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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冶金工业 > 第七次授课公安工作的特点和根本原则
第五章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根本路线第一节公安工作的内容和特点一、公安工作的含义公安工作,是公安机关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保卫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是我国政府的行政行为,是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公安工作是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2、公安工作是我国政府的重要行政行为公安工作的主体是人民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国家各级政府的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是以国家名义,按国家法律赋予的职权进行工作,其权力的实施,执行的是国家法律,代表的是国家形象,体现的是国家意志,谋求的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二、公安工作的主要内容公安职责——公安职权——公安工作内容公安工作的内容是由国家的法律和公安法规所确定主要内容:1、公安领导工作2、公安秘书工作3、公安指挥工作4、公安政治工作5、公安专业工作(刑事司法、治安行政管理、保卫、警卫)6、公安法制工作7、公安教育与科研工作8、公安后勤保障工作三、公安工作的特点(一)公安工作整体上的主要特点(六大特点)1、阶级性与社会性相结合阶级性,是指警察必须与国家的性质相一致警察必须与国体——政体——国家意志相一致国体——是指国家政权的性质。国体,它反映和体现社会各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政体——是指国家政权建设的组织形式。如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警察必须与中国共产党保持一致警察必须与党的路线、方针,与国家的法律、政策保持一致社会性,是指具体的公安工作与社会的联系是广泛而密切的“从出生到死亡”、“从头到脚”公安工作整体上的主要特点2、隐蔽性与公开性相结合犯罪行为有的是隐蔽的,有的是公开的工作对象(犯罪)的隐蔽性与公开性决定了公安工作的隐蔽性与公开性没有隐蔽工作就没有侦查工作发动群众同犯罪行为作斗争需要进行大量的公开工作公安社会管理工作需要警务公开以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隐蔽性,是指为了不使对方察觉或了解我方的意图,采取秘密的措施、手段开展的各项工作公开性,是指直接以公安机关的名义和人民警察的身份,采取被对方了解、认识直至使对方配合的方法和措施开展的各项工作秘密工作需要公开工作的掩护,公开工作需要秘密工作的配合两者如何结合,不同的案情,公开到什么范围,隐蔽到什么程度,都要讲究工作策略,这也是一种工作艺术公安工作整体上的主要特点3、打击与保护相结合打击与保护是公安工作所具有的双重特点双重特点是由其工作对象所决定(1)第一客体——被惩罚与处置的对象,即公安机关防治的对象(2)第二客体——被保护与服务的对象,即被违法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工作对象不同,工作方式就有区别即“剑”的作用与“盾”的作用相结合打击与保护两者是紧密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依存、互为前提的公安工作整体上的主要特点4、强制性与教育性想结合公安(行政与刑事)权力的实施具有鲜明的强制性公安工作主要的、经常的、大量的工作具有教育性5、集中性与分散性相结合集中性,就是它的统一性多部门、跨地区、多警种、多专业的协作与配合分散性,是指它工作的具体性、针对性现场——线索——证据——案件——罪犯——打击工作分散性越强,就越要求警察要步调一致、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工作集中性越强,越要求警察能适应实战领域内的无限多变性,做到能统能分所以,公安队伍非常强调个体的独立工作能力和警察素质中的组织纪律性公安工作整体上的主要特点6、政策性与法律性相结合政策是法律的灵魂,是制定法律的依据法律是政策的定型化、条文化、规范化公安机关是执法机关,警察是执法人员公安工作是政策性与法律性相结合的一项专门工作(二)公安专业工作的特点二、公安专业工作的特点1、复杂性2、艰苦性犯罪危害性越大,受到的法律处罚就越重,其犯罪的隐蔽性就越强,公安工作的难度就越大公安工作常常需要人民警察连续作战,超负荷工作“找夫不找公安郎,逢年过节守空房,有朝一日回家转,带回一包脏衣裳”不良的执法环境给民警的执法带来了诸多困难3、危险性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公安专业工作的特点4、易受腐蚀性常在河边走,容易打湿鞋如果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约,行使职权的活动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就会滋生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包庇放纵罪犯等消极腐败现象有人说:警察在三年内接触到的阴暗面和丑恶现象相当于正常人一生所接触到的再加上一些违法犯罪人员常常用金钱、物质、美女等各种手段对干警进行腐蚀拉拢,在公安队伍中寻找他们的代理人或保护伞公安队伍每年都有一些人受到腐蚀,走上违法犯罪道路2000年发生的重庆“白云湖事件”2009年发生的重庆文强一案安徽省淮北市公安局长卢全新充当“保护伞”一案,涉案干警37名,其中科局长级干部就有24人当前,不怕“黑帮”就怕“帮黑”。黑恶势力最可怕的不是他们手中的刀枪,也不是什么严密的组织,而是他们与当地某些要害人物的“关系”!甚至可以极端地说,每一个大案要案的背后,都有几个甚至是一群“帮黑”可以说,案子越大,危害、影响越大,涉及到的干部级别就越高厦门远华集团走私案,就涉及到当地的公安局长、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直至公安部副部长李济舟第二节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在成熟时期两条重要的经验:1、公安保卫工作必须接受党委和政府的领导2、公安保卫工作必须依靠群众共同开展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1950年9月,毛泽东同志在对全国经济保卫工作会议的指示中说:“保卫工作必须特别强调党的领导,并在实际上受党委直接领导,否则是危险的。”这一指示确立了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2001年4月,江泽民同志在全国治安工作会议上再次明确指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坚持党对国家大政方针的政治领导,坚持党对军队和其他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关的绝对领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党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坚持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这段话就再一次强调坚持党对国家专政机关的绝对领导问题“绝对领导”的两层含义(一)在我国各种政治力量中,公安工作的领导权只能属于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这是我国政党制度的根本前提有执政党,有无在野党呢?八个民主党派:1、“民革”(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1948年1月成立.与国民党有历史联系的人士)2、“民盟”(中国民主同盟,1941年3月成立.文教和科技界的高、中级知识分子)3、“民建”(中国民主建国会,1945年12月成立.经济界人士)4、“民进”(中国民主促进会,1945.12.30.