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XXXX年第三季公开课课件(针对11月AFP考试)(AQF)保险基本原理
AFPTM资格认证培训网上公开课版权所有©理财教育网保留所有权利1保险基本原理版权所有©理财教育网保留所有权利2声明本讲义讲述内容为课程中相对的重点难点以及学员疑问较多的知识点,不涵盖所有考试范围。AFP资格认证考试范围应以当年《考试大纲》为准。版权所有©理财教育网保留所有权利3课程大纲保险概论保险基本原则保险经营基础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与基本约定版权所有©理财教育网保留所有权利4保险概论保险的定义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商业保险的种类人身保险: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等。财产保险: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版权所有©理财教育网保留所有权利5保险基本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补偿原则代位追偿原则重复保险与分摊原则近因原则版权所有©理财教育网保留所有权利6最大诚信原则含义保险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遵守合同的约定与承诺。法律对于违反此原则的行为将予以不同形式的惩罚。版权所有©理财教育网保留所有权利7最大诚信原则的体现(1)投保方告知: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如实向保险人陈述,以便让保险人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保证: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些特定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以及就某特定事项的真实性向保险人所作的许诺。明示保证默示保证版权所有©理财教育网保留所有权利8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惩罚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公司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详见不可抗辩条款】违反保证责任的法律后果无论其故意还是过失,也无论是否对保险人造成损害,保险人均有权解除合同,不予以承担责任。对于破坏保证事项,除人寿保险外一般不退还保险费。版权所有©理财教育网保留所有权利9最大诚信原则的体现(2)保险方如实说明义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弃权与禁止反言保险人一旦放弃其在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则日后不得再次主张这项权利。(《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六款: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版权所有©理财教育网保留所有权利10例题陈某在为自己投保终身寿险时,声明自己因肺结核反复发作,经常需要住院治疗,保险人及其代理人未就此原因拒绝承保,并以正常人群的缴费标准收取了保费,1年后陈某因肺结核身故时,保险人()。A.可以拒绝赔偿,退还所缴保费B.不能拒绝赔偿,但可以要求将少缴的保费缴清C.不能拒绝赔偿,但可以减少赔付额D.既不能认为合同无效,也不能拒绝赔偿答案:D解析:对于陈某的状况,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可以拒保或者提高保费,但如果保险公司放弃了该项权利,则以后不能因为这个原因去提高陈某的保费或者拒绝赔付。版权所有©理财教育网保留所有权利11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人身保险–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被保险人同意财产保险–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看护权版权所有©理财教育网保留所有权利12保险利益存在时间要求上的差异人身保险:投保人在投保时必须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意味着保险单需要根据情况变化修改。财产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版权所有©理财教育网保留所有权利132008年3月真题老黄的儿子一家住在西安,上个月儿媳妇刚刚为老黄生了一个胖孙子,老黄十分高兴,打算购买一份保险作为给小孙子的礼物,下面的保单中可供老黄进行选择的是()。①以小孙子为被保险人的20年定期寿险保单,死亡给付5万元②经儿子同意,以儿子为被保险人,小孙子为受益人的定期寿险保单,死亡给付金额为20万元③以小孙子为被保险人的重疾险保单,基本保额为5万元,死亡给付金额为基本保额的两倍④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小孙子为受益人的终身寿险保单,死亡给付金额为20万元A.①、③、④B.①、②、③C.②、③、④D.②、④答案:D版权所有©理财教育网保留所有权利142010年7月真题2006年10月刘某为其妻子王某投保了保额为30万元的终身寿险,受益人是刘某,后来双方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并分别组建了各自的家庭。2010年6月王某外出遭遇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其家属处理后事时得知前夫刘某仍然持有该保单,且未作任何变更。王某的父母、现任丈夫和前夫刘某均向保险公司主张权利,提出索赔,则保险公司应()。A.向刘某给付30万元保险金B.向王某的现任丈夫给付30万元保险金C.向刘某与王某的现任丈夫分别给付15万元保险金D.向王某的父母和现任丈夫分别给付15万元保险金答案:A版权所有©理财教育网保留所有权利15补偿原则及其派生原则含义:保险的作用是补偿损失,不应从赔款中不当得利。要求风险责任与保费之间有合理的对价关系规则。根据保费与风险责任(保额)的关系合理确定赔款数额。适用:补偿性保险如:财产损失保险、医疗费用保险版权所有©理财教育网保留所有权利16补偿原则的运用—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定值保险投保时,双方根据标的价值约定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出险时,确定损失比例,在保额限度内得到全部赔偿。