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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9第九章保险业务的核算
第九章保险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2内容第一节保险合同概述第二节原保险合同的核算一、非寿险原保险合同的核算二、寿险原保险合同的核算第三节再保险合同的核算一、分出业务的核算二、分入业务的核算金融企业会计23教学要求重点掌握1、保险合同的概念2、原保险合同收入的核算、准备金和赔付成本的核算3金融企业会计4引言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包括人身攻击在内的刑事犯罪,与人们在生存实践中面临的无法预测的事故越来越多。近年来在我国发生了南方冰雪冻灾、汶川和玉树特大地震、SARS、H1N1等事故;在世界各国也发生疯牛病、核泄漏、臭氧层空洞、台风、泥石流等事故。而且,随着人们劳累工作和生活压力的加大,人的身体状况也不容乐观。据卫生部信息中心数据显示:人一生中患大病的几率高达72%。过去的10年,我国的慢性病患者平均每年新增近1000万例,2008年全国有医生明确诊断的慢性疾病病例数就高达2.6亿。金融企业会计5可以说“生存”即是一种风险,在我们生活的世界里,时时刻刻隐藏着许多我们无法预知的隐患,而且,现代社会风险正呈现出高度不确定性、全球波及性、突发性和超常规性等特征。这种风险的发生,就整个社会而言,在客观上有其必然性,然而就局部来讲,却有偶然性。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逐渐开始运用经济的方式来抵消灾害事故等风险带来的影响,保险应运而生。金融企业会计6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金融企业会计7HU回顾:保险的功能保险基金经济补偿社会管理资金融通金融企业会计8结论:风险是保险产生的前提,保险是管理风险的。思考:风险?通常常用的风险管理技术或方式有哪些?保险是管理所有的风险吗?对保险业务的核算应遵循什么会计规范?西南财经大学金融企业会计9金融企业会计10第一节保险合同概述一、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议。保险人(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金融企业会计10金融企业会计11投保人,对于原保险合同,投保人指与保险公司订立原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对再保险合同,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再保险接受人或分入人)订立再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保险公司。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金融企业会计11金融企业会计12保险风险,是指从合同持有人转移到合同签发人的除金融风险之外的风险。保险风险有以下特性:1、风险不是投机性的;2、风险应该是偶然性和意外性的;3、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4、风险可能导致较大损失;金融企业会计12金融企业会计13思考:下列风险哪些可保,哪些不可保:1、赌博风险2、驾车不慎撞伤行人3、由于季节性价格变化导致企业收入可能发生的损失若商业保险不可保的风险怎么办?金融企业会计13金融企业会计14保险合同的本质特征:承担被保险人的保险风险。保险合同的定义强调了保险风险的转移。金融企业会计15二、保险合同的分类(一)按照危险损失转移的层次的分类,保险合同被划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为何要如此分类?金融企业会计16原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对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或分入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金融企业会计16金融企业会计17(二)保险人应当根据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是否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将原保险合同分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和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原保险合同延长期,是指投保人自上一期保费到期日未交纳保费,保险人仍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期间。金融企业会计17金融企业会计18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为非寿险原保险合同。金融企业会计18金融企业会计19为何规范的不是保险公司的会计业务,而是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金融企业会计20第二节原保险合同的核算一、原保险合同业务种类二、原保险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三、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的确认和计量四、原保险合同成本的确认和计量金融企业会计201、按保险分业经营的原则:(1)财产保险: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以物质形态或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财产损失保险:以物质及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狭义的(火灾险、货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代为赔偿。信用保险:保险人为被保险人向权利人提供的一种信用担保业务。住房贷款中,买保险。(2)人身保险指以人的身体或寿命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保险事故导致伤、残、死亡或者生存至保险期满时,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身保险按保险内容、保险期限、交费方式、给付方式等标准,可分为:1、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障对象。2、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遭受严重的意外事故导致伤残或死亡而给付的约定的保险金。3、健康保险: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疾病、分娩等所支出的诊断费、医药费及住院费等,以及对被保险人在治疗、修养期间因不能工作而丧失的收入负责赔偿的保险。2、按业务承保方式分1、原保险:保险人直接承保并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议),构成保险人权利和义务的保险。2、再保险:分保,保险公司在直接承保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公司进行保险的行为。