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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行政许可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内部工作流程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法定工作日承诺工作日证件有效期1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窗口受理→审查材料→现场勘查→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分管窗口领导签发(1)项目已列入基本建设年度计划;(2)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计;(4)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5)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6)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一、省重点项目(国省道新(改)建项目)代受理:(1)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项建书、工可、初设、施工图批复文件);(2)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3)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4)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5)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6)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7)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二、县道项目(县道新(改)建):(1)、(2)、(4)、(5)、(6)、(7)项;三、其他项目(乡道新(改)建、中小桥新(改)建、国省道和县乡道大中修等):(1)施工图审查会议纪要、(4)、(5)、(6)(如果有)、(7)项;10个工作日8个工作日2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窗口受理→审查材料→现场勘查→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分管窗口领导签发 1、通车试运营2年后; 2、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 3、工程决算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 4、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 5、对需进行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的项目,已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6、各参建单位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各自的工作报告; 7、质量监督机构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1、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报告;2、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报告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3、已通过审计的竣工决算;4、竣工文件;30个工作日20日个工作日3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含客运企业经营许可、班线、包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10号)受理→审查材料→现场勘查(窗口通知运管所相关负责人领取勘查通知单和勘查表,到现场进行勘查,作好记录并签字,在3天内将勘查表返回给窗口)→窗口负责人审核→分管窗口领导签发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等制度。4、申请从事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字号)预核准通知书》;3、企业章程文本;4、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6、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和承运人责任险协议等。7、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浙价费[2004]331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10元/证。20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34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受理→审查材料→现场勘查(窗口通知运管所相关负责人领取勘查通知单和勘查表,到现场进行勘查,作好记录并签字,在3天内将勘查表返回给窗口)→窗口负责人签发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2、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名称(字号)预核准通知书》;3、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4、已购车的,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未购车的,提供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置时间等内容;5、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浙价费[2004]331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10元/证。20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3交通系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36项)序号行政许可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内部工作流程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法定工作日承诺工作日证件有效期交通系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36项)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受理→审查材料→现场勘查(窗口通知运管所相关负责人领取勘查通知单和勘查表,到现场进行勘查,作好记录并签字,在3天内将勘查表返回给窗口)→窗口负责人签字→分管窗口领导审核签发1、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3、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1、《浙江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申请书》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名称(字号)预核准通知书》;4、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文本(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培训质量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教学车辆管理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等);5、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6、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租用的须提供有效期三年以上的租用协议);7、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8、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说明;9、教学车辆购置证明;10、各类设施、设备清单;11、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浙价费[2004]331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10元/证。15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36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受理→审查材料→现场勘查(窗口通知运管所相关负责人领取勘查通知单和勘查表,到现场进行勘查,作好记录并签字,在3天内将勘查表返回给窗口)→窗口负责人签字→分管窗口领导审核签发1、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2、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3、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4、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5、经营场所的布局应符合安全、消防和创卫要求,选点不得设在居民集居区,不得影响人、车的通行顺畅。1、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2、《浙江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申请书》、《浙江省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情况登记表》;3、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名称(字号)预核准通知书》;4、机动车维修场地(包括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有效使用证明;5、必要的设备、设施、仪器明细表和设备检定合格证明;6、必要的技术人员名册、相关资格证书和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7、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废气、废水、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的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汽车尾气的收集净化装置等);8、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配件管理制度、技术和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9、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的,还应提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人员档案。浙价费[2004]332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10元/证。15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37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包括道路客运站、道路货运(站)场(含货物集散服务、货运配载服务、货运代理服务和仓储理货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10号)、《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受理→审查材料→现场勘查(窗口通知运管所相关负责人领取勘查通知单和勘查表,到现场进行勘查,作好记录并签字,在3天内将勘查表返回给窗口)→窗口负责人签字→分管窗口领导审核签发一、道路客运站申报条件:1、客运站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站级验收合格;2、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3、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及建设要求》(JT/T200)的规定执行;4、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品查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二、道路货运(站)场申报条件:1、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计量等设备;3、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道路客运站申报材料:1、《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2、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名称(字号)预核准通知书》;3、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4、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5、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6、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二、道路货运(站)场申报材料:1、《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2、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名称(字号)预核准通知书》;3、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4、经营道路货运站(场)的土地、房屋合法证明;5、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6、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7、《浙江省道路货运站(场)开业技术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浙价费[2004]333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10元/证。15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3序号行政许可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内部工作流程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法定工作日承诺工作日证件有效期交通系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36项)8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作业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窗口受理→审查材料→现场勘查(窗口通知公路段路政大队领取勘查通知单和勘查表,到现场进行勘查,作好记录并签字,在2天内将勘查表返回给窗口)→窗口负责人签发符合《公路法》第四十四条和《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单位和个人。1)书面申请报告2)施工或设计图纸、施工期限、设计方案、施工方案、修复、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承诺3)营业执照和法人证复印件(申请人必须有法人资格)4)法人代表和经办人同一人不需填写委托书,法人代表和经办人不同一人,须填写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路产赔(补)偿有关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3]17号)1、水泥混凝土路面150元/M2;2、沥青混凝土路面130元/M2;3、水泥路肩60元/M2;4、砂砾(块石)粒料加固路面40元/M2;5、基层厚度20CM30元;6、沥青路肩50元/M2;7、泥结碎石路肩30元/M2;8、土路肩30元/M2;9、桥面按110%其他按实际损坏价格。20日3日9跨越、穿越公路作业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窗口受理→审查材料→现场勘查(窗口通知公路段路政大队领取勘查通知单和勘查表,到现场进行勘查,作好记录并签字,在2天内将勘查表返回给窗口)→窗口负责人签字→分管窗口领导审核签发符合《公路法》第四十五条和《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建设单位和个人。1)书面申请报告2)施工或设计图纸、施工期限、设计方案、施工方
本文标题:交通系统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3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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