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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明.《官箴》2013年6月9日,上海高院法官丑闻事件2013年12月7日,湖北高院“开房庭长”2014年1月14号,央视曝光湖南株洲法官索贿事件2011年5月,安徽合肥市中年妇女陈先红站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外,为合肥中院送“锦旗”。2011年6月,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国庆调离时,民众在该检察院放鞭炮并在大楼上张贴标语。2011年3月,湖南梁革文医生因和开发商之间的房屋质量纠纷上诉时,湖南涟源法院以其不具备原告资格驳回诉讼,可上诉后娄底中院认为其具有原告资格,这坚定了他认为这是涟源法院不作为。立法:人大及其常委会执法:各级政府部门司法:法检系统(末端腐败)依法行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依法治国的水平和成效全面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2014年10月22日,湖南华容县公捕公判大会召开,会上,16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公开拘留或公开逮捕,8名犯罪分子被公开宣判,5000多人观看了公判活动。北京海淀区政协委员违建的楼顶别墅。对于这处违法建设,城管部门从2008年12月即展开调查处理,但近5年时间里,这栋楼顶别墅,依然矗立。天津交警在马路边上对于违规停车进行选择性贴条处罚时,遇到群众的强烈质疑。当被问及为何选择性贴条时,执法交警哑口无言。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共同推进一体建设依法治国——法治国家:全局与根本依法行政——法治政府:重点与难点依法执政——法治社会:基础与保障“政府不守法,怎么让公众守法”---没有政府的法治化,就不可能有社会的法治化。倘若执法者奉行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人们怎能相信法律?倘若执法者以权压法、以权枉法,人们怎会选择法律?只有“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官员的日常用语,排除对执法的非法干预,信法守法才会成为社会自觉。(人民日报)一、依法行政的原则二、政府与法治的关系三、建设法治政府的举措一、依法行政的原则1、行政权(大)行政权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被授权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权力。行政权是行政法的起点和归宿,是行政法理论的基点和核心概念。行政权可以分为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调查权、行政处理权、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指导权、行政裁决权与行政复议权等;制定规则、付诸实际、定纷止争特点:膨胀化、规范化、民主化2、行政法是调整由于国家行政权的作用而发生的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行政法的核心价值:控制行政权、保护公民权行政法的基本思维:公对私;官管民——民告官(二)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1)含义: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使职权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行政职权应当来自于法律的授权。(2)具体要求:法律优先:行政立法方面:行政立法不得超越法律之上,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机关必须积极行使法定职权,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法律保留(无授权即禁止)行政立法方面: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行政执法方面: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案例我国《种子法》规定,违法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某省政府在制定《某省种子法实施办法》中规定,违法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时,可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3)性质和地位:*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扩展。*合法行政属于形式行政法治的范畴。注重立法条文本身,底线要求新华网2010年年5月13日关于《人行道竟成“拍卖品”》的报道:江西省某县城管大队在城区人行道和市政道路划出100多个摊位,组织占道经营的摊贩竞价拍租,价高者得,得者发证算合法经营。摊位底价视地段、摊点类别而定,有的700元,有的1100元,最高拍得价达到1.6万元。此次拍租之后,城管部门收取了69家摊点的139390元。城管部门声称,他们依据的是《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10条,拍租是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是为了照顾弱势群体。而此办法已经实施了十余年之久。摊贩和附近的居民叫苦连天,“只负责收钱,谁来管理呢?”群众也认为,政府不应该把最基本的城市公共设施转化为商品赚钱。案例法律优先:城管大队应履行职责管理和维护包括人行道在内的城市基础公共设施,为全体市民提供卫生、安全、和谐、畅通的出行条件。本案中,城管大队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将人行道当做商品拍卖,严重侵害了全体市民依法享有的对城市基础公共设施的使用权,该行为违反了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保留:城管大队在没有任何法律规范授权的情形下拍卖人行道,违反了法律保留原则2、合理行政原则(1)含义:合理行政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应当客观、适度、符合理性。至于理性的含义,指的是最低限度的理性,即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公平公正对待:行政机关面对同等情况应当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不得恣意地实施差别待遇。例如,甲乙两人共同将丙打伤,公安机关经调查后认为两人责任相当,但由于甲与调查人员相熟,故公安机关决定对甲罚款100元,对乙拘留10天,公安机关的行为就属于违反了行政法中的合理行政原则*考虑相关因素,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时,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相关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比例原则,又称“禁止过分”原则,包括:①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②适当性,是指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和手段之间存在着正当性。