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3、共同保险:共保,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同时联合直接承保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而保险金额之和不超过保险价值。保险业务核算的特点1、按险种类别建账核算财产保险业务、人身保险业务、在保险业务分别核算2、会计要素的构成具有特殊性(1)资产构成:银行存款、债券等、注册资本的20%作为法定保证金存入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银行。(2)负债构成:除一般的结算性、金融性负债外,包括其未来理赔或给付责任而从保费中提存的准备金。保险种类不同,准备金不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3)所有者权益项目构成:总准备(4)营业利润构成:营业收入减营业支出、减准备金提转差,加减由于投资和筹资而发生的收支项目后的余额。3、年终要估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或未决赔款准备金4、实行按会计年度和按业务年度两种损益结算方法。金融企业会计25一、原保险合同业务种类1、非寿险原保险合同业务种类主要有: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机动车交强保险、船舶保险、货运保险、航空航天保险、农业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2、寿险原保险合同业务种类主要有: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和长期健康保险等。金融企业会计25金融企业会计26二、原保险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1、保费收入确认的条件根据CAS25保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A.原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B.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C.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会计准则》解释2号有哪些变化?金融企业会计26272、设置的会计科目1)“保费收入”,损益类。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确认的保费费收入。本科目可按保险合同和险种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2)“应收保费”,资产类.借方登记发生的应收保费及确认坏账并转销的应收保费又收回的金额;贷方登记收回的应收保费及确认为坏账的应收保费。(按投保人设明细账)3)“预收保费”,负债类。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收到未满足保费收入确认条件的保险费。本科目按投保人进行明细核算。27金融企业会计284)“保户储金”,负债类。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收到投保人以储金本金增值作为保费收入的储金。本科目可按投保人进行明细核算。[若以保险储金的运用收益缴纳保费:保险储金=保险金额×规定的储金比率运用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或投资收益,无论保险期内是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期满后投保人都可从保险公司领取全部保险储金。这种方式通常称为“两全保险”。应交保费(应得利息)=保险储金×月利率×时期]金融企业会计28金融企业会计293、账务处理例1、2007年1月5日,甲公司与王红签订一份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1,000,000元,保险期间为一年,保费为1000元。合同规定,甲公司自1月10日零时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合同签订日,甲公司收到全部保费存入银行。1月5日借:银行存款1000贷:预收保费10001月10日借:预收保费1000贷:保费收入1000假如是分两次缴纳保险费,如何核算?金融企业会计29金融企业会计30例2、2006年12月31日,乙公司与李进签订一份定期寿险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1,000,000元,保险期间为2007年1月1日零时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保费总额为60000元。合同生效日,乙公司收到全部保费存入银行。借:银行存款60000贷:保费收入60000若分5期于前5年每年1月1日等额收取,如何核算?金融企业会计3031三、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的确认和计量保险准备金是保险公司为履行其承担的保险责任或备付未来赔款,从收取的保险费中提存的资金准备,使一种资金的积累。原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31CSA25号第十一条,保险人应当在确认非寿险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作为当期保费收入的调整,并确认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负债。第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在确认非寿险保险事故发生的当期期末,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并确认未决赔款准备金负债。第十三条,保险人应当在确认寿险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金额,并确认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负债。第十四条,保险人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保险人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相关准备金金额超过充足性测试日已提取的相关准备金余额的,应当按照其差额补提相关准备金;保险人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相关准备金金额小于充足性测试日已提取的相关准备金余额的,不调整相关准备金。33(一)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非寿险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签发保单后入账的保费称为入账保费:已赚保费和未赚保费。1、实质未赚取的保费收入2、提取的缘由为真实地反应保险人当期已赚取的保费收入3、提取时间在确认保费收入的当期期末提取,且需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算确定4、会计处理33设置的会计科目(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核算1年内的财产险、意外伤害险、健康险业务按规定提存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负债类,提取记贷方;转回上年的记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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