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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07中央银行的其他业务
中央银行的其他业务第二编中央银行业务7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2第七章中央银行的其他业务第一节代理发行和兑付国债业务第二节清算业务第三节金银管理业务第四节中央银行业务经营原则第一节代理发行和兑付国债业务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4第一节代理发行和兑付国债业务一、国债的类型按偿还期限划分•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按发行募集形式划分•强制国债和自愿国债按计息方式划分•付息国债和贴现国债按使用用途划分•建设国债、赤字国债和替换国债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5第一节货币发行业务二、中央银行代理发行和兑付国债的意义弥补财政赤字,促进财政收支的平衡。聚集社会闲置资金,加强经济建设。有国家信用作保证,风险小、流动性强,为居民提供可靠的资产选择方式。调整投资结构,加强重点建设,有利于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发展。将国家信用与银行信用结合起来,有利于实施金融宏观调控。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6第一节货币发行业务三、中国国债业务的内容国债的发行•凭证式国债发行完全采用承购包销方式;•记账式国债发行完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国债的兑付•我国现在国债兑付的资金来源是在经常性预算收入中安排当年应偿债务支出。•国债偿还的方式:到期一次偿还法、提前偿还法、抽签分次偿还法、转期偿还法、市场购销法等。第二节清算业务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8第二节清算业务一、清算业务的含义和意义清算业务是央行作为银行的银行职能的体现,是央行对商行的主要服务性业务。它通过票据清算和电子联行系统的运作,服务于商业银行的资金清算业务。中央银行主持清算的意义•有利于缩短资金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效益,节约社会劳动;•有利于提高银行工作效率,增强银行信誉;•有利于中央银行正确制定和执行金融政策,有效地进行金融宏观调控。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9第二节经理国库业务二、国外的清算系统各国央行对支付体系的参与程度表现为两个极端:一是完全不参与——完全由私营机构经营和管理。如加拿大和英国;二是积极参与——从规则的制定到直接提供支付服务。如美国和法国。美联储提供的支付服务:•通过联邦储备账户提供的同业清算服务,可通过同业之间直接转移、互为代理账户、交易银行双方共同在第三家银行设立代理账户、各银行在中央银行设立账户等4种方式进行。•为私营清算组织通过差额清算服务。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10第二节经理国库业务三、中国中央银行的清算业务业务种类•集中办理票据交换;•集中清算交换的差额;•办理异地的资金转移。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11第二节经理国库业务三、中国中央银行的清算业务支付清算系统•支付清算系统的运作原理–商行为客户提供支付服务–商行通过往账、来账进行银行间的资金清算和结算–中央银行提供银行间的清算•支付清算系统的主要类型–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12第二节经理国库业务三、中国中央银行的清算业务支付清算系统•行间支付系统的结算方式–付款行通过支付系统向收款行发出支付信息(指令);–付款行和收款行之间实现资金划转:净额结算或全额结算。•人行建设支付清算系统的新进展–1991年起,人行开始规划建设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2002年10月,CNAPS的主干线——大额支付系统正式投入试运行。第三节金银管理业务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14第三节金银管理业务一、金银管理业务概述金银管理是根据国家金融、外汇管理、金银储备等方面政策的需要,而对金银收购、配售、加工、进出境等方面进行管理的行为。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15第三节金银管理业务一、金银管理业务概述人民银行金银管理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国家金银储备;•管理金银收购和配售;•管理金银收购和配售价格;•审批经营金银的业务;•管理和检查金银市场;•管理金银进出境;•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的实施。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16第三节金银管理业务二、业务内容金银收购金银调拨金银库存保管金银配售金银专项贷款金银制品管理金银进出境管理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17第三节金银管理业务三、金银管理的发展趋势由于国际资本流动电子化的发展,黄金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职能大大减弱。20世纪80年代以来,黄金在国际货币储备中的比重呈不断下降趋势。就我国而言,黄金白银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由中央银行管理还是非常必要的,其趋势大体是金、银一并交易,期货—现货分离,从有形市场向无形市场转变。第四节中央银行业务经营原则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19第四节中央银行业务经营原则一、中央银行业务基本经营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不经营一般银行业务。一般不支付存款利息。资产具有较强流动性。定期公布业务状况。在国内设立相应的分支机构。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中国金融出版社提供山西财经大学王永亮制作20第四节中央银行业务经营原则二、中央银行业务的限制性规定不得直接从事商业票据的承兑业务。不得直接从事不动产买卖和不动产抵押放款业务。不得直接对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不得收买本行股票(当中央银行是以股份制形式组建时)。不得以本行的股票为抵押进行放款。
本文标题:07中央银行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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