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各位领导、驾驶员朋友们:大家好!非常感谢淮委领导的邀请,能有机会和驾驶员朋友们一起关注交通安全这个的即“老”又“新”的话题。讲它“老”,是因为交通安全天天讲、月月讲,要警钟长鸣,是老生常谈,讲它“新”,是因为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出行方式的不断变化,交通安全工作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家对交通管理也不断出台一些新法规、新举措。今天,我借这个机会,和大家一起来关注交通安全。一、我国当前的交通状况:2010年,全市机动车消费市场继续受到国家推出的车辆购置税下调、汽车摩托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等一系列促进汽车、摩托车消费政策的有力刺激,呈现持续升温态势。截至至2011年2月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11亿辆,2010年全国新增机动车2048万辆、驾驶人1317万人,20个城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一百万辆。我市截至2010年12月20日,全市含三县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保有量为26万余辆,其中汽车(含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85312辆、摩托车171576辆、挂车6010辆。全市载客汽车新增22784辆,其中私家车为11387辆,占载客汽车的49.97%。2010年,全市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达到361259人,与2009年的335257相比,增加26002人,增长7.75%。现在申领一本驾驶证,仍是一个热点,现在不但年轻人想学习驾驶技术,许多老年人也加入到办证大军中,我国《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从18岁到70岁都可以申领C1、C2准驾车型。二、驾驶员是安全行车的中心今天我先讲两个案例,一起是发生在2008年12月2号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在新疆库车县境内,一辆客车与一辆拉煤货车迎面相撞,致使22人死亡,12人受伤。经技术部门鉴定,事故原因初步认定为客车司机在驾驶过程中拣拾物品,导致客车占道与大货车相撞而致。另外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在2007年1月13日,一辆双层卧铺客车由四川省宜宾市开往浙江温州,行驶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境内不慎翻入约7米多高的路坎下,造成8人死亡,19人受伤,造成事故的原因是由于一个小孩的苹果掉到了司机脚下,司机弯腰帮忙捡起时引发事故。两起事故的发生有着惊人的相似,实际上都源于驾驶员对安全驾驶的疏忽。在驾驶员考试评判标准中规定:驾驶员驾驶机动车时,视线不能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正是驾驶员这个小小的失误,导致了悲剧的发生。驾驶车辆时,我们应从关注细节开始,驾驶员更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规范操作,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只有我们多一点细心,多一份精心,仔细观察,严谨细致,未雨绸缪,才能远离交通事故,与平安相伴。在道路交通系统中,“人、车、路”三要素构成了一个动态复合系统,他们之间相互影响,错综复杂。“人”是中心,“路”是基础,“车”是纽带。在机动车驾驶的过程,实际就是人操纵机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对人的要求是严格的,随着交通的发展,在驾驶机动车时,有驾驶员必须遵守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也有必须遵守的操作规范。机动车驾驶工作就是一种连续观察复杂多变的交通环境,并加以正确判断,迅速做出决定,操作车辆安全行驶的过程,如何从让驾驶员在行车中保证车辆的安全,保证行车安全,是我们交通管理工作者一直关注的问题。下面我对几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剖析:1、醉酒驾驶入《刑法》酒后驾驶的危害众所周知,最近两年新闻媒体对几起酒后驾驶肇事案件进行了报道,其中典型的有南京“6•30”重大交通事故肇事,据警方介绍,肇事者张明宝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每百毫升381毫克,检测结果是醉酒标准的4倍多,极为罕见。2010年12月5日晚11时30分左右,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邮政局长谷青阳酒后驾车,在洛宁县新安虎线路段逆向行驶,致使5名青少年死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法定刑幅度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所谓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1,小于80MG/100M1驾驶行为;所谓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1的驾驶行为。由于酒后驾驶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将酒后驾驶作为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来对待,法律对于实施这一行为的驾驶员的处罚可谓极其严厉:对酒后驾驶者除了暂扣驾驶证,罚款200元-2000元外,还要记分12分;对醉酒驾车者还要予以治安拘留处罚。自今年5月1日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触犯《刑法》,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国外对酒后驾驶的处罚也相当严厉,在日本,当驾驶员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0.05%时要判两年以下劳役,罚款五万日元,吊销驾驶执照,同时追究向驾驶员提供白酒者的责任。美国:司机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0.06%时,无条件吊销执照,并将酒后开车的驾驶员送到医疗部门,专门看护那些住院的交通事故受害者等。此外,我国对酒后发生交通事故的肇事者要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并得不到保险公司的任何赔偿(酒后驾车行为属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我省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这就意味着,如果酒后驾车被查,下一年买交强险时,就要多掏钱了。每发生一次酒驾违法行为,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15%;每发生一次醉酒驾驶违法行为,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30%。饮酒、醉酒违法行为按次累加浮动费率,累计上浮费率不得超过60%。