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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社会保障概论如何理解社会保障?请从生活中你所关心的内容入手一、社会保障的含义与特点德国对社会保障的界定英国对社会保障的界定各国对社会保障的界定社会保障是为竞争中不幸失败或失去竞争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具有互助性质的安全制度,起到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全的作用。社会保障是一项以国家为主体的公共福利计划,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手段,它应该遵循普遍性原则,对全体国民实施“从摇篮到坟墓”的全面的安全保障。美国对社会保障的界定日本对社会保障的界定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安全网”,对国民可能遭遇的各种风险如年老、失业、疾病等加以防护。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安全网”,对国民可能遭遇的各种风对疾病、负伤、分娩、残疾、死亡、失业、多子女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贫困,以保险方法和直接的国家负担,寻求经济保障途径.险如年老、失业、疾病等加以防护。国际劳工组织对社会保障的界定社会保障可理解为一个社会在出现规定的事件或在规定的情况下向其成员提供的保护,其目的是:①尽可能防止使收入丧失或收入锐减的意外出现;②当意外确实发生时,尽可能提供医疗并对引起的经济后果提供财政保护;③尽可能为遭受意外者身体康复和职业恢复提供便利;④尽可能为抚养儿童提供福利待遇。本课程对社会保障的定位定义主要要点社会保障是国家或政府为了承担对公民的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不断提高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以立法的途径和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的形式,对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的一种制度。责任主体:国家和政府保障对象:全体社会成员实施依据:社会立法实施手段:国民收入再分配保障目标: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实现社会稳定社会保障的特点:(一)强制性。社会保障制度是由国家立法建立的,并依法强制实施,因而具有强制性。(参加、缴费及执行)(二)社会性。社会保障作为强制实施的具有普遍性的社会“安全网”,是社会大生产的产物,是典型的社会行为。社会保障的社会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实施范围的社会性,二是资金来源和使用上的社会性,三是制度目标的社会性。(三)福利性。从过程看,社会保障的各环节不以盈利为目的,其宗旨和目的是为了增进人们的福利。从结果看,是国家参考国家政权强制实行的较大规模的社会再分配。(四)互济性。即通过所有成员的互助共济实现对少数遭遇风险成员的收入损失等的补偿。(五)保障性。社会保障是国家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对社会成员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经济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能使全体社会成员,或至少是绝大多数人有可能从中获益,为他们提供安全的保障。(六)公平性。实现公平分配,是社会保障追求的目标。社会保障的公平性主要体现在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权利和机会是均等的。二、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1952年出台)规定,现代社会保障主要包括九项内容:医疗津贴、疾病津贴、失业津贴、老龄津贴、工伤津贴、家庭津贴、生育津贴、残疾津贴和遗属津贴等。公约还规定,一个国家只要实行了三种津贴(其中至少要包括一种最主要津贴),就可以被认为是已经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从当代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实践看,社会保障主要包括三大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救助。这是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最主要的政策目标就是克服贫困,可以说是一种“雪中送炭”的社会制度。二是社会保险。它是一种化解风险的社会制度,目的在于确保人们在遇到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等重大的人生风险时能够得到及时有帮助,起到“化险炎夷”的作用。三是社会福利。它目的是在于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保证社会成员能够及时共享社会发展的物质成果的社会制度。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中国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多数专家和学者普遍认为)社会救济——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基本保障社会福利——高层次社会保障社会优抚——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将我国当前社会保障的内容规定为六个部分: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与个人储蓄积累保障。我国社会保障构成与特点━━━━┯━━━━┿━━┯━━━┯━━━━┯━━━━┯组成部分│对象│目的│特征│资金│重要性││││主要来源││━━━━┿━━━━┿━━┿━━━┿━━━━┿━━━━┿│失去生活│保障││国家以及││社会救助│来源者、│最低│扶贫│社会群体│最低保障││遭遇不幸│生活│││││者、贫者│││││└───┼────┼──┼───┼────┼────┼│工资劳动│维持│补偿│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者、个体│基本│收入│和劳动者│基本保障││自营者│生活│损失│││└───┼────┼──┼───┼────┼────┼││改善│增进│国家及其││社会福利│全体公民│生活│福利│社会群体│最高保障│└───┼────┼──┼───┼────┼────┼社会优抚│军人及其│优待│││││家属│抚恤│优待│国家│特殊保障│││安置││││━━━━┿━━━━┿━━┿━━━┿━━━━┿━━━━┿3.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发展社会公平是以社会成员收益分配和生活状况的公平性为标志,是社会保障发展的重要内容。4.调节社会供求,促进经济增长(1)社会保障为经济增长提供稀缺的人力资(2)社会保障为经济增长提供充足的资金,并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3)通过社会保障收支调节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5.调节个人行为,保障其生存与发展首先,社会保障制度安排改变了个人的消费与储蓄行为,使其更具长期性。其次,社会保障消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一方面,有利于劳动者提高劳动生产率,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劳动力资本。