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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艺术学院经管系201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2011.091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经管系2012届本科毕业生设计(论文)指导手册根据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经管学科的特点,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组织工作经济管理系本科生毕业论文的组织工作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由系统一布置和管理,各教研室负责具体实施。系建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系副主任为副组长、各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对全系的毕业论文进行工作布置,包括组织开题、中期检查、开展和检查答辩工作;确定各专业答辩人选;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总结。组长:金桂生副组长:何晓媛成员:王立慧、潘松挺、赵治辉、陈静、罗建宏、代丽、李传琪、金桂生(兼)同时,每个专业成立教师指导小组和答辩指导小组,并由专业负责人任组长。指导小组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组织专业教师负责审核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内容,做好选题工作,指导、检查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定期召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会议,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上述成员同时组成系答辩委员会。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主要环节(一)前期准备:包括师资配备、选题、资料准备、落实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项必备条件、学生选题及毕业设计(论文)动员。(二)毕业设计(论文)实施:包括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和撰写毕业论文。各专业成立由3-5人组成的答辩小组。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是毕业设计(论文)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目的在于考察学生对所承担设计题目的理解程度和前期准备工作质量,同时,通过开题答辩,学生得到答辩组教师的集体指导,并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调整研究思路,完善实施计划,以提高2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教学质量。(三)答辩工作:包括答辩资格的审核认定、答辩前的毕业论文的评阅、答辩、评定。1.评阅学生答辩前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要对其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写出评语,给出成绩。评阅主要内容应包括:(1)毕业设计(论文)的理论及实际意义;(2)对毕业设计(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研究结果的意见;(3)从毕业设计(论文)来看学生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水平与应用价值的评价,是否有新的见解或创新;(5)毕业设计(论文)是否完成规定任务、达到了学士学位论文的水平,是否同意参加答辩;(6)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此外,指导教师还应对学生整个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工作态度进行评价。评阅教师必须是担任过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学生应根据评阅修改意见及时进行论文修改,否则,不予答辩。对未能通过评阅的毕业设计(论文)取消正常答辩,经整改通过二次评阅后,参加二次答辩。评阅单独计算教学工作量。2.答辩及成绩评定(1)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都要进行答辩,以检查学生是否达到基本要求。系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全部工作。答辩委员会根据不同专业下设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指导教师不参加被指导学生答辩小组答辩。答辩前各专业公布答辩小组名单和学生参加答辩的时间和地点。(2)由指导教师将学生答辩资格预审情况(对于不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详细写明原因)报系答辩委员会审核确定,并向不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说明原因及处理意见。考研同学凭准考证原件及申请表(见附录5)到系4-311刘老师处办理延期答辩手续。(3)答辩分学生论文介绍和问答问题两部分,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以20分钟为宜。答辩小组应根据论文涉及的内容及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础知识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在答辩时进行提问。评阅教师为主答辩教师。3(4)答辩小组应做好每位学生的答辩记录(见附录4)。答辩结束后,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给出答辩组成绩并签字。(5)毕业设计(论文)评分依据:按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答辩情况、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分。(6)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采用五级制记分评定。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答辩评分三部分组成:指导教师评分占40%,评阅教师(或评议组)评分占30%,答辩小组评分占30%。总分在90~100分之间为优秀、80~89分之间为良好、70~79分之间为中等、60~69分之间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优秀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答辩小组、评阅教师有一票否决权,即答辩小组成绩不及格的或评阅老师评阅成绩不合格均视为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四)检查总结: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包括开题、中期、答辩)、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评估。1.各专业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作出书面总结,于2012年6月中旬交系里,在此基础上,对全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并于6月底报教务部。2.将毕业设计(论文)信息汇总表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览表于每年的六月底前报教务部。3.做好存档工作。把装订成册的毕业论文及附件(包括电子稿,由学院统一制作成光盘并保存)交学院统一保存,保存期至少三年。三、教师的资格与主要职责(一)指导老师资格1.指导教师必须具有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工作责任心的本专业教师担任。原则上初级职称教师不可单独承担指导工作,但考虑到我系的实际情况,并为培养青年教师,也可在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指导下进行。指导教师由专业负责人组织申报,经系主任审定。2.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位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应适当,高级职称和中级教师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5、10人。指导教师不足或其他特殊情况须经系主任批准,可适当增加学生人数。(二)主要职责1.根据系里的具体要求,初步拟定毕业论文课题,并根据学生的选题,对所4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提出明确的要求,确定毕业论文题目。同一个指导教师所指导学生题目不能重复。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1)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使学生受到全面锻炼。(2)选题要突出现实性,对当前经济改革和社会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研究。