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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冶金工业 > 煤矿顶板管理指导意见
-1-加强煤矿顶板管理的指导意见顶板灾害是煤矿主要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辖区煤矿顶板事故总量一直居高不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0%左右,还有多起死亡未遂及轻、重伤事故。为有效遏制煤矿顶板事故,控制辖区煤矿事故总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针对辖区煤矿顶板事故的多种因素和环节,结合辖区煤矿的实际情况,特提出加强矿井顶板安全监督检查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顶板管理是指煤矿井下各运输巷、进回风巷、井筒、石门、顺槽、采区、切眼、中巷、楼眼、上下山等各类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对顶板的有效控制。煤矿在顶板管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顶板管理一般规定1、煤矿必须坚持推广应用先进的技术成果经验,科学管理顶板。2、煤矿生产技术科加强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作好采掘工作面优化设计,负责矿井顶板管理的技术指导工作。3、煤矿生产副矿长或技术负责人应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矿井顶板管理工作分析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研究现状,并提出改善顶板管理的意见、方法、措施。4、煤矿要认真做好顶底板岩性观测工作,根据观测资料及顶底板岩性和压力显现情况,对所开采煤层的顶底板进行分类。并结合顶底板的具体条件,确定相应的支护形式及支护参数。5、煤矿在井下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按规定进行审批。采掘作业前、放炮后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2-6、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超前支护、工作面煤壁区、放顶区以及放顶、采煤等工序是工作面顶板事故多发区,要加强日常管理。7、采煤工作面开采初次放顶、收尾回撤、过采空、过局部破碎带、过断层、过煤柱等区域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初次放顶和收尾工作,必须由生产副矿长组织,并责成有关技术人员现场指挥,生产副矿长负责解决初次放顶和收尾期间必须的设备、材料,确保初放和收尾工作的顺利进行。8、煤矿应开展顶板来压和冲击地压的观测工作,根据观测情况编制专门设计和安全措施。矿井应有专人负责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开采有冲击地压危险煤层的规定。9、掘进工作面贯通、施工大断面峒室、过老巷、老空、过断层及大断面巷道扩刷等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坚持矿、队领导现场跟班。10、成立顶板鉴定小组,采掘工作面要认真执行“地质预测制”掘进工作面要认真执行“现场鉴定制”,巷修在布置工作任务时,要重点提出防止顶板事故的针对性措施。(二)掘进工作面及巷道交岔点顶板管理1、掘进工作面开口前,必须由生产技术科技术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制定开口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必须维护好开口位置10米范围内的支架,打好抬棚等加强支护。抬棚的规格及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2、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永久支护前必须架设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对顶板有足够的控制力、对现场条件有较好的适应性。-3-3、掘进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对使用的临时支护的方式、操作程序、技术要求等必须进行明确规定。采用的临时支护方式必须由矿生产技术科认可。4、掘进工作面在爆破前必须加固靠近工作面10米范围内的支护,爆破中破坏的支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及时修复,必须采取临时支护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5、根据顶板岩性观测数据选择巷道支护材料,并制定爆破设计,支护材料的规格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支架必须按设计架设牢固,支架间应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巷道冒顶、空顶部分,必须用支护材料接顶。6、掘进工作面爆破设计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必须根据煤岩层的硬度设计炮眼间距、深度、倾角、炸药量等参数,编制爆破作业图表,既要保证每班的循环进度,又要保证少打垮支架。7、巷道采用架棚支护时,必须对距工作面至少10m的架棚支护进行整体加固。加固装置必须是刚性材料,并能适应棚距的变化。8、巷道采用锚杆、锚喷、锚网或锚网喷等支护方式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四条规定,并在作业规程中规定锚眼深度、倾角、锚杆长度、药卷类别、锚网规格、喷浆厚度等参数,设计锚眼布置图和施工图,施工时应由外向里逐个逐排进行,严禁在所有的锚杆眼施工完后再安装锚杆。严禁使用木支护、花碹支护等落后支护方式。9、掘进工作面的循环进度必须依据现场条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永久支护离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一个循环进度,地质条件变化时,应及时补充措施并调整循环进度。-4-10、在松软的煤、岩层或地质破碎带、断层等掘进巷道时必须采取特殊支护措施。11、掘进工作面临时停工时,巷道支架必须架设到迎头,保持正常通风,并随时对巷道支护变化情况进行检查。临时封闭时,必须对巷道支护进行加固。恢复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施工检查制度,并根据支护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12、矿井技术人员在贯通前必须做好测量工作,两巷贯通相距20米时,其中一个掘进面必须停止作业,并严格执行打探眼制度,准确掌握预透距离及位置,同时对被贯通的巷道支架进行加固。巷道贯通旧巷或老空时必须执行打探眼的制度,并重新制定安全措施。13、掘进工作面遇断层、旧巷、松软破碎顶板等特殊情况时,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有明确规定的爆破措施。岩石掘进在距煤层10米内要打探眼,并在作业规程中应有探眼设计,边探边掘,探到煤层时要采取加强支护措施。14、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支护前必须先备好临时支架,并加固相临近支架。拆除原有支架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并架设永久支护。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技术措施。