虽然国家对酒后驾车行为已明确规定为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也十分严厉,但却仍然屡禁不止。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一直居高不下,而且造成的后果极为严重,成为交通管理的“顽症”、生命的“杀手”。国家对醉酒驾驶行为的严格管理,是从法律层面上一次重要的提升,是对人的生命尊重。我们每一位驾驶员都应该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2、疲劳驾驶危害大驾驶疲劳,是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驾驶人睡眠质量差或不足,长时间驾驶车辆,容易出现疲劳。现在许多驾驶员经常加班加点,有的为了赶时间,星夜兼程,导致疲劳驾驶。什么是疲劳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交通部规定: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驾驶疲劳会影响到驾驶人的注意、感觉、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等诸方面。疲劳后继续驾驶车辆,会感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忆消失,出现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此,疲劳后严禁驾驶车辆。随着高速公路的发展,在高速公路上因为疲劳驾驶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也比较多。高速公路路面宽阔、固定参照物少、车流速度高;在高速公路行车,驾驶人的精力始终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体力消耗增大,而且会不知不觉地提高车速,甚至丧失制动减速意识。在这种环境下长时间驾驶车辆会感到单调、枯燥,既容易产生松懈或疲劳。因此,驾驶人没有休息好或感到有点疲劳时,不要驾车进入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最好在1个半小时到2小时到就近的服务区休息一下;若感觉有点疲倦或有睡意时不要在继续驾驶,最好立即休息。在夏季炎热天气或驾驶室内温度过热的环境下驾驶车辆,温度高、空气流通差,驾驶人很容易疲劳,尤其是午后行车极易瞌睡,勉强驾驶会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夏季炎热天气行车,应尽量保持驾驶室空气畅通、温度和湿度适宜,出现疲劳时应及时停车休息,不得勉强驾驶车辆。我们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采取了一种人性化的管理方法,就是“罚睡”,对疲劳驾驶的驾驶员进行惩罚,以确保行车安全。3、超速行驶---“车无罪人之过”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每月对我省辖区高速公路超速行驶的“前十名”车辆通过媒体进行曝光,今年1月在限速120公里/小时的京台高速安徽段,车牌号为“皖R156XX”的小轿车竟狂飙至200公里/小时,从而驶上我省去年12月份高速公路超速排行榜的榜首。由于车速的快慢,对发生事故和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有着直接关系,因此超速行驶所带来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下列几点:(1)超速使车辆的安全可靠性降低,直接影响驾驶操作的稳定性;同时易造成车辆与部件的损坏。(2)碰撞时冲击破坏力大,多为恶性事故。(事故案例:今年1月26号晚5点30分左右,位于蚌埠市蚌固路曹老集段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出租车与小轿车相撞,造成4人当场死亡,5人受伤。)(3)在制动效果上,车速每增加一倍,制动距离约增加四倍。(4)超速行驶时,驾驶员精神紧张,心理和生理能量消耗大,容易疲劳。(5)驾驶员会对相对运动速度的变化估计不足而造成措施过迟,影响整个驾驶员操作的及时和准确性。(6)在弯道上行驶,车辆的稳定性降低,由于横向离心率的大小与车速成正比,车速快易发生翻车事故。关于限速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专门作了明确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在高速公路上小型客车在最左侧车道行驶最高不得超过120公里/小时,其他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超过100公里/小时,摩托车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等。三、夏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1、夏季昼长夜短,且气温高,要注意休息,保证精力充沛。有条件的,中午要安排午休。行车中如感困倦,应及时停车休息,待头脑清醒后再继续开车。2、气温高车辆的爆胎事故也随之增多。据统计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中爆胎占70%以上。究其原因:车辆的缺气(轮胎胎压低于标准胎压)行驶时,随着胎压的下降,轮胎与地面的摩擦成倍增加,胎温急剧升高,轮胎变软,强度急剧下降。这种情况下,如果车辆高速行驶,就可能导致爆胎。锦湖轮胎是热点,老百姓去4S店选车,原来问商家,汽车的配置怎么样?是不是真皮座椅?现在问导购员,这个车用的是什么牌子的轮胎?这也说明,我们的驾驶员对汽车安全性能的关注在提高)3、在行驶中要随时注意车辆制动效能。高温下制动皮碗会因高温而膨胀变形,造成制动失控。可能的情况下,途中可作短时间的休息。4、行驶中集中精力,克服“虚光”对行车的影响。夏季柏油路面曝晒易产生“虚光”,需要仔细辨别,正确判断,以保证行车安全。5、夏季行车不宜戴颜色太深的墨镜。墨镜的暗色能延迟眼睛把映像送往大脑的时间,这种视觉延迟又造成速度感觉失真,使戴墨镜的您作出错误的判断,特别是汽车以80公里的时速前进时,过深的墨镜会把您对情况的反应延长100毫秒。6、切忌穿拖鞋开车。驾车夏日里女性朋友喜欢穿拖鞋,既好看,又方便凉快。有的甚至穿着拖鞋开车。其实这是很危险的,在发生紧急情况的时候如果踩油门或刹车时拖鞋不跟脚,很有可能因此延误了7、注意极端天气对交通安全的影响。暴雨、洪水、高温、台风、冰雹、雷雨大风等主要发生在夏季,均能给安全行车带来严重影响。行车中要减速行驶,要有预见性地控制车速,千万不能使用紧急制动。四、做文明行车的模范从2010年到2012年中央文明办、公安部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市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也正在实施,作为公务车驾驶员更应该成为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模范,用自己娴熟的驾驶技术、文明的驾驶行为参与到此项活动中去。不论你是公务车驾驶员,还是拥有私家车的司机,时刻牢记安全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从细节处着眼,不放过任何隐患,恪守职业道德,保持高度的职业责任感,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到首位,安全驾驶,平安相伴。最后祝大家万事如意。合家欢乐,一路平安!
本文标题:交通安全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2270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