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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六部委《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近年来,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在不断配齐配强专职执法队伍的基础上,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形成了专业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矫正小组、群众组织等多股社会力量参与格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极培育社会组织承接社区矫正服务。全市各级民政与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培育发展承接社区矫正服务的社会组织,建立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的机制和渠道,并围绕社区矫正任务,探索开发专业服务岗位和项目,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社区矫正服务。自去年以来,各地通过组建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并借助孵化基地的平台功能,先后成立5家社区矫正工作协会、1个阳光社会事务所和1个“阳光中途之家”。积极引导社会工作者开展社区矫正服务。充分运用社会管理理念,将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帮教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给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各级司法行政机构坚持从社会上通过考试、面试层层选拔的方式,从应聘者中公开录取文化程度高、精神面貌好、奉献意识牢、专业对口的优秀人员进入专职社工队伍。如我市沭阳县及时抓住教师转岗的有利时机,将教学经验丰富、收入稳定的45名教师充实到社区矫正岗位上,各地还吸纳一定数量的大学生村官充实到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岗位。目前,全市在职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213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社区矫正的概念、社区矫正的适用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接收程序、社区矫正小组成员的组成及矫正小组成员的职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监管措施等方面,措施灵活、效果明显,达到以执法监管保稳定,以帮扶互动促和谐,以教育感化显真情的目的。积极鼓励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引导志愿者参与到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工作中,全市注册志愿者达到了2200余名。一是吸收心理医生、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志愿者建立专业帮教志愿者队伍,开展心理测试、风险评估、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如沭阳县积极发挥县脑科医院和县心理咨询协会的人才资源,定期让经验丰富的老专家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调适,并根据测试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在心理调适的同时进行行为矫治。自建立合作关系以来,共接待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咨询和心理调适120人次,为80名咨询对象解开了心理疙瘩,使他们能够以健康、平和、积极的心态接受教育管理,最终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泗洪县邀请聋哑学校老师对聋哑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先后为36人次上课140余课时,解决了聋哑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难题。二是组建社区矫正大学生村官志愿者队伍,依托专业特长,发挥大学生文化素养高、沟通表达强、活动方式新等优势,运用“朋辈教育”模式,通过个案帮教、心理辅导等形式参与青少年矫正人员帮扶教育。三是突出发挥“五老”志愿者的作用,通过实施挂钩结对帮教,采取生活上不嫌弃、思想上不放弃、政策上不歧视的原则,实施“一对一”、“多对一”的帮扶,大力加强对高风险和生活贫困等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工作,确保每名重点人员都有人帮扶。如沭阳县社区服刑人员张某因犯滥伐林木罪被社区矫正。在刘集镇“五老”志愿者吴克贵、潘松立等人的“包带”帮教下,自主创建了旋板厂,现有工人24人,固定资产80多万元,年创产值达170万元。据统计,近2年全市“五老志愿者”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包带”帮教率达87.5%,为有效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思想转化、顺利回归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积极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积极整合村居(社区)等基层组织资源和社会力量,广泛开展村居(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工作站负责人从村居(社区)妇委会、调委会等组织和人员中确定,主要承担工作站的日常事务及配合协助乡镇(街道)社区矫正机构做好本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与帮扶工作。如:协助社区矫正机构了解本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工作、生活,活动范围、社会交往等情况。目前,实现全市1467个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全面覆盖,承担本地的社区矫正社区服务等活动。此外,通过搭建社区服刑人员与社区、社会不同人群间的互动交流平台,组织系列社区活动,让社区服刑人员走进社区,参与文艺表演、管理现场、维持秩序、发放礼品等活动,从而逐步熏陶社区服刑人员感悟人生,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积极引进企业、社会组织等提供培训、帮扶等服务。利用全市100余家爱心企业把社区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再就业培训体系,定期公布就业和培训信息,组织有接受能力和实际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免费参加技能培训和专场用工招聘会,为有就业愿望的社区服刑人员和用人单位提供洽谈平台。如泗洪县联合县人社局、泗洪中等职业学校对全县部分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网络技能培训,共培训5期680多人次,有30人多名社区服刑人员到相关企业和单位当了网络管理员,有20多人开办网店。沭阳县司法局与该县虞美人瓜果专业合作社共同成立特殊人群过渡性安置基地,自基地成立以来,已为80余名“三无”等特殊人群解决临时就业问题。此外,还积极鼓励企业提供临时救助、过渡安置等服务,如宿豫区司法局在2011年和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成立的“阳光中途之家”,先后为8名社区服刑人员通过了临时救助、过渡性安置等服务。一是借助青年志愿者力量,提升监管效率。建立由机关单位青年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等13人组成的“社区矫正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协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参与社区矫正人员的调查评估、信息录入、信息核查、档案整理等工作,提升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效率,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二是借助社会工作者力量,保证帮教质量。建立由4名社会工作者组成的“社区矫正社工服务队”,协助开展教育矫正,参与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矫治、制定矫正方案等工作。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对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发放生活物资、一对一心理辅导等帮扶活动。