文教出版界高、中级知识分子)5、“农工”(中国农工民主党,1947.2.医药卫生界高、中级知识分子)6、中国致公党(1925.10.10.归侨和侨眷为主)7、九三学社(1946.5.4.科技界高.中级知识分子)8、台湾民主自治同盟(1947.11.12.台湾人士)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是通力合作的友党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有执政党,有无反对党呢?没有发现!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绝不能照搬西方的多党制“绝对领导”的两层含义(二)公安机关必须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无条件性2、全面性3、直接性二、公安工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必要性(一)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工具,关系着国家的安危、社会的安定,必须牢牢地掌握在执政党的手里“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二)公安机关拥有法律赋予的特殊权力和强大实力,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其正确使用“刀把子”,工具的性质决定了必须掌握在执政党手里(三)公安机关要处理社会矛盾中最具有对抗性、隐蔽性和腐蚀性的问题,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加强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和保持其纯洁性(四)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需要党的领导去动员、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力量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五)党的领导是公安决策正确性的根本保证三、坚持党对公安机关绝对领导的途径1、政治领导政治领导,是指党在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路线和方针政策上的领导2、思想领导思想领导是实现政治领导的思想保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使之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不换思想就换人3、组织领导政法委党管干部---“不换思想就换人”党组织及党员个人4、决策领导进行宏观公安决策——1983年《中共中央关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通知》对重大问题作出必要批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5、法制领导党领导制定各项公安法律法规,并监督公安机关实施四、公安机关要自觉接受党委的实际领导(一)认真执行党委的决定,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这是服从党委领导,尊重党委领导的具体体现。(二)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三)将上级公安机关布置的任务及时报告党委,并依靠党委的领导去贯彻落实(四)接受同级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五)严禁在党内搞侦查党内的问题,只能按照党章的规定处理第三节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一、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群众路线,是我国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优良传统毛泽东同志曾强调指出:“一切工作都要走群众路线,公安工作也要走群众路线。”《人民警察法》第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是在公安工作中服务群众、保护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的理论、原则、制度的工作方法的总称一切为了群众——是公安工作的宗旨一切依靠群众——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对待群众的根本态度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领导群众工作的基本方法二、公安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的宗旨为人民服务是全部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2、人民群众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基本力量维护社会治安是人民群众自身利益的内在要求十三亿人口(2005年1月6日是我国13亿人口的纪念日)170万公安干警主体与主导只有紧密依靠人民群众这个主体,才能在维护社会治安中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和起好主导作用3、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尤其不能离开人民群众的支持人民群众是有关犯罪信息最直接、最广泛、最敏感的来源人民群众是对违法犯罪行为施加影响最普遍、最直接、最及时的力量我们不知道、不清楚、不熟悉、不了解的事,并不意味着群众不知道、不清楚、不熟悉、不了解警力不足,民力无穷4、处理好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基础当前,警民关系如何?少数民警“冷、硬、横、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让老百姓失望一些地方公安机关的“四难现象”使群众对公安机关望而生畏少数民警徇私舞弊让老百姓心寒少数民警执法又犯法让老百姓愤慨一些居心叵测者的造谣中伤,让老百姓对警察的认识罩上了一层误解的阴影群众对警察理想化的要求与现实中的差距使群众同警察的关系开始疏远,对警察的信任度开始降低,从而表现在对警察的合作热情上变得冷漠,因而使公安工作失去了民众的信任和支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5、公安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监督三、贯彻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途径(一)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在执法工作中,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浓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坚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努力做好群众工作广泛深入地做好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工作将群众工作贯穿于各项公安业务活动中遵纪爱民、廉洁为民,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第四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形成和发展社会问题的战略方针,是公安工作中党的领导、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三者有机结合的新形势,是党委领导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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