15、巷道交岔点的位置尽量选在岩性好、地质条件稳定的地点。巷道交岔点要有专门的设计,对支护方式、支护材料、巷道断面等必须在设计中进行明确规定。16、巷道交岔点施工前,要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现场会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绘制施工放大图,并向职工传达贯彻。施工结束后,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组织有关部门按设计要求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掘进。-5-17、采用锚杆(锚索)对巷道交岔点支护时,要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在安全技术措施中对支护的技术参数、监测点的布置及监测方法等进行规定。监测中发现支护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18、架棚巷道的交岔点采用抬棚支护时,要进行抬棚设计,根据设计对抬棚材料专门加工,抬棚架设后的巷道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并满足运输、行人、通风等所需的安全距离。(三)生产采区顶板管理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保证规定的断面和高度,凡有断梁折柱及空帮空顶处必须及时处理,距工作面20米巷道范围内必须有加强支护。2、经常检查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的支护情况。上下出口必须进行加强支护,其支护方式、支护密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运输机机头部位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措施,作业规程中必须制定移设运输机头的措施,并指派有经验的工人作业;工作面作业的方式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3、采煤工作面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4、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支护顶板。单体液压支柱在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实验,在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的单体液压支柱必须进行检修并进行压力实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5、采煤工作面开工前班组长和安全员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失效的支柱立即进行更换,确认工作面无危险后方可开工。6、采煤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迎山有-6-力,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架。工作面的排柱距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碰倒或损坏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移动运输机头、机尾需要拆除支架时必须先架好临时支架;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7、工作面发生冒顶或超高时,必须用木垛接顶,严禁空顶,并在其附近加强支护。工作面形成后,开切眼巷道内支架必须架设完成,打好中心支柱。8、工作面支柱必须支护成一条直线,排、柱距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支柱、支架必须牢固接顶,工作面遇到断层、旧巷、顶板破碎、冒落等情况时必须加强支护,必须采取措施指派专人提前处理。如煤层底板松软,在作业规程中必须规定防支柱钻底措施。9、机采工作面应根据工作面长度及顶板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割煤时顶梁要随割随伸前探梁。支设煤壁支柱的距离和回撤煤壁支柱的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10、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放顶时要保持支架完整。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作业规程中要明确规定工作面最大和最小控顶距离、放顶步距、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顶板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必须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措施。11、采煤工作面因片帮造成最大控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距离时要采取安全措施;倾角在25°以上的回采工作面要制定防止大面积顶板垮塌的安全技术措施。12、工作面切眼必须进行施工设计,切眼的断面、支护方式、-7-支护参数、切眼安装程序及顶板监测方法等必须在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规定。13、切眼掘进采用锚杆或架棚支护时,必须对顶板的活动情况进行监测、分析,顶板活动异常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切眼安装、刷大或初放。14、架棚支护的切眼替料前或工作面切眼刷大前要组织由切眼施工单位、安装单位、扩切眼单位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现场会审,然后编制施工措施,由相关单位集体审查后方可贯彻执行。15、回采工作面初放要制定初放措施并成立以生产副矿长为组长的初次放顶领导小组。初次放顶前,初次放顶领导小组组长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会审,在确认现场条件符合放顶要求时方可按措施要求进行初次放顶。初放期间要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人员现场把关,并有初放记录。初放结束要由初放领导小组认定。16、单体液压支柱支护的工作面采高超过2.4m或工作面采高大于1.6m、倾角大于15°时,必须在老塘侧架设一行首尾相接的倾斜架棚,架棚梁使用木料时,应为小头直径不小于20cm的半园木;面内支柱必须有防倒设施。17、工作面遇地质变化带、老峒或顶板悬顶过大等特殊情况要补充加强顶板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四)井巷维修顶板管理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煤矿顶板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煤矿顶板管理安全的监督检查,严格督促煤矿执行上生措施。要强化宣传指导,加大执法力度,保证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坚决遏制煤矿顶板事故,确保实现全年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目标。-8-
本文标题:煤矿顶板管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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