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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深圳市科创委优惠政策简要汇总_更新日期20160524
关于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优惠政策(2016年5月依公开资料整理)深圳软件园管理中心目录CONTENTS创客资金MakerFunds01园区管理ParkManagement02孔雀计划PeacockPlans05加计扣除Plusdeduction06科技奖励S&TAward03科技计划S&TPlans043331创客专项资金-1.12016年度创客空间项目申请指南一、审批内容为创客活动提供空间载体的项目资助。支持创客空间为创客提供研发场所和研发设备等软硬件资源;开展创意分享、资源对接、创业辅导等活动。二、审批数量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创客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三、审批条件(一)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二)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三)拥有为创客提供创新创业辅导的专业团队;(四)入驻创客或项目不少于20个。4441创客专项资金-1.22016创客服务平台项目申请指南一、审批内容为创客活动提供开放式服务的平台类项目资助,创客服务平台重点支持创客培训,创意设计,开源软件、硬件,开模打样,小批量制造等服务平台。二、审批数量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创客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三、审批条件(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及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二)拥有为创客提供开放式服务的专业团队;(三)具备为创客提供教育培训、创意设计、开源软件硬件、开模打样、小批量制造的服务能力和条件。5551创客专项资金-1.32016创客交流活动项目申请指南一、审批内容在深圳举办的创客论坛、创客大赛、创客成果展、创客项目路演、创客集市等创客交流活动。二、审批数量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创客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事后资助方式,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三、审批条件(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且是创客交流活动的组织者或承办者;或者为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支持对象。(二)申报项目具有一定影响力。6661创客专项资金-1.42016个人创客项目申请指南一、审批内容面向创客个人的创新创业项目资助。二、审批数量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市创客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创新创业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50万元。三、审批条件申请人须是有依托单位的创客个人;依托单位须是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客空间、孵化载体、高等院校或技工学校。7771创客专项资金-1.52016年创客创业资助项目申请指南一、审批内容创客个人、团队(包括创业大赛优胜团队)、注册未满一年的创客企业创业项目资助。二、审批数量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创客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0万元。三、审批条件(一)申请人为创客个人、团队或在深注册且未满一年的小微企业;(二)申请人为创客个人、团队的,批准立项后,须在深圳注册企业实施项目,以法人资格签订资助项目合同。8882园区管理-2.1租用(包括增租)高新区厂房一、行政许可内容租用(包括增租)高新区厂房。二、行政许可数量有数量限制。按以下方式实施许可: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根据高新区发展需要和有关规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三、行政许可条件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所从事项目符合深圳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和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规定;2.为高新区企业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的企业或机构。9992园区管理-2.2租用高新区配套住房一、行政许可内容租用高新区配套住房。二、行政许可数量有数量限制。按以下方式实施许可: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根据高新区发展需要和有关规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三、行政许可条件1.科创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2.已获入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1010102园区管理-2.3招标拍卖挂牌使用高新区土地竞买人入围资格审查、购买高新区厂房一、行政许可内容申请招标拍卖挂牌使用高新区土地竞买人入围资格审查或购买高新区厂房。二、行政许可条件1.所从事项目符合深圳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2.有相应的资金保证,且资金来源明确;3.为市政府科技行政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国内外知名高新技术企业或为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企业或者机构。高新区每宗用地的具体项目准入条件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根据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并在招标拍卖挂牌公告中公布。1111113科技奖励-3.12016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申请指南一、审批内容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市长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二、审批数量审批数量:受市科学技术奖奖金年度总额控制。市长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四类奖项奖金标准如下:(一)市长奖每名100万元;(二)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奖金共30万元,二等奖奖金共20万元;(三)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奖金共30万元,二等奖奖金共20万元;(四)科技进步奖中的技术开发类和重大工程类项目一等奖奖金共30万元,二等奖奖金共20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一等奖奖金共20万元,二等奖奖金共10万元。三、审批条件(一)申请市长奖的,应当是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贡献,或是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自然人。(二)申请自然科学奖的,应当是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要科学发现的自然人。申请项目仅限于在国内立项的科学研究成果,其代表性论文、论著公开发表时间2年以上,并要求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论著的作者,且每篇代表性论文、论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必须作为该项目的完成人。(三)申请技术发明奖的,应当是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的自然人。申请项目必须有已经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且推广应用时间在2年以上。前3位完成人都必须是本项目授权知识产权的发明人之一(知识产权发明人少于3人除外)。(四)申请科技进步奖的,应当是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自然人。