(3)选题要有一定的综合性,覆盖知识面较广,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理论知识与技能,以培养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实践能力。(4)选题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题,即注重对学生基本能力的训练,又能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使学生能力得到较大提高。(5)选题必须具有可完成性。在保证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使毕业设计(论文)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这就要求选题要有一定工作量,同时深度和难度要适中,内容既要结合实际又要有一定的探索性。对于结合生产和科研实际的较为复杂的选题要求取得阶段性的成果。(6)下列情况的选题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①与所学专业不对口;②范围过于狭窄,内容过于单一,达不到全面训练的目的;③难度过大,学生难于胜任的;④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无法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成果的;毕业论文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教师或学生在撰写论文过程中,因各种原因不能按原计划完成毕业论文而需要改换题目时,应由指导老师和学生一起提出改题报告申请,并报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否则中途不得私自更换题目。2.选题完成后,根据题目拟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在学生进入课题前下发给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对设计(论文)工作要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其中包括:①对开题报告、外文翻译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②规定学生应完成的主要任务;③拟定计划进度;④推荐主要参考书和学术杂志(5种以上)。要求学生按照毕业设计(论文)的计划进度进行课题研究,定期检查、督促学生5进行毕业设计。3.指导学生查阅中外文献资料、外文翻译、进行文献综述,调查研究、方案制定、撰写开题报告,指导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4.全面了解学生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培养和训练学生,指导过程应有的放矢,要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特别是学生在撰写论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难点问题要给予分析,并帮助解决,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面对困难所应有的自信。5.对学生的指导时间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中面授总次数不少于5次。教师要把每次指导内容及学生考勤填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卡,指出存在的问题。该记录应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依据及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考核依据。指导教师应严格控制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时间在2周以内的须经专业负责人批准,超过2周的须报系主任审批,超过应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周数1/3以上者,应及时调整指导教师。6.在学生答辩前审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全部资料,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实际工作能力、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准确、客观地写出评语,并督促和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7.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好毕业设计(论文)和就业的关系,并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四、学生的主要任务和要求1.学生应重视毕业论文工作,明确其目的和意义。学生要尊敬老师、虚心学习、勤于思考、敢于实践,把握在校学习的最后机会,按指导教师的要求,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2.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毕业论文写作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病假的要有医院证明,请事假要按学校的有关请假制度办理(指导教师需掌握学生动态),如无故缺席按旷课处理。对缺勤次数累计超过教师指导次数1/3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要遵守所在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别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3.学生要处理好毕业设计(论文)与就业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4.学生应经常(定期)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和遇到的疑难问题,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监督。65.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抄袭他人成果。如有剽窃或伪造数据行为,经调查核实,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零分计。对学习不努力、工作不认真、做事敷衍了事、回避指导,未完成各阶段任务及严重违纪者,指导教师有权取消其参加毕业答辩资格。6.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文档须符合格式规范及撰写要求,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答辩后要根据答辩意见及时进行必要的修改。7.答辩前两周,学生应将毕业论文一式三份(一正二副)上交指导教师,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或无故不按时参加答辩者,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8.学生因故未交毕业论文或毕业论文不及格者,只发给结业证书,不发毕业证书。但在结业后一年内可向学校申请补做一次,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不按规定补做或补做仍不及格者以后不再补做。7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经管系201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为进一步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从第六学期末开始至第八学期末结束。基本进程大致分如下几个阶段:1.动员和准备阶段(2011年9月份)。由专业负责人召开本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大会,公布指导老师的若干个研究方向供学生选择,确定每个指导老师所指导的学生名单,并要求各位学生与指导老师取得联系。2.选题和开题报告阶段(2011年10月):要求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结合自己的兴趣查阅文献,初步确定论文题目,完成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和外文翻译等工作,于2011年10月底进行论文开题报告的答辩(所有学生均必须参加),信管和电商专业开题答辩时间由各自专业负责人自行确定。开题答辩前需打印提交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和外文翻译等文档。3.论文撰写阶段(2011年11月---2011年12月):除了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者(必须提供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同学必须于2011年12月08号前完成论文的初稿,并于2011年12月09日交稿,一本正稿和二本副稿(只含论文正文,不含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报告等)交给指导老师,由各专业教师对论文进行评阅。4.答辩阶段:(1)2011年12月17日进行第一次答辩。(2)第一次答辩未通过者参加2
本文标题:科技与艺术学院经管系毕业论文指导手册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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