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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港海港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环评报告书第二次公告滨州港海港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环评报告书第二次公告滨州港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进行“滨州港海港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公布于众以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一、项目情况简介滨州港位于渤海湾西南岸,套尔河入海口处,拟建项目位于规划滨州港海港港区东北角。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3个30000吨级液化品泊位,年设计通过能力350万吨;液化品泊位建设岸线长850m,后方陆域宽度960m,陆域纵深约700m,总占地面积约43.6305万m2,项目总占海面积为43.6305万m2(储罐区陆域形成及罐区项目另行委托,栈桥根部与罐区间的管线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港区主要运输的货种主要包括:柴油、汽油、石脑油、润滑油、煤焦油、溶剂油、烧碱、DMF、醋酸、醇类(甲醇、乙醇、丁辛醇)、苯类(苯、甲苯、二甲苯)及少量其他物品(MTBE、芳烃、二氯乙烷、丙烯、丙烷、丁二烯、丁烷),项目总投资为66379.09万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治理措施概述(一)施工期间1、影响概述水环境的主要影响产生在港池挖泥作业中,由于绞刀的搅动作用,使得泥沙悬浮,造成水体混浊水质下降,并使得港池疏浚区底栖生物生存环境遭到破坏,对浮游生物也产生影响。拟建工程陆域施工属土建工程,对大气环境主要影响因素是粉尘,主要污染因子是总悬浮颗粒物。主要污染环节是:a、沙石料堆存过程中的风蚀起尘;b、卡车卸料时产生的粉尘污染;c、道路二次扬尘;d、水泥拆包的粉尘污染;e、汽车运输沙石对运输线路的粉尘污染。本工程码头结构形式为桩基结构,按常规施工方法,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根据调查,施工现场用水主要由如下用水因素构成: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用水,浇注养护用水,施工生活用水及其它机械用水,其中前两项用水占92%以上。施工队伍生活用水10~15m3左右,废水发生量少于10m3/d,考虑到地表蒸发等作用,实际入海量极少,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及船舶垃圾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和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2、防治措施A;水域防治措施为了控制疏浚所产生的悬浮泥浆对附近水域环境的影响,在施工期须注意以下几方面的环境保护问题。(1)陆域吹填前在吹填区周围设置围堰,围堰外侧用干净石料堆填、内侧使用混合土石料填充以防止泥沙污染水域;同时为使围堰牢固和防止雨水冲刷,围堰外侧用石料堆填简易护岸工程。(2)加强与当地气象预报部门的联系,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应提前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避免造成船舶及围堰坍塌等事故。(3)疏浚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非养殖季节进行。(4)船舶生活污水和舱底含油污水按照《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程序规定》送至陆域进行处理。B:环境空气防治措施(1)对各类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2)避免在大风条件下作业;(3)运输车辆要合理确定行车路线;(4)运土车辆用篷布覆盖;(5)采取定期洒水抑尘等环保措施时降低粉尘污染。C:施工期噪声及施工固废(1)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打桩等高噪声工程机械设备的使用安排在昼间进行。(2)物料进场安排在昼间进行;(3)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定期送往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不得随意倾倒;(4)建筑废料尽量回收,充分利用有用部分,剩余废物送当地垃圾处理场妥善处置,严禁乱堆乱放。(二)运营期间拟建项目化学品在储运过程中各环节的跑、冒、滴、漏液在风作用下的自然蒸发,是污染大气环境的一个无组织排放源,通过选用性能和材质较好的管道、阀门,在营运中重视设备管线的日常维护、管理,提高设备运行完好率,从源头上减少跑、冒、滴、漏。生活污水、船舶油污水、洗舱水、码头初期雨污水全部妥善处理,经后方罐区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北海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加大噪声处理措施,固体废物全部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滨州港海港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是由滨州港化工码头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该工程为新建项目。符合城市发展规划,拟建项目在做好对用海手续的前提下,项目的用海符合《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报批稿)。项目建成后能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项目建设符合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清洁生产的基本原则。拟选厂址附近环境质量现状适合项目建设,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厂址选择从环保角度合理。因此,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由于拟建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可能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和未来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废水以及噪声和固体废物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的看法和意见。五、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如对本报告书在环境保护问题上有具体意见的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方式。我们将给予及时的答复。建设单位:滨州港化工码头有限公司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13805433826邮箱:bzghgmt@126.com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联系人:张海峰联系电话:0531-85870082邮箱:sdhky03@163.com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邮编:250013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公众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是公示自开始公示期日内15个工作日。请公众在此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请广大领导和群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本文标题:滨州港海港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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