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理论文章 > 电梯保养合同(大包合同)
合同编号:包头市虹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电梯/扶梯保养合同甲方:乙方:包头市虹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电梯扶梯委托保养维修有关事宜,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一、服务范围受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的台乘客/货运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服务。详情:1、乘客电梯型号层站;1台2、货运电梯型号层站;1台3、货运电梯型号层站;1台4、杂物电梯型号层站;1台二、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自2011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服务期限内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全天候电/扶梯维修、保养服务。1、如甲方有特殊需要,甲方应当提前24小时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乙方,因甲方自身原因迟延通知乙方导致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三、服务内容1、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工艺要求,乙方每月提供两次电/扶梯设备保养服务,具体内容有:1、1对电梯轿箱、机房、井道等设施的各部件进行检查、调整、润滑和清洁。1、2电梯曳引钢丝绳、补偿钢丝绳、补偿链、限速器钢丝绳的清洁和张力调整。1、3对自动扶梯上下部机房、安全装置、扶手驱动装置进行检查、调整、润滑和清洁。2、提供全天候应急维修服务(急修电话:0472-2110081),并在接到甲方紧急报修通知后60分钟内赶到现场。3、根据电/扶梯中修三年、大修五年的周期要求,按期提供中修、大修计划及方案,供甲方参考、决策。4、本合同为大包合同,乙方负责在维保服务期内对甲方安装在的台客/货电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服务期内如电梯损坏,在保养范围内的各项设备、材料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全年维保费用,不再承担服务期内的维修、设备、材料费用。5、乙方在进行保养和维修过程中,发现或认为需要更换配件,乙方有义务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乙方对其进行更换。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制作采购计划,配合甲方做好采购和储备配件材料工作,采购配件及材料的费用由甲方承担。6、乙方负责联系甲方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扶梯进行年检,年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四、服务标准1、乙方维保人员将按照《保养施工要求》,对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电/扶梯提供例行巡检保养和故障维修服务。2、乙方维保人员对电/扶梯提供例行巡检、故障维修、日常保养的服务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GB7588的要求,并应通过甲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检。3、乙方维保人员每次为甲方提供例行巡检、故障维修、日常保养的服务时,应当做维修、保养记录。该记录单经甲方有关负责人签字认可,将作为本合同的执行记录、服务质量的评定参考及服务费用的结算依据。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要求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提供维修、保养服务。2、依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之规定,履行电/扶梯使用单位的义务。3、甲方应明确电/扶梯的安全管理责任,将电/扶梯机房、基站、层门的钥匙交由专门部门或人员管理,其它部门或人员不得持有。4、甲方应建立电/扶梯日常管理制度,并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关于电/扶梯设备管理的法规或要求,对电/扶梯进行日常管理,5、在乙方的指导下,每周对电/扶梯的主要安全装置、主机油位、各部分润滑情况和电/扶梯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整个设备主要部位(厅门、轿厢、机房等)进行清洁工作。6、在乙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时,给予乙方充分合理的停梯时间,并协助乙方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管理现场秩序。7、在服务期限内,甲方如需对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电/扶梯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必须与乙方协商并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标准规范。甲方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因擅自开展上述工程影响到乙方服务范围内的电/扶梯设备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8、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电/扶梯设备全套技术资料,审核乙方的修理计划、方案,并及时作出决定。9、对于因甲方自身管理、使用不当、人为损坏、不可抗力或非保养范围内的原因,而导致电/扶梯设备需要修理、更换的,应当由甲方自行承担。10、对乙方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进行及时确认。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支付服务费用。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3、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4、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有效期内的电/扶梯进行年检,对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的保养环节、整改内容,,进行及时整改。5、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对存在的非保养责任故障,乙方有义务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当存在的故障可能严重影响电梯设备安全运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暂时停止使用该电梯设备。七、支付方式1、支付时间:合同号支付维保费用期限合计金额(元)2、支付方式2、1甲方应按上述约定的期限以方式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用。2、2甲方如逾期未支付服务费用,则应按照按未支付部分的每日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八、电/扶梯设备规格及服务费用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甲方应按如下标准支付服务费用:维保类型电/扶梯类型型号安装位置速度(米/秒)层站(站/门)数量(台)全年维保价格(元/台)大包乘客电梯货运电梯货运电梯杂物电梯全年维保费用合计:九、其它条款1、服务期限内、甲方如需要增加电/扶梯设备功能或者改变电/扶梯性能、或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对电/扶梯设备进行改造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产品改装合同》。2、对于因维修、保养行为而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甲方应按照所在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因电/扶梯设备属于特种设备,甲方同意将维修、保养(包括另行维修、改造中)更换下的专用部件,交由乙方回收销毁,防止其流入市场。4、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后,双方如未续签《电/扶梯保养合同》,但甲方仍然接受乙方继续提供的服务的,视作甲方同意本合同的延续,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且合同各方有权要求对方当事人与其续签书面的《电/扶梯保养维修合同》。5、对于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由政府主管部门介入并作出事故鉴定结论,或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6、在服务期内,因电/扶梯设备发生的事故、停运、不正常运行等情况,给甲方或甲方的用户带来的损失,如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乙方的保养责任所致,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的最高数额不超过乙方收取的该台电梯设备年度保养服务费用。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事人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页为签字(盖章)页甲方:甲方(盖章):乙方:包头市虹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甲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甲方业务电话:乙方业务电话:2125903二0一一年月日二0一一年月日
本文标题:电梯保养合同(大包合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21328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