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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日野(沈阳)制度体系文件环境保护及排放污染物管理规定编号:GHSMC/QT601A-05-201111目的为了明确环境保护及排放污染物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和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生产过程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环境保护及排放污染物相关的部门。3规范性引用文件DB21/1627-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4表格无5术语和定义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环境污染:是人类活动产生的有害物质或因子进入环境,引起环境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危害人体健康和生物的生命活动的现象。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我国以预防为主的环保政策的重要体现。即,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6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原则广汽日野(沈阳)制度体系文件环境保护及排放污染物管理规定编号:GHSMC/QT601A-05-20112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制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7污染物排放类型公司主要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危险废物及噪声。8各部门职责8.1生产技术科8.1.1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制定环境保护相关的总体规划和规定。8.1.2根据生产工艺各环节产生的污染物情况填报环境报表,并按规定及时进行年度排污申报。8.1.3负责公司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监督执行工作。8.2设施管理科8.2.1负责环境保护设施的维修及保养,保证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8.2.2监督并管理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行工作,要求对生产生活污水及时有效处理,执行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1627-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在未达标前不能向外排放(注:我公司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统一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8.2.3管理危险废物存放场地,危险废物要求定点有序存放,防止扬散和随意丢弃。危险废物储存一定量时应及时处置,储存期限不应超过一年。危险废物存放场地应挂牌标识。8.3车体科8.2.1车体科涂装系在使用涂装设备时,应保证环保设备同时开启,环保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停止设备运行,并及时上报设施管理科维修。8.2.2涂装系在进行喷漆工作时应在喷漆房内施工,防止漆雾扩散到空气中污染环境。8.2.3涂装系清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漆渣后,应使用容器统一送到公司危险废物存放场地储存。8.2.4涂装系清洗喷枪用稀释剂应装入固定容器存放在固定地点,由危险废物处理厂家统一回收处置,废旧油漆桶也应统一回收处置。广汽日野(沈阳)制度体系文件环境保护及排放污染物管理规定编号:GHSMC/QT601A-05-201139污染物排放规定9.1污水排放限值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单位:mg/L序号污染物或项目名称限值1色度(稀释倍数)1002悬浮物(SS)3003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2504化学需氧量(CODCr)450/300(1)5总氮506氨氮307磷酸盐(以P计)5.08石油类209挥发酚2.010硫化物1.011总氰化物(按CN-计)1.012氯化物(以氯离子计)100013硼1014总钼(按Mo计)3.015总钒2.016总钴1.017苯乙烯3.018乙腈5.019甲醇15.020水合肼0.321丙烯醛3.022吡啶3.023二硫化碳4.024丁基黄原酸盐0.5(1)粮食加工、食品加工、啤酒、饮料、酒精、味精等行业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COD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450mg/L;其它行业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COD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300mg/L。9.2噪声排放限值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我公司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Ⅲ类标准。广汽日野(沈阳)制度体系文件环境保护及排放污染物管理规定编号:GHSMC/QT601A-05-20114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等效声级Leq[dB(A)]类别昼间夜间Ⅰ5545Ⅱ6050Ⅲ6555Ⅳ7055Ⅰ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9.3废气排放限值我公司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打磨粉尘、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类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粉尘120甲苯40二甲苯70非甲烷总烃12010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污染事故是由于作业者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事件。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生产技术科,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生产技广汽日野(沈阳)制度体系文件环境保护及排放污染物管理规定编号:GHSMC/QT601A-05-20115术科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11执行日期本制度自发文起执行。12解释权本制度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解释。13更改记录更改日期更改条款更改内容摘要更改通知号更改人批准分发:生产技术科1份,设施管理科1份,车体科1份
本文标题:环境保护排放污染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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