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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单位企业档案一、卫生许可证;二、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三、卫生管理制度、水污染报告制度、水污染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四、设施清洗消毒操作规程;五、清洗消毒记录、设施日常检查维护记录六、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七、水质检验报告;八、监督意见书。生活饮用水企业档案企业名称:卫生管理组织组长:成员:清洗消毒记录单位名称:清洗消毒记录承包单位分包单位里程桩号管径(mm)消毒剂种类、数量记录项目施工情况记录管道口径、全长管内杂物清理情况管道冲洗口位置里程、口径管道进水口里程、口径投加消毒剂种类及数量浸泡时间冲洗时间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冲洗水外观色泽出水口安全措施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年月日清洗消毒操作规程1、清洗消毒人员进入现场后,应清理设施周边环境,保持现场卫生整洁。2、应严格检查电器控制系统是否安全,做好对电器设备的监控,防止操作人员发生触电危险。3、应检查设施所有阀门启闭是否正常。4、应检查水箱内外爬梯是否安全。5、清洗消毒环境通风条件不好时,应对设施提前采取相应的送排风措施。6、清洗消毒人员应着经消毒后洁净的工作服、胶靴进入现场进行清洗消毒;进行消毒操作时,消毒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和口罩。7、清洗消毒时,首先应将水箱中的水通过放空管排净;对水箱六壁进行清刷除垢,清除水箱中的沉积物;对铁质水箱应进行除锈处理,锈蚀严重的应重新做防腐层。8、水箱清刷洁净后方可进行消毒;消毒药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清洗消毒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剂使用说明及配比要求进行调配和使用。9、采用喷涂方式进行水箱消毒时,应不留死角。10、采用水箱密闭方式消毒时,水和氯应充分混合,其接触时间不应小于30分钟。11、清洗消毒人员应当使用自来水对消毒后排空消毒溶液的设施进行反复清洗,尤其要重视对进水管阀门至水箱和水箱至出水管阀门间的管段进行彻底冲洗,不留死角,直至达到清洗消毒后水质检测合格。12、清洗消毒后,应清理好所有清洗消毒设备、工具与物品,严禁遗留在水箱内。13、清洗消毒人员应配合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打开进水阀门向水箱注水,盖好水箱人孔盖并上锁。14、现场清洗消毒负责人,应始终对清洗消毒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确保清洗消毒质量和现场操作人员与设施的安全。水源卫生防护制度(1)地下水源的卫生防护一般在水井周围不少于10米(黄土地区为30米)的范围内不许设立生活居住区、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和堆放垃圾、粪便等,要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绿化;在地下水补给区内不要施用有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2)地面水源的卫生防护在取水点周围半径不少于100米的水域内,不准停靠船只和从事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在取水口以上水域内,不准排入污水和废水;在沿岸防护带内不准堆放废渣。有害化学品,不准设装卸垃圾、粪便及有毒物品的码头;沿岸农田不要使用有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3)汲取地面水的卫生要求地面水取水位置的选择是关系水质、水量、取水安全可靠、工程造价及投产后运行管理方便与否等的重大问题,其要求如下:①在河中取水时,取水口应设在远离污水、农田灌溉尾水排入口的上游,入海河流还应避免吸入咸水;在弯曲河段,取水口应选在岸陡水深、泥沙不易淤积的凹岸地段;在顺直河段,取水口应选在主流靠近岸边、河床稳。水位较深的地段。②在水库取水时,一般以远离支流汇入口,靠近大坝的水面以下3米为宜。③自湖泊取水时,取水口可选在离支流远一些的湖泊出口附近。④自塘中取水时,取水口也应尽量选在岸陡稳定、水深较大的地方。⑤取水口位置应尽可能靠近主要用水区,施工条件较好,且取水构筑物不被水淹的地方。在农村分散式给水中,宜设置离开岸边污染带的取水码头,分别伸人河、湖或塘中取水。(4)汲取地下水的卫生要求取地下水的构筑物有管井、大口井、辐射井,渗渠和引泉池等,分别采用深井泵、潜水泵或普通离心泵作为提水和送水工具。在农村分散式给水中,可采用吸筒式压把井吸取浅层地下水,或底阀式压把井吸深20米左右的地下水,也可以采用微型泵或公用水桶从井中取水。管井又称深(机)井,通常用于汲取深20~200米的深层地下水。大口井的口径地较大(一般为1—3米,个别达5—6米),深度较浅,用于汲取浅层(一般为6-20米深,缺水地区亦可深达40米)地下水或岸边渗渠水。渗渠是水平铺设在含水层申,用以汲取深2—4米的浅层地下水的管、渠,渠水流人水井或清水池。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生活饮用水生产卫生要求一、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制管水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和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二、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卫生管理人员,按要求建立健全卫生档案;三、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四、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五、健全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贮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未稍应定期放水清洗;六、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或者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卫生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七、必须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质卫生的设施和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活动;八、生产区和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九、必须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设备和人员,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供、管水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一、负责协调集中供水单位、城市节水办等外部机构,保证生活饮用水的正常供应;二、定期检查水泵、仪表、阀门控制开关等设施,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联系维修、更换;三、经常巡检消防泵、生活泵、污水泵及各类控制开关、按钮、阀门的操作标志,保持正常状态;四、定期组织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按标准对细菌指标超标的自备水进行严格的消毒,并做好相应记录;五、按要求对净化处理设备、细菌指标设备的操作,保证设备对水质的净化、消毒效果;六、负责水源地的卫生安全,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水源地、机房,负责锁好井盖、机房、水池(水塔);七、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换请、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头。