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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参加市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的组织形式、组织原则和纪律----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专题辅导课林伟明一、党的组织形式(《党章》第三、四、五、九章)1、党的中央组织2、党的地方组织3、党的基层组织4、党组二、党的组织原则(《党章》第二章)1、民主集中制的内涵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意义3、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四个服从原则4、党内民主建设发展进程5、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6、入党积极分子应如何遵守和坚持好民主集中制原则三、党的纪律(《党章》第七、八章)1、党的纪律的含义2、党的纪律的基本内容3、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任务4、党的纪律处分类型5、执行党纪的基本原则6、党的组织处理措施一、党的组织形式(《党章》第三、四、五、九章)1、党的中央组织2、党的地方组织3、党的基层组织“公推直选”工作简介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当前机关党建工作重点方面4、党组党组与机关党委的区别一、党的组织形式1、党的中央组织(《党章》第三章)党的中央组织包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九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四)修改党的章程;(五)选举中央委员会;(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十一条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2、党的地方组织(《党章》第四章)党的地方组织的组织形式: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二)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三)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分为两类:第二十六条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党的中央组织和党的地方组织对比表项目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组织形式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书记处、中央军委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和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代表大会职权1、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2、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3、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4、修改党的章程;5、选举中央委员会;6、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1、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2、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3、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4、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5、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代表大会召开五年一次五年一次行使权力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会任期五年五年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一次每年至少两次委员和候补委员党龄五年省、市:五年县(区):三年3、党的基层组织(《党章》第五章)基层党组织任期年限:第三十条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0年6月)市(地)级以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县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机关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1)成立党委的条件是要有100名党员以上,不到100名党员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2)成立党总支的条件是要有50—100名党员,不到50名党员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3)成立党支部的条件是要有3名以上党员。党的基层组织情况表项目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100人以上50-100人3-50人委员职数一般5-9人,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一般5-7人,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一般3-5人,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注:7名以上党员的党支部才能成立支部委员会委员会任期4年(市直单位)3年2-3年换届选举方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党员大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季度一次每季度一次每季度一次党建工作检查党建工作量化考核,下属党支部“六有”达标率党建工作量化考核,下属党支部“六有”达标率“六有”达标情况“公推直选”工作简介(一)上报换届选举请示(时间、原因、职数)(二)公推程序(召开党员大会或以支部为单位开展)1、民主推荐(等额推荐):党组织推荐、党员和群众推荐和党员个人自荐2、资格审查。3、确定人选(差额20%)。以得推荐票多少为序,按照20%的差额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和等额确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4、人选公示。5、民主测评。(三)上报候选人请示(附:委员、书记、副书记公推结果计票汇总单和民主测评结果计票汇总单及委员、书记、副书记任免审批表)(四)直选程序: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党委)1、选举机关党委、党(总)支部委员。在全体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委员。2、选举机关党委、党(总)支部书记和副书记。(1)经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的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提交机关党委委员会会议等额选举产生。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2)经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的机关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直接提交党员大会等额选举产生。(3)直接选举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书记和副书记,无须提名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五)上报选举结果报告(附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计票汇总单)第三十一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第三十二条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1)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的基层组织①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②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③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2)没有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的基层组织①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当前机关党建工作重点方面一是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二是深化党支部建设“六有”达标活动。《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直机关党支部建设“六有”达标活动的意见》三是抓好组织生活创新工作。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创新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创新工作的通知》四是深入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关于开展第二批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惠州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党员先锋模范岗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35个五是抓好党建工作主题年和创建党建工作品牌活动。党支部“六有”达标的”六有”具体指的是:(1)有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2)有坚持民主集中中制的规定,(3)有严格的组织生活制度,(4)有党费收缴登记和公布,(5)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考察,(6)有党建工作的检查总结。第四十六条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党组与机关党委的区别:党组不能批准接收党员,不能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不能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不用进行换届。日常具体的党务工作由党委负责,党组起指导而不是直接的领导作用。二、党的组织原则(《党章》第二章)1、民主集中制的内涵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意义3、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四个服从原则4、党内民主建设发展进程5、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6、入党积极分子应如何遵守和坚持好民主集中制原则二、党的组织制度(《党章》第二章)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和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党成立和发展的最基本的制度保证。党章明确规定:“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1、民主集中制的内涵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党建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革命和建设的根本指导原则。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意义(1)实行民主集中制有利于把党组织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2)实行民主集中制有利于党的团结统一。(3)实行民主集中制有利于实现党的正确领导。3、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党章第二章第10条讲述民主集中制的六项基本原则:(1)四个服从的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2)选举原则。(3)党的领导机关。(4)上下级组织互相沟通情况。(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4、党内民主建设发展党的十六大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强调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党务公开活动、党务公开方案、党务公开联系点、党内发言人制度等5、健全民主集中
本文标题:第42期入党培训大纲(201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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