③损害最小,是指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2)具体要求(3)性质及地位与合法行政注重形式正义不同,合理行政追求公正、权利、平等、正义,属于实质行政范畴。3、程序正当原则(1)行政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三公消费)(2)公众参与: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和决定,尤其是作出对公民不利的决定时,应当听取公民的意见,公民的参与主要包括:获得通知权;陈述权;抗辩权;申请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3)公务回避: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职回避、公务回避、离职回避)“瓮安事件”和“石首事件”杞人忧“天”?2009年6月7日,河南杞县发生放射源泄露事件,在长达40天时间里,杞县相关领导坚持“三不”政策:不通报情况,不接受采访,不允许报道。终于诱发大规模居民外迁事件北京市政府主动公开7.21大雨中死亡人数茂名、昆明、厦门、宁波、南通、什邡等城市PX项目兰州水污染事件(违反公众参与的基本要求)案例4、高效便民原则(1)行政效率: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不作为或不完全作为。遵守法定时限,禁止不合理延迟。(2013年10月11日焦点访谈)(2)便利当事人: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的程序负担的,是行政侵权行为。5、诚实守信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主要是指信赖利益保护原则(1)诚实: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2)信用:(1)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2)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3)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或非因法定事由违法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某省矿产部门向甲颁发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10年,但之后政策发生变化,省矿产部门认为该许可证不适宜继续存续下去,遂撤回了该许可证,甲可以以撤回行为违反了信赖保护原则为由而要求省矿产部门补偿。案例(契约精神)6、权责统一原则(1)行政效能: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要有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优益性(2)行政责任:是指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责任性执法有保障用权受监督有权必有责违法受追究侵权需赔偿二、政府与法治的关系从人治→法制→法治中国古代法律的表现形式在秩序的规范基础方面,礼法结合,以礼为主;在秩序价值基础上,等级有序,家族本位;在规范的适用方面,恭行天理,执法原情;在法律体系的内部结构上,民刑不分,重刑轻民;在秩序的形成方式上,无讼是求。综上所述,中国古代法律文化是比较独特的,是以道德理想主义为基础的,其基本特征就是强调宗法等级名分“家天下”远非现代国家:自周以后,家天下的政治现实和政治理论渐占主流,迄今仍有饱学鸿儒为之鼓噪,更不用说现实中的“隐性世袭”和“拼爹”现象如何证明这种传统生命力了。不论GDP增长多迅猛,许多中国人的国家观念还远不是政治意义上的现代国家。——《千年政体论,今朝是与非》法制,是指法律制度的总称。社会主义法制指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工人阶级领导下全体人民意志的法律和制度的总称,是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各环节的统一,核心是依法办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制法治一语,中国古代使用较少。中国最早使用法治一词的是梁启超,他曾经以“人治主义”和“法治主义”区分和概括儒家和法家学说法治就是在全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都必须依法办事。法律不仅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大作用,而且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也同样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法治要求法律更全面地、全方位地介入社会生活。社会主义法治,是指社会主义国家的依法治国的原则和方略,即与人治相对的治国理论、原则、制度和方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法治是主张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原则,法律动态化适用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法律静态化存在法治社会的发展过程,实际上就是法律功能的扩展过程。法治社会要求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均要纳入法律的轨道,接受法律的调控和处理。新体系从静态到动态从单一到全面法制体系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江泽民(十五大报告)十六大报告报告: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十七大报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大报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宪法具有最高权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建设法治体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决定》指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1、依法建设法治政府2、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决定》指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
本文标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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