申请项目研究成果整体推广应用时间在2年以上。对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动植物新品种、食品、通信设备、医疗器械等),且获得批准时间达到2年以上。重大工程类项目要有国家、省或者市发改部门立项批文,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五)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申请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定。(六)上两个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个人)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申报本年度深圳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七)在市科学技术奖以往年度获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申请项目中所列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主要知识产权证明、主要技术评价证明材料,不得重复使用。(八)项目第一完成人必须征求未列入报奖主要完成人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发明专利指发明人)、论文专著作者的同意,并签署承诺函。代表性论文(专著)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未列入项目主要完成人时,还应由其本人出具知情同意报奖证明。(九)列入国家或省市级科技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方可申请。1212123科技奖励-3.22016年度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申请指南一、审批内容为中小微企业和创客提供具体科研活动直接相关的科技服务,接收并兑现科技创新券的服务机构入库。服务机构是指提供科技服务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等。2016年科技创新券重点支持研究开发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创业孵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科学技术普及服务。二、审批数量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三、审批条件(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机构,且持券单位在创新券有效期内对不同服务类别的资助上限为:(1)研究开发服务资助上限:创新券发放额;(2)技术转移服务资助上限:2万元;(3)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资助上限:创新券发放额;(4)创业孵化服务资助上限:1万元;(5)知识产权服务资助上限:1万元;(6)科技咨询服务资助上限:1万元;(7)科学技术普及服务资助上限:2万元。(二)申请单位应当具备科技服务能力,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并具有从事相关科技服务一年以上的业务基础;(三)申请单位需提供由国家或省市批准的资质证明、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如:由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市场指导价格)。事业单位所提供的科技服务收费应按相关财务制度和收费管理规定执行;1313133科技奖励-3.32016年度科技创新券申请指南一、审批内容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向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的科技创新券的资助。服务机构是指提供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服务。以创新券支付的科技服务费用原则上不超过总费用的50%。二、审批数量审批数量: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创客个人单次申领额度上限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申请次数受年度预算总额控制。三、审批条件(一)申请人为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或创客个人,中小微企业划定标准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申请人为创客个人的应通过创客空间或其它商事主体申请;(二)申请人在申领年度内有与科技研发活动相关的科技服务需求,且科技服务需求在入库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内;(三)申请人前次申领额度未使用完的不得再次申领科技创新券;对已申请或取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的项目,科技创新券不重复支持。1414143科技奖励-3.42016年度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指南一、审批内容对服务机构已接收科技创新券并完成科研活动直接相关科技服务事项后的兑现。服务机构是指提供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服务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等。二、审批数量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采用事后资助方式。例,2015年兑现的单位共62家,兑现金额在135元-96.5万元不等,均值为16万元。三、审批条件(一)申请单位是深圳市科技创新券已入库服务机构,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了科技服务且收取了科技创新券;(二)申请兑现项目2015年10月至申请日为止已完成的科技服务事项;对已申请或取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的项目,科技创新券不重复支持;(三)企业持创新券缴费的科技服务项目的兑现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服务总费用的50%。151515一、审批内容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原始创新成果等为目标,发展科学知识的独创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成果形式主要以论文、著作、专利等为主。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等未来产业;先进制造和资源环境等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包括以下两类项目:(1)自由探索:重点支持自由探索性的项目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科研人员开展的临床研究和转化医学研究;(2)学科布局:重点支持前沿关键技术研究。二、审批数量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和未来产业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单个自由探索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0万元,单个学科布局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不超过300万元。三、审批条件(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及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具有基础研究能力的企业;(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请单位的在职研究人员,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其法定退休时间。申请人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市级基础研究项目不超过3项;(三)医疗卫生类项目需获得所在单位的推荐。4科技计划-4.1知识创新计划-2016年度基础研究项目申请指南161616一、审批内容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多学科知识,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重大决策支持的资助项目。重点支持战略研究、政策研究、管理研究、体制改革研究、法制研究、经济分析、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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