赔偿金额=保险金额×损失比例不定值保险投保时,双方不约定保险价值,只约定保险金额;事故发生时再确定保险价值,然后判断是否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保险价值,足额投保,按实际损失赔偿保险金额保险价值,不足额投保不足额投保比例赔付赔偿金额=损失金额×保险金额/保险价值版权所有©理财教育网保留所有权利17例题李先生为一批货物以定值保险的方式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投保时,货物的实际价值、约定的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均为20万元。货物在运输途中出险,经公估机构确认,该批货物在出险当地的完好市场价值为25万元,货物损失程度达60%,则保险公司的赔款应为()?解析:定值保险,约定保险价值为20万元,损失比例为60%,所以应赔款20×60%=12万元王先生为自己的房子向甲保险公司投保14万元;出险时,房子实际损失8万元,保险价值15万元。保险公司的赔款应为()?解析:不定值保险中的不足额投保甲公司应赔额=8×14/15=7.47万元版权所有©理财教育网保留所有权利18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之一——代位追偿原则权利代位(代位追偿权):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物上代位: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全数赔付的行为。张某为其汽车投保了车损险,保险期间发生保险事故,张某向保险人索赔8万元,保险人按车损险条款全额赔偿后,向责任方行使代位求偿追得10万元,保险人对这10万元的正确处置方式是:留下8万,2万归还被保险人版权所有©理财教育网保留所有权利19某人购买了10万元的终身寿险,在保险期间,不幸被一辆汽车撞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肇事司机应该赔偿其家属5万元。事后该被保险人的丈夫持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对该案件的处理方式应当是()。A.不赔,因为不属于保险责任B.赔偿10万元C.赔偿5万元D.先赔偿10万元,然后再向肇事司机追偿5万元赔款答案:B解析:终身寿险是给付性保险,不适用补偿原则及其派生例题版权所有©理财教育网保留所有权利20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之二——重复保险与分摊原则定义: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比例分摊原则: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即:各保险人的赔款=损失额×(各自保额/保额总和)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版权所有©理财教育网保留所有权利21例题王某为自有房屋在A、B两家保险公司分别投保了保额为40万元和60万元的火灾保险。保险期间内房屋发生保险事故,损失50万元,出险时房屋价值80万元。请计算A、B保险公司各自赔偿额。解析:王某的行为构成了重复保险根据比例分摊原则,A公司赔偿额=50×40/(40+60)=20万元B公司赔偿额=50×60/(40+60)=30万元版权所有©理财教育网保留所有权利22近因:指引起一系列事件发生并导致一定后果出现的能动的、起决定作用的因素;这一因素作用的过程中没有来自新的、独立渠道的能动力量的介入。近因原则含义:《保险法》上的近因原则的含义为“保险人对于承保范围的保险事故作为直接的、最接近的原因所引起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而对于承保范围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示例:某人投保有人身意外伤害险,发生交通事故并使下肢伤残,但在康复过程中,突发心脏病,导致死亡。下肢伤残的近因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属于意外险的保险责任,所以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下肢伤残承担赔偿责任。心脏病突发作为独立的新介入的原因,是死亡的近因。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疾病是除外责任,所以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死亡不承担赔偿责任。近因原则版权所有©理财教育网保留所有权利23近因原则是确定保险责任的重要原则保险事故必须是近因同时发生的多种原因或多种原因的作用混杂在一起,且这些原因中,既有被保风险又有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保险人责任视可分性而定。连续发生多种原因各原因均为被保风险→保险公司给予赔偿;含除外或未保风险:前因是被保风险,后因是除外或未保风险,后因是前因的必然结果,保险人对损失负责;前因是除外或未保风险,后因是被保风险,后因是前因的必然结果,保险人对损失不赔偿。版权所有©理财教育网保留所有权利24例题1996年2月,福建某果品公司向哈尔滨某商场销售柑橘50吨,果品公司租用2个火车皮托运并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铁路货物运输综合险(保险责任含盗窃)。火车在约定期间到站,卸货时发现其中一个车门开启约1米,并有撬痕,查点后发现该车皮内共丢失柑橘70篓,另有220篓柑橘冻伤变质。果品公司遂以盗窃损失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290篓柑橘的损失。保险公司以冻伤非保险责任及盗窃并不必然导致冻伤为由,拒绝对赔付220篓冻伤柑橘损失。如果双方争执不下,导致诉讼,法院在上例中的判决中应为:()。A.判定盗窃是所有损失的近因,责令保险人赔偿50吨柑橘价款B.判定盗窃是所有损失的近因,责令保险人赔偿所有290筐柑橘价款C.判定冻伤是220筐柑橘损失的近因,责令保险公司赔付220筐柑橘
本文标题:XXXX年第三季公开课课件(针对11月AFP考试)(AQF)保险基本原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2299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