三、社会保障的功能1.化解个人与社会风险,维持社会安定个人风险是指家庭成员因病、死、伤、残、老等原因以及自然灾害与战祸而导致的生存困难或生活水平下降。社会风险是指因自然灾害、战祸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社会秩序混乱,甚至出现社会危机。通过制度安排,保护公民不致因遭受意外风险而陷入绝境,从而使公民生有所食、病有所医、老有所养。2.缓解贫困,创造更大的平等要消除贫困,一方面要推动经济发展,增加国民财富的积累;另一方面,还需通过收入再分配来缩小贫富差距,通过社会保障的制度安排来缓和乃至消灭贫困问题。四、社会保障的制度类型社会保险型保障模式建立政府、社会、雇主和个人之间的责任分担机制,实现风险保障的互济性强调受保障者权利与义务相结合以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为核心实现市场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协调强制储蓄型社会保障制度--新加坡公积金制度•以雇主和雇员为责任主体•政府只充当一般监督,而由官方性质的中央公积金局负责管理•完全积累模式•无互济性--智利(养老保险)模式•雇主不缴费而只由劳动者个人缴费•由私人机构管理养老基金的运营•个人账户上的强制性储蓄只能用于养老--香港(养老保险)模式•雇主、雇员分担缴费•私人机构管理特点:要求会员首先自立,依靠自己;会员之间没有调剂互助;具有很强的激励作用。局限:第一,缺乏互剂性特征;第二,保障水平参差不一;第三,过度的储蓄,降低了人们的当期限消费,限制了国内有效需求的扩大,这不利于内需拉动型经济的发展。第四,过高的缴费比率,降低了公民另外储蓄的可能,导致公民年老时生活来源单一,不利于形成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第五,高额投保费增加了企业产品的成本,削弱了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事务完全由国家(或通过国营企业)包办-个人不缴纳任何保险费-在保障目标上以追求社会公平为主-在保障范围上几乎是全体国民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障制度英国、瑞典等北欧国家特点:无所不包、从摇篮到坟墓式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主体是国家,国家以公共支出的方式向全体公民实施普遍的社会保障待遇,并且将它看作是公民应当享受的基本权利。局限:第一,来自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使社会福利支出日益庞大;第二,福利支出居高不下,政府财政负担过重;第三,失业率居高不下,这既减少了政府的税收来源,又增加了失业救济的负担;第四,办事机构臃肿,管理效率低下。国有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前苏联、东欧国家特点:受保人不缴纳任何保险费;社会待遇偏高;保险待遇不与缴费多少相关联;各级工会组织代表国家政权机构管理社会保险事宜。局限:不能真正反映职工的劳动贡献;存在较为严重的社会不公;服务质量差,管理效率低等。五、社会保障理论社会保障制度形成与演变的理论背景德国的社会改良思想提出在不改变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条件下,由政府通过立法,实行某些社会政策,提高工人的物质生活待遇,以缓和阶级矛盾,维护资本主义社会秩序。如实行社会保险、发展公共教育、改善卫生、实行遗产税等。英国福利经济学(庇古:1912年《财富和福利)要增加经济福利,就要增加国民收入。一是通过资源在生产中的配置使社会产品的数量增加,国民收入量达到最大化。二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均等化,即把一部分收入转移给穷人,以增加穷人的实际收入而又不减少国民收入的措施来增加经济福利。强制的转移:征收累进的所得税、遗产税等自愿的转移:自愿捐赠、举办福利设施等凯恩斯需求理论与国家干预思想(1936年发表《就业、利息和货币理论》)主张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提出通过国家干预、扩大公共福利支出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刺激需求增长,实现充分就业。提出了建立累进税制和最低工资制等政策建议。贝弗里奇的“福利国家”思想贝弗里奇在1942年提出了一份《社会保险及有关福利问题》的长篇报告(贝弗里奇报告),设计了一整套“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措施,他本人被誉为“福利国家之父”。报告主张:社会保险是以满足居民的基本需要为目的;社会救济是为了满足居民有特殊情况下的需要;自愿保险主要满足那些收入较多的居民较高的需要。报告还提出了六项原则:基本生活资料补贴标准一致的原则;保险费标准一致的原则;补助必须充分的原则;全面和普遍性的原则;管理责任统一的原则;区别对待的原则。当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几个理论问题公平与效率的兼顾市场与政府的互动权利与义务的平衡第二章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沿革一、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变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一)古代的社会保障(慈善、济贫)古代的慈善活动(从原始社会末期私有制的产生一直延续到封建社会末期)世俗的慈善事业——宗教的慈善事业——国家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福利改革与济贫制度:法国英国1601年颁布旧济贫法(二)现代的社会保障制度1.现代社会救济制度的形成英国1834年颁布的新剂贫法——现代社会救济制度的形成标志,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形成的初级形态(萌芽、起点)。它把社会救助第一次以国家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从而使社会救助成为一种社会制度。•新济贫法要求对申请救助的贫民进行严格的分类和考查;•社会救助属于公民的合法权利,对贫民实行救助是政府应尽的义务;•救助是一项积极的福利措施,要求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从事这一事业;•规定成立济贫法管理局,负责济贫工作。丹麦:1830年颁布《济贫法》挪威:1845年瑞士:1847与1871年法国:发布了一些济贫法令2.社会保险制度的形成德国:1883年颁布了《疾病保险法》1884年颁布了《工伤事故保险》1889年颁布了《老年和残障保险法》上述法令的颁布,完成了当时世界上第一份比较完备的工人社会保障计划。也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理论与主张:德国新历史学派国家除政治职能外,还应有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国家的法律至上,决定着经济发展进程德国面临最危险的社会问题是劳工问题国家必须通过立法实行社会政策措施进行经济与社会改革美国《社会保障法》特点由联邦政府举办全国统一性的老年保险由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共同办理失业保险由联邦政府资助和州政府举办老年人儿童福利及公共卫生措施3.社会保障制度的成熟美国颁布《社会保障法》(1935年罗斯福总统签署),标志着西方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基本内容:失业保障、老年保障各种津贴现代
本文标题:社会保障概论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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