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市场营销 > 第一章国际贸易单证概述
第一章国际贸易单证概述一、单证概述(一)单证的含义1、单证:国际结算中应用的单据、文件与证书,凭借这种文件来处理国际货物的交付、运输、保险、商检、结汇等。2、狭义单证:单据和信用证3、广义单证:各种文件和凭证。(二)国际商务单证工作的意义1、国际结算的基本工具国际贸易主要表现为单据的买卖。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有关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以CIF贸易条件成交的合同,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实行单据和付款对流的原则。例:(2006年试题)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卖方凭以向客户收取货款的,不是实际货物,而是与来证要求完全相符的全套单据。(正确)2、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外贸企业经营的好坏与单证工作组织管理的优劣关系很大。3、政策性很强的涉外工作4、企业业务和素质的体现(三)国际商务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1、正确——单证工作的前提,包含两方面的内容(1)各种单据必须做到“三相符”;单证相符: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占首要地位单单相符:单据与单据相符单同相符:单据与贸易合同相符银行只要求前两个相符,而对于外贸企业,则还要加上一个“单货相符”。(2)二是单据必须与有关惯例和法令规定相符。信用证按照(UCP600)的解释。例:(外销员试题)所谓信用证“严格相符”的原则,是指受益人必须做到:①单证与合同严格相符。②单据和信用证严格相符。③信用证和合同严格相符。应选:②2、完整(1)成套单证群体的完整性在结汇时,要提供齐全的,成套的单证。(2)每一种单据的所填内容必须完备齐全(3)单据的份数齐全,尤其是提单的份数。例:(2005年试题)根据制单的“完整”原则,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D)A.单据种类的完整B.单据所填写的内容完整C.每种单据份数的完整D.所有单证都必须签署3、及时(1)出单及时:各种单据的出单日期必须合理可行,不能超过信用证有效期或按商业习惯的合理日期。保险单日期早于或等于提单的签发日期提单日期不得迟于装运期装运通知书必须在货物装运后立即发出。各单据日期早晚次序:发票日期检验证书日期或保险单日期提单装船日期信用证最迟装运日期汇票出票日期信用证最迟交单日期或信用证有效期(2)结汇及时:向银行交单议付不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如果信用证未规定交单期,银行将拒收迟于运输单据出单日期21天后提交的单据,但单据也不得迟于信用证到期日提交。例如:提单签发日期为2001年6月3日,信用证议付有效期为2001年6月26日。问卖方最迟的交单期为哪一天?6月24日。补充:*:有效期:(UCP500)规定,一切信用证均须规定一个到期日和一个交单付款、承兑的地点。规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的到期日,将被解释为信用证的有效期。*:交单期:信用证还应规定一个运输单据出单日期后必须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的特定期限,即“交单期”。*:装运期:装运期是指卖方将货物装上运往目的港的运输工具或交付给承运人的日期。信用证可以没有装运期,只有有效期,在实际业务中叫做“双到期”。例:(2005年试题)如果信用证规定汇票的期限为30DAYSFROMDATEOFBILLOFLADING,提单日期为MARCH1ST,2005,则根据《国际银行标准实务》,汇票的到期日应该是(B)A.2005年3月30日B.2005年3月31日C.2005年3月20日D.2005年4月1日4、简洁5、清晰(四)国际商务单证的分类1、按交易双方涉及的单证划分为:进口单证和出口单证(1)进口单证——进口许可证、进口报关单、保险单、信用证(2)出口单证——出口许可证、出口报关单、包装单据、商业发票、保险票据、汇票等2、按单证的性质划分为:金融单据和商业单据(1)金融单据——汇票、支票、本票(2)商业单据——发票、运输单据3、按单证的用途划分为:(1)资金单据——汇票、支票、本票(2)商业单据——商业发票、形式发票、装箱单、重量单(3)货运单据——海运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租船合约提单、空运单、公路运输单据、铁路运输单据、内河运输单据、专递和邮政收据、报关单、报检单、托运单等(4)保险单据——保险单、预借单、保险证明、投保单(5)官方单据——海关发票、领事发票、产地证、检验检疫证(6)随附单据——寄单证明、寄样证明、装运通知、船舱证明4、根据业务环节划分为:托运单证、结汇单证、进口单证(五)国际商务单证的改革与发展瑞典是最早进行单据简化工作的国家,曾在1957年创造了一种“套合一致”的单据形式。1、单证制作和管理的现代化美国采用的ATP付款方法,加速贸易付款。2、制单设计的国际化:套合一致的标准单证格式。3、推广使用国际标准或代码(1)运输标志:收货人简称、参考号(合同号)、目的地、件号SHIPPINGMARKS:K.K.G.T3178SINGAPORENO.1-200(2)国家和地区代码:2个英文字母组成,中国CN,英国GB,美国US(3)货币代码:3个英文字母组成,前两个符号代表国名,后一个符号代表货币,如人民币CNY,而不是RMB,RMB只是货币符号。英镑为GBP,美元USD(4)地名代码:5个英文字母组成,前两个符号代表国名,后三个符号代表地名,如上海CNSHG,伦敦GBLON,纽约USNYC(5)用数字表示日期代码:年、月、日。2005-11-24例:(2006年试题)创造“套合一致”单据形式的国家是(C)A.美国B.英国C.瑞典D.日本第二章国际贸易术语本章是考试的重点,各种题型都会出到。一、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一)贸易术语(TradeTerm)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是进出口商品价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三个字母的缩写,来说明交货地点、商品的价格构成和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确定卖方交货和买方接货应尽的义务。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某种专门的贸易术语,主要是:1.为了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彼此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2.同时,贸易术语也可用来表示成交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特别是货价中所包含的从属费用。由于其价格构成因素不同,所以成交价格应有所区别。不同的贸易术语表明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不同的责任、费用和风险,而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大小又影响成交产品的价格。贸易术语具有两重性,即一方面表示交货条件,另一方面表示成交价格的构成因素。这两者是紧密相关的。(二)、贸易术语的作用贸易术语的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1.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2.