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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信无线接入室内信号覆盖系统合作协议甲方: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合作项目为改善甲方所在地楼宇无线接入室内覆盖效果,西安电信为贵单位提供更好的通信服务,需要双方共同合作,由甲方提供场地,乙方提供并安装室内覆盖系统以及相关设备。第二条:合作期限合作期共计年,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第三条:甲方义务和责任1、甲方负责为乙方免费提供安装设备的房间或者设备挂墙安装的位置及室内外天线和馈线悬挂安装的位置,并提供施工必须的基建图纸。2、甲方负责为乙方所有用电设备提供可靠的电力电源,规格为220伏、50赫兹的交流电,并为乙方提供设备工作地线的接入点和预埋位置。3、在施工期间,甲方安排1--2人负责配合乙方施工人员进行设备的安装和室内馈线的布放工作,以及乙方通信光(电)缆的接入。4、系统投入使用后,甲方应为乙方进行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紧急检修以及扩容改造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并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5、投入使用后,甲方协助乙方保管安装在甲方处的乙方设施(包括主机及传输等所有设备),如避免设备遭到人为的破坏、被盗及防水、防尘等。6、除火灾、地震、风灾、洪水等不可抗拒的原因以外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挪动乙方一切设施,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第四条:乙方义务和责任1、乙方无偿提供室内分布系统设备及相关传输设备、传输光缆、附属件等全套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2、乙方负责系统设计和设备的安装、维护等。乙方根据网络覆盖情况的变化,有权更改或拆除所装设备。甲乙双方如单方面提出拆除全部设备,需和对方协商确定拆除工期等事宜(至少留给对方一个月的准备期)。3、乙方在施工和维护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的安排,避免影响甲方的正常业务。4、乙方在施工和维护过程中,应当爱护甲方设施,损坏要负责维修或赔偿。5、乙方在工程施工前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尽量避免损坏甲方的室内装修和影响美观,如影响室内装修,应及时与甲方协调。第五条:争议解决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应首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无法协商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若有恶意延缓、妨碍、阻挠本协议执行的行为发生,受损的一方可做损失评估,要求相应的赔偿。第六条:电费结算及缴费细则1、电费:主设备用电量,按电度表指示的实际耗电量计算,乙方按供电局向甲方收缴电费的标准向甲方交付电费,壹年结算一次,根据乙方电度数按时结算。2、缴费:乙方于月日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等额的收据,乙方拖欠电费时间不得超过30天,乙方未能按照协议交纳电费,经甲方通知后乙方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供电,电费标准为元/度。第七条:双方工作联系人员及电话甲方:电话:乙方:西安电信运维中心电话:029-87349081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集成方代表:集成盖章联系电话:
本文标题:电信协议(室内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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