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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与中国金融业1999年4月9日,美国贸易代表处单方面公布了所谓中国迄今为加入WTO与美国达成的市场开放协议。这些措施据美国称将在中国加入WTO时开始实施。其实这些所谓的协议实际上只是美国的要价,虽然有些方面已经取得共识,但由于双方在银行业等焦点问题上离达成妥协还有一定距离。因此最终协议的签署主要还要看美国对中国加入WTO有多大诚意。最近中国高层领导一再声明,中国不会拿原则作交易。但不管怎么说,中国经济,包括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是大势所趋,不论此次“入世”成功,还是几年后“入世”,按照国际金融业的规范改造我国金融体制是刻不容缓的。一、WTO关于金融服务业的定义及条款金融服务被定义为“缔约方金融服务供应商向一个金融实体提供的任何服务”。包括所有保险和与保险相关的服务,以及所有银行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1.WTO与金融服务贸易协议。1997年底在世界贸易组织的主持下,有约70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参加了金融服务贸易的多边谈判,并达成了新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该协议旨在消除各国长期存在的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的贸易壁垒,确立多边的、统一开放的规则和政策。各缔约方同意对外开放银行、保险、证券和金融信息市场;允许外国在国内建立金融服务公司并按竞争原则运行;外国公司享受同国内公司同等的进入市场的权利;取消跨境服务的限制;允许外国资本在投资项目中的比例超过50%。金融业的开放服从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即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发展中国家更多的参与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逐步自由化原则。其中前三项原则为一般性原则,各缔约方在所有服务贸易领域都必须遵守。而市场准入、国民待遇和逐步自由化原则则属于特定义务,需要各缔约方经过谈判达成具体承诺并加以执行。2.WTO与中国金融业的机遇。中国金融业长期处于高度的政策壁垒下,对于加入WTO后高度的市场竞争形势需要有个适应过程。中国许多银行业人士,对于对外开放银行业务反应强烈,认为在五年内彻底开放银行业,时间是十分急迫的。世界银行一位对中国银行业素有研究的专家指出,大约需要十年,中国银行业才能做好准备。其实,对银行和保险业的开放,中国一直在加紧进行,这包括对国内银行体系的改革。在金融对外开放方面,中国向WTO提交了服务贸易减让表草案。其中有关银行和保险业的开放承诺包括:允许外国金融机构在沿海的13个城市内,以下述五种方式来华投资:外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独资财务公司和中外合资财务公司。中国对这些金融机构的管理内容主要包括:(1)所有以上银行只能经营外汇业务;(2)上述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特区有关外国银行和中外合资合作银行的管理规定》,以及《上海外资金融机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3)外国投资者应是在中国已经有三年常驻办事处的金融机构,且申请在华投资前外国银行总资产应不少于l00亿美元,并在本国具有良好信誉;(4)以上五种金融机构至少需雇佣一名中国籍职员作为高级管理人员,且该金融机构中的高级职员近期内不能在其他经济组织中任要职;(5)以上五种金融机构需经中国银行或其分行批准任命一名常务注册会计。1996年12月,中国批准美国花旗银行等4家外资银行在上海设立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l998年深圳成为第二个外资银行可以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试点城市。同时,上海继1989年深圳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后,在浦东正式开展离岸金融服务,这是我国金融服务市场开放的一个重要举措。中国人民银行1999年也将取消外资银行营业性分支机构地域限制,从现在的上海、北京、天津、深圳等23个城市扩大到所有中心城市,同时正式批准美国花旗银行深圳分行、日本东京银行深圳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在保险业务中,外国保险机构可以在上海通过设立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和中国合资保险公司两种形式在中国提供保险服务。上述机构必须遵守《上海外国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并且,外国保险机构必须成立30年以上。在中国有3年办事处的经验。目前,中美两国正就中国开放金融服务市场的具体细节问题继续进行谈判,中国承诺加入WTO后,美资银行可以立即向外国客户提供所有外汇业务。加入WTO一年后,美国银行可以向中国客户提供外汇业务,中美合资银行可以立即获得批准开展金融服务活动,外国独资银行也将在5年内可以获得批准开展经营业务。外资银行在2年内获得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并适当取消数量和地域限制,在5年内获准经营金融零售业务。加入WTO后人寿保险公司中外资持股比例最高可以达到50%,加入WTO一年后持股比例可以达到51%,即形成实质上的控股权。外资在非人寿保险合资公司和再保险合资公司中持股比例,最高也可以达到51%,并可在2年内成立全资的分支机构。3.开放金融业的利弊分析: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使民族银行业迎来多方面的机遇。首先,引入国外竞争,有利于商业银行体系的完善。外资银行的进入为国内银行提供参照体系和竞争对象,将促进国内银行加快改革、加强管理。外资银行在技术、金融创新上处于领先地位,可以起到示范。激励和交流的作用,从而推动我国银行业技术改进和金融创新的进程。外资银行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运行方式对提高国内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国内外银行业问的人才竞争和交流也有利于提高我国银行从业人员的素质。其次,世贸组织的互惠原则有利于国内银行业拓展海外业务,增设海外分支机构,以占据竞争的有利地势。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中国银行业到海外拓展业务将主要受自身经营状况和东道国金融监管条例的限制,而较少受到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这就有利于国内经营状况良好的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争取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国际竞争中促进业务发展、人才成长和技术进步。再次,加入世贸组织有助于推动金融运行和金融监管向国际标准靠拢。我国银行业在融入国际一体化的过程中,必然要遵循国际银行业经营管理的统一规则,接受以《巴塞尔协议》为准绳的国际银行业监管原则、标准和方法。这将促使我国银行业全面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改进信息披露制度,并推进监管的规范化、全程化,保证监管的持续性和有效性。既有利于规范银行业的经营管理,又有助于形成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的金融监管体系,改善商业银行经营环境。面对国外同业的竞争,中国金融业必须加快自身竞争力,才不致于陷入险境。