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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新区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户籍居民就业实施办法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3日来源:龙华新区政府在线深龙华办