三是借助义务工作者力量,开展公益活动。建立由社会义务工作者和社区服刑人员等12人组成的“社区矫正义工服务队”,协助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社会公益活动,邀请有多年慈善事业经验的老义工谈经历、说感受,激发社区服刑人员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主动性。四是借助社区矫正协理员力量,进行结对帮扶。创新实施社区矫正协理员制度,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聘任社区内热心社区矫正工作、具备较高政治素质和较强群众工作能力的人,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目前共选聘社区矫正协理员109名,每名社区矫正协理员协助管理1-3名社区服刑人员,实现社区协理员村级全覆盖。一是借力社会工作者力量,提升训诫教育水平。浦江县矫正办邀请监狱、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具有丰富专业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组成社区矫正教育团,负责每月一期社区矫正集中训诫教育的授课。教育团成员需协助司法局制作符合社区服刑人员需求的学习教育课件,不定期应邀到司法所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并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纠正行为偏差、修复与家庭和社区关系等服务项目。邀请心理咨询师、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人力资源专家等组成社区矫正个性化服务团,针对社区服刑人员个性差异,主要在心理辅导、社会认知教育、法律服务、就业指导等方面开展“一帮一”、“多帮一”等个性化帮教服务。目前集中训诫教育已开展2期,集中教育开展45次,共760人次受教;开展法律服务157人次,指导就业65人次,提供心理咨询20人次。二是借力社会培训平台,拓展就业帮扶渠道。争取县委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的支持,已将社区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两类特殊群体”就业技能培训纳入县“农村劳动力素质提高培训工程”计划,为其提供免费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目前共有450余人次完成了技能培训工作。联合县民政局等职能部门为想要自主创业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经商渠道的政策和信息支持,切实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到目前,共有340余名刑释解教人员通过帮助实现就业创业。同时,在全县共建立15个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主要为生活困难、需要就业帮助的刑释解教人员安排过渡性就业,共安排过渡性就业400余人次。三是借力社会志愿者队伍,提高矫正监管效果。扩大志愿者队伍的选聘范围,积极动员组织青少年工作者、调解员、“五老”人员、妇女主任、村干部、新居民协管员等参与到社会志愿者队伍中,不断充实社区矫正工作站力量,目前全县共有社区矫正志愿者1180名。制定下发《浦江县社区矫正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对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工作职责、应终止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的六种情形进行了细化规定。年底对优秀社区矫正志愿者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按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定奖励,不断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始终坚持“衔接好、监督好、引导好”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为工作思路,既加强专职执法队伍建设,也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了专业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矫正小组、群众组织等多股社会力量参与的格局,杜绝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一是借力基层自治组织发挥本地优势。积极整合村(居)等基层组织资源和社会力量。村委会配合协助司法所做好本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与帮扶工作;二是成立社区矫正小组实施个性化矫正方案。对每一个矫正人员及时成立矫正小组。明确并细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服刑人员家属、村干部社会管理网格成员各自的职责,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网络化监管作用。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详实动态,并制定或调整矫正计划和方案,确保方案同步、措施灵活、效果明显,达到以执法监管保稳定,以帮扶互动促和谐,以教育感化显真情的目的;三是把社区矫正帮扶工作落到实处。日常管理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不定时地入村到户,深入家访。与社区服刑人员面对面谈话,掌握其思想动向,妥善解决他们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减少压力,增强信心;四是动员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在职在岗的社区矫正人员,在社会调查评估时首先必须与单位有关领导、同事进行座谈,调查情况,征求社区矫正意见,且至少有一名领导必须作为矫正对象保证人,单位同意协助司法所进行监管教育,做到互相配合,互通信息。一直以来,社区矫正面临人手少、任务重、专业力量薄弱等瓶颈。近日,北仑区政法委牵头,区司法局等多部门协同,在北仑新碶街道探索特殊人群服务机制改革,率先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并由政府购买此项服务。经过3个月试点运行,目前颇有成效。去“标签化”被矫正人员,往往被贴上罪犯标签,要顺利地融入社会,比常人更为艰难。1990年出生的小王是一个河南到北仑打工的小伙子,学历不高,在一次纠纷中他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最近,他按时参加新碶街道“红领之家”社会服务工作室组织的法制教育、心理知识等讲座。他说:“上课后,受到了不少教育,让我受益最大的就是面对现实接受矫正。”如今,他开了一家汽配店,一家人共同经营,生活步入正轨。新碶街道“红领之家”一直从事公益事业,在北仑当地有较高的知名度。今年9月,成立“红领之家”社会服务工作室,配合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每月进行法制教育和组织公益劳动。作为试点区域,目前新碶街道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22名。“红领之家”负责人陈军浩表示,以社会志愿组织的形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社区服刑人员是平等的主动的,可淡化由政府组织的强制特征,更大程度传递正能量。由“管”到“帮”在以往的社区矫正中,“管”的成分往往占得比较大,被矫正人员也容易产生逆反情绪。为此,北仑试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参与矫正工作,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协议中,“红领之家”社会服务工作室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每人每月2小时以上法制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每人每月2小时以上社区服务活动和社会公益劳动,以及落实每名社区服刑人员与两名志愿者结对,志愿者可采取“一对多”等多种帮扶方式。今年18岁的小金因偷盗手机被判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被学校开除后,他显得更为孤僻。芝兰社区党总支书记黄伟君主动对他及家长开展心理辅导。每次帮教谈话,黄伟君刻意营造轻松、融洽的氛围,以友善、尊重、真诚的态度跟小金及他母亲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经过几次辅导,小金开始学会与人正常交往。北仑区司法局副局长刘德方认为,社区矫正人员、归正人员、吸毒人员、重性精神病人等四类特殊人群是
本文标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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