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3.有利于买卖双方解决履约当中的争议(单选)1.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某种专门的贸易术语,主要是为了:A.表示成交商品的价格B.确定交货条件C.确定成交风险D.表示风险险种答案:B(多选)1.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贸易术语是为了确定:A.交货条件B.支付手段C.价格构成D.争端解决E.使用惯例答案:AC二、价格术语的国际惯例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因为,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故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作出与某项惯例不符的规定。但是,国际贸易惯例对贸易实践仍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有关贸易术语的惯例有: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国际法协会专为解释CIF贸易术语而制定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解释了6种贸易术语,注意其中对FOB和FAS的解释3、《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通则》(INCOTERM2000)《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2000年通则》于2000年1月1日起生效,它标志着国际贸易惯例的最新发展。《2000年通则》的适用范围《2000年通则》明确了适用范围,该《通则》只限于销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中与交货有关的事项。其货物是指“有形的”货物,涉及与交货有关的事项,·不涉及货物所有权和其他产权的转移、违约、违约行为的后果以及某些情况的免责等。有关违约的后果或免责事项,可通过买卖合同中其他条款和适用的法律来解决。启运术语E组:发货术语EXWF组:主运费未付FOB、FCA、FAS卖方主运费未付装运合同C组:主运费已付CFR、CIF、CPT、CIP卖方主运费已付到货合同D组:到达术语DAF、DES、OEQ、DDU、DDP上述13种贸易术语,每一种都表示了不同的价格构成,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责任、风险也不同,即选择不同的贸易术语,双方所承担的义务不同。例如,选择EXW,卖方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最小,但EXW价格也最低。而同样的商品选择D组的贸易术语报价,尽管可以提高报价,但卖方的责任要到目的地或目的港交货才终结,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最大。按交货地点距卖方由近到远,卖方承担的责任由小到大,可把这13种术语分为E、F、C、D四组。第一组为“E”组(EXWORKS)。当卖方在自己的地点即货物的原产地为买方备妥货物并交给买方支配时,则采用此术语。第二组为“F”组(FCA、FOB和FAS)。在主运费未付的情况下,当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时即完成交货。在采用装运港或装运地交货而不需付主运费时采用这些术语。第三组为“C”组(CFR、CIF、CPT和CIP)。在主运费已付的情况下,指卖方须订立运输合同,但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装船或启运后发生意外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当采用装运地交货且需要付主运费的情况下,采用这组术语。第四组为“D”组(DAF、DES、DEQ、DDU和DDP)。它是指卖方须承担把货物交到目的地所需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当按目的地或目的港条件成交时可采用这组术语。(单选)1.下列有关国际贸易惯例的论述中,错误的是:A.它不同于法律,对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任何的约束力B.当事人可以明确的合同条款,使惯例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C.当事人可以明确的合同条款,排除惯例对当事人的约束力D.根据法律,司法部门处理争议时要参照国际贸易惯例答案:A2.按()组术语签订的买卖合同,其性质一般属于到达合同的类别。A.C组B.D组C.E组D.F组答案:B3.根据《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释,按C组贸易术语签订的合同:A.均属于到达合同。B.均属装运合同。C.有时属于到达合同,有时属于装运合旨枧情况不同而定。应选:B(多选)4.《2000通则》与《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中都涉及到的贸易术语有:A.FOBB.FASC.CIFD.CPTE.DDU答案:ABC《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主要变化1.新增了DAT和DAP2.简化了分类方式3.放弃了以船舷未交货点的说话4.确认了相关术语可以用于国内货物买卖5.扩大了对电子信息效力的确认6.考虑了《伦敦保险协会货物险条款》的最新修订7.丰富了海关手续的内涵8.明确了THC的分摊9.澄清了链式销售中卖方的义务10.解释了相关专用词表格见PPTFOB、CFR和CIF均为装运港交货的贸易术语,也是国际贸易中最经常采用的3种贸易术语,它们都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FOBFreeonBoard(…namedportofshipment),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1、FOB术语的含义按此术语成交,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FOB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如果当事人各方无意以船舷为界交货,则应采用FCA贸易术语。2、采用FOB术语时,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如下。(重点)案例:采用FOB术语,船载货物离港后,很快触礁沉没,谁来承担这一风险?买方。3、关于船货衔接问题按照FOB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这类合同中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然而由于FOB条件下是由买方负责安排运输工具,即租船定舱,所以,这就存在一个船货衔接问题。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这包括未经对方同意提前将船派到和延迟派到装运港,卖方都有权拒绝交货,而且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卖方增加的仓储费等,均由买方负担。如果买方指派的船只按时到达装运港,而卖方却未能备妥货物,那么,由此产
本文标题:第一章国际贸易单证概述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20288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