护林带和圃内绿篱;围墙;宣传栏等。(1)道路系统主干道:大型苗圃应能使汽车对开,一般宽6-8m,中小型苗圃应能使1辆汽车通行,一般宽2-4m。标高高于作业区20cm。主要是方便园内交通运输,是各功能区的分界和联系纽带。支道(副道):一般宽2-4m,标高高于作业区10cm,中小型苗圃可不设支道。步道:为临时性通道,与支道垂直,宽0.5-1m。环道:圃周环行道设在苗圃周围,防护林带内侧,主要供生产机械、车辆回转通行之用,一般路宽4-6m。一般苗圃中道路占地面积不应超过苗圃总面积的7%-10%。(2)灌溉系统苗圃中必须有完善的排灌系统,以保证供给苗木充分的水源。其中灌溉系统包括水源、提水设备和引水设施。水源:主要有地面水和地下水两类。指河流、湖泊、池塘、水库等直接暴露于地面的水源。地表水取用方便,水量丰沛,水温与苗圃土壤温度接近,水质较好,含有部分养分成分,可直接用于苗圃灌溉。地下水指井水、泉水等来自于地下透水土层或岩层中的水源。地下水一般含矿化物较多,硬度较大,水温较低,通常为7~16℃或稍高,应设蓄水池以提高水温,再用于灌溉。取用地下水时,需要事先掌握水文地质资料,以便合理开采利用。钻井开采地下水宜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以便于自流灌溉。钻井布点力求均匀分布,以缩短输送距离。提水设备提取地表水或地下水一般均使用水泵。选择水泵规格型号时,应根据灌溉面积和用水量确定。引水设施引水设施分渠道引水和管道引水两种。引水渠道一般分为一级渠道(主渠)、二级渠道(支渠)、三级渠道(毛渠)。可根据苗圃用水量大小确定各级渠道的规格。大、中型苗圃用水量大,所设引水渠道较宽。一级渠道(主渠)是永久性的大渠道,从水源直接把水引出,一般主渠顶宽1.5~2.5m。二级渠道(支渠)通常也为永久性的,从主渠把水引向各作业区,一般支渠顶宽1~1.5m。三级渠道(毛渠)是临时性的小水渠,一般渠项宽度为1m以下。(3)排水系统地势低、地下水位高、雨量多的地区,应重视排水系统的建设。排水系统通常分为大排水沟、中排水沟、小排水沟三级。排水沟的坡降略大于渠道,一般为3/1000~6/1000。大排水沟应设在圃地最低处,直接通入河流、湖泊或城市排水系统;中、小排水沟通常设在路旁;作业区内的小排水沟与步道相配合。在地形、坡向一致时,排水沟和灌溉渠往往各居道路一侧,形成沟、路、渠整齐并列格局。排水沟与路、渠相交处应设涵洞或桥梁。一般大排水沟宽1m以上,深0.5~1m;作业区内小排水沟宽0.3m,深0.3~0.6m。苗圃四周宜设置较深的截水沟,可防止苗圃外的水入侵,并且具有排除内水保护苗圃的作用。排水系统占地面积一般为苗圃总面积的1%~5%。排水渠(4)防护林带防护林带的结构以乔、灌木混交半透风式为宜,既可减低风速又不因过分紧密而形成回流。林带宽度和密度依苗圃面积、气候条件、土壤和树种特性而定。一般主防护林带宽8~10m,株距1~1.5m,行距1.5~2m;辅助防护林带一般为1~4行乔木。近年来,在国外为了节省用地和劳力,已有用塑料制成的防风网防风,其优点是占地少、耐用,但投资多,在我国少有采用。(5)建筑管理区该区包括房屋建筑和圃内场院等部分、前者主要指办公室、宿舍、食堂、仓库、种子贮藏室、工具房、畜舍车棚等。后者包括劳动力集散地、运动场以及晒场、肥场等。建筑管理区面积一般为苗圃总面积的1%-2%。
本文标题:生产绿地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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