第一,中国银行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仍有待进一步深化,目前,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属财政部所有,占全国银行资产的90%以上,深圳发展银行是至今唯一上市的银行。其次,国内银行不良贷款在五年内难以清除。国家计划将这部分债务以折价或证券化的方式出售,但此过程也许将花上数年甚至更长时间,重建中国脆弱的银行系统,是中国政府允许外国金融机构完全进入本国市场,而不致引发国内金融危机的重要先决条件。第二,金融业在我国的行业对外开放序列中一直处于较后的部分,对开放后的国际金融竞争环境也有个适应过程。中国金融业必须有限制地向外开放市场,以防止亚洲金融风暴的代价在中国重演。在业务竞争方面,外资银行在外汇业务和国际业务上有独到的优势,已经占据了可观的市场份额。同时,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试点正在推广,发展势头很强劲。外资银行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丰富的市场竞争经验和经营管理经验。他们在长期的,严峻的市场竞争中已经建立了一套严密的业务经营管理制度,形成了完善的竞争策略和手段。所以,一旦全面开放人民币业务市场,将对国内银行业的业务经营形成较大的冲击。在人才竞争方面,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银行将突破地域和数量的限制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对国内管理和专业人才的需求将很旺盛。其良好的培训机制。优厚的报酬和科学公平的人才管理方式必将吸引大批国内银行界的管理和专业人才,从而对国内银行经营管理形成一定的冲击。第三,中国金融业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在过去的非市场经营过程中累积了不少不良贷款,这使我们的金融业在市场竞争中历史包袱比较重。外资银行大举进入将使中国金融市场的运作更趋复杂,从而增加国内银行外部经营环境的不确定因素。其资金大量、频繁地流进流出可能加剧国内货币、资本市场的不稳定性,强化国际金融市场波动的传递机制,从而有可能加剧金融风险,加大中央银行监管的压力。同时,其业务的开展将引起国内信贷总量和货币供给量的扩张,可能对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产生较大影响。加入世贸组织将使中国面临世界开放市场的竞争和挑战,使经济、金融受到一定的冲击。冲击主要表现为国内一些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产业和企业,在全方位的国际竞争中必须经历一个痛苦的调整、转换和再生的过程,从而使国民经济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一定程度的困难局面。同时,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在金融领域全面引入国际竞争,将使民族金融业在业务、人才、管理以及监管等方面面临直接冲击。从上述分析中可以感受到中国加入WTO后,中国金融业所面对国际金融一体化的巨大挑战。4.中国金融业的应对策略。竞争带来的压力因然存在,但历经20年的经济、金融体制改革,我国金融业已经具备较强的应对能力。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宏观金融调控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初步建立了种类齐全、功能互补的金融机构体系;建立起由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等构成的金融市场体系;通过积极稳妥的开放实践,金融企业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这些都为确保金融业加入世贸组织后必经的磨合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国银行业将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做好加入世贸组织的准备:第一,加强风险控制,提高资产质量。资产质量是商业银行的生命线,控制风险是确保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随着开放程度的加深,银行经营将暴露在更多的国际、国内的不确定因素之中,承受更多的风险。所以要正确地判断和评估风险,加强静态、动态和国别分析,完善控制和化解风险的手段,从而确保资产质量,增强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中国政府为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以及迎接金融市场开放所面临的挑战,已开始展开为期5个月的全国金融大检查工作,全面摸清金融机构的资产和债务状况。工作重点在于检查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及其不良资产,以便监管机构能摸清全国金融机构债务的真实状况。此举不仅有助于监管部门能有效评估金融风险,并可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逐步消除金融机构庞大的不良资产。第二,在开放国内市场以前,中国金融主管部门应对银行进行重组或增加注资,改进银行经营管理方针,并建立适当的法治和规范框架。过快开放金融业的风险在于外资实力可能大大超过中国国内金融体系,我们应该充分吸取亚洲危机的教训:在金融业自由化前,必须对国内金融系统严格规范,商业银行必须妥善获得资本金注入及经营管理。第三,国际金融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的总方略是不变的,加入WTO只是使这一课题提早摆到了我们的面前。以往在垄断保护的土壤中成长起来的中国金融业应该正视国际金融一体化的巨大挑战。中国银行业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框架改进和完善经营管理体制,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现代商业银行发展道路。要根据市场条件变化趋势和国际银行业的发展方向,调整经营管理理念和银行发展战略,以使中国银行业在世界经济、金融一体化进程中保持长期、稳健发展。第四,加强经营管理技术和金融产品创新,促进业务发展。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以占据人才竞争的优势。人才是银行的无形资产,是竞争的关键。要系统、科学地加以经营管理,建立良好的激励、福利、教育培训机制,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以增强凝聚力、归属感,从而吸引人才、稳定人才。积极发展国内外银行间良好的合作关系。中国银行业之间,要以共同的民族归属感为归依,加强理解与协作,建立适度、有序的竞争关系,确保民族银行业的市场份额持续、健康的发展。而面对外资银行,除了战略上的高度重视以外,还要积极地了解、学习其所长,并与之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中国银行业和外资银行业各有所长,除了竞争外,还存在相互补充、合作的机会。我们有广泛的国内网络、熟悉国情。人民币业务根基扎实,具有较强的优势来与外资银行联合开展银团贷款、项目融资等业务,合作前景广阔。第五,随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日益临近,我国将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引进更多的外资保险公司,开放更多的地域。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财产保险公司,允许其选择分公司或中外合资公司的形式;
本文标题:WTO与中国金融业(doc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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