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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甲方:浙汇(兰溪)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地址:上海松江茸梅路518号606室合作加盟电话:13020201220传真:021-57838611乙方:地址: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协议。一、协议内容:1、甲方为汇丰贵金属交易市场的会员单位,乙方做为独立居间人(商)介绍贵金属现货以及延期交收交易业务客户(以下简称客户)与甲方签署客户协议书(客户协议书由甲方提供);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中介工作(甲方另行授权的除外),向客户表明自己居间人(商)的身份。3、乙方为完成中介业务所需要的办公用房,办公家具等一切用品均由乙方承担。乙方需要招募工作人员的,应以乙方的名义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薪资及社会保障。4、乙方不得私自进入客户的账户,代替客户进行贵金属交易,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5、完成介绍后,签约客户实施贵金属交易行为后,甲方按照协议的规定支付乙方相应的报酬。交易规格为1kg/手的白银,甲方支付乙方客户交易总价值的万分之____。交易规格为50kg/手和100kg/手的银锭,甲方支付乙方客户交易总价值的万分之____。该报酬标准是根据汇丰贵金属交易所目前的佣金水平制定,若协议期内遇到交易所下调佣金,该报酬标准也做相同幅度的向下调整。6、甲方支付乙方的报酬每月结算。每月10日之前,双方对上月交易金额进行对账;每月2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报酬金额,遇节假日时间顺延。甲方按约定时间将报酬直接汇入乙方的银行账户,乙方的银行账户资料为: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开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乙方支付报酬。2、定期或不定期为乙方提供经营培训、业务培训、业务运营手册、宣传资料、广告支持、投资报告会或年会等相关业务支持。3、对乙方的相关信息及其他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4、有权检查乙方的工作,包括开户流程执行情况、客户审核情况、客户监管情况等;一旦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指导乙方整改;乙方拒不执行整改的,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照本约定定期从甲方领取报酬;2、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和甲方的利益、声誉,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与客户私自签订协议,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和客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因过失、故意、违规违法操作与客户发生纠纷的,乙方负责解决;如乙方推托或处理不当、不及时而影响到甲方的正常经营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负责处理其管理的客户所出现的投诉,对于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纠纷,乙方不能自行处理的,甲方可以协助处理。5、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或甲方其他合作商利益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乙方整改;拒不整改的,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应对甲方的相关信息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保密资料泄露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因此造成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乙方负责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四、违约责任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不及时、不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应承担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纠正其违约行为;违约方应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及时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致的全部损失;如书面通知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时,违约方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或未能赔偿守约方因该违约行为而遭致的全部损失,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而遭致的全部损失。五、协议解除和终止1、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可以解除和终止:(1)双方协商一致的解除和终止的;(2)期限届满,双方未达成续延的;(3)一方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进入破产或清算程序等导致主体资格消灭或将要消灭的,本协议自该事项发生之日自动解除;(4)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5)一方存在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对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违规一方及时整改,违规一方拒不整改的,对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违规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书面通知送达时解除。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取得的权利义务即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及双方对协议解除后的约定事项仍需履行。六、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发的一切纠纷,双方应以善意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双方可将有关争议提交法院按照诉讼程序解决,由签约地法院管辖。七、生效及有效期1、协议有效期贰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2、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约地点:法定代理人:签约日期:乙方:签约地点:法定代理人:签约日期:
本文标题:浙汇(汇丰)贵金属代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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