水质检验消毒制度一、供水管理严格按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配置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人员,保证供水水质符合有关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的规定;二、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建立水质检验室,负责检验水源水、净化构物出水、出厂水的管网水的水质;三、集中式供水单位质检员每月应对出厂水、管网末端水的浊度、PH值、余氯指标进行自检;四、无水质检验室的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应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定委托检测合同,按国家规定对水质进行定期检测;五、建立清洗消毒记录,详细记录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清洗时间、地址、容积,清洗消毒人员的姓名,使用消毒剂的名称;六、在水质检测中发现水质突然变化或污染,除加强对水源保护管理外,应及时查找原因,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七、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水质检验报告、水箱清洗记录给卫生监督部门;八、如实记录消毒检测记录。涉及生活饮用水产品的采购索证制度一、采购饮用水消毒药品同,必须索取商家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消毒药品的检查合格证复印件;二、新改扩建项目使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索取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三、水厂制水生产工艺中所选用的净水剂、与水体接触的设备、材料,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净水剂质量必须经过入厂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四、采购所有涉水产品时,须认真仔细查看涉水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地址、注册商标、保持期限、标签等,禁止采购“三无“和伪劣产品;五、所有涉水产品索证材料应建立台帐、档案,以备查验。供、管水人员体检培训制度一、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供管水工作;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直接供水管水工作;三、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后每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未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症状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生活饮用水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不得进行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和活动;六、建立健全供、管水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档案。水污染事件报告处理制度一、供水单位成立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用水第一责任人;二、若发现饮用水的感官物理性指标(温度、色度、嗅和味、浑浊度、透明度等)发生改变,供管水人员应即刻核查原因并报告单位领导,单位及时向供水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讲清污染事件发生地点、类型、可能的影响等;三、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单位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事态蔓延和扩大;四、协助供水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污染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六、出现饮用水巡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性供水途径;七、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的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八、因饮用相关饮用水出现不适的人群,应及时就医或观察登记、门诊随访;对接触过污染饮用水的荼具、容器进行彻底清洗有效消毒;九、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处罚。生活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本单位生活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发生,避免或减少因生活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单位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1、发生生活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后,立即控制该事件造成的危害,使该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2、配合相关部门,紧急救治病人,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3、配合相关部门迅速查明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原因,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二、组织机构1、组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本单位法人任组长,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工作人员组成。2、工作职责:发生生活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后,本单位法人应立即到达现场,迅速了解现场基本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救治病人,同时上报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并协助生活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工作。三、应急处理1、突发事件报告。本单位和个人发现突发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事件基本情况。2、水质采样监测。积极配合相关采样监测人员对污染水源进行现场采样监测。3、现场调查处理。(1)迅速开展供水区人群的异常现象调查,做好异常现象的登记、调查和病症者的调查。
本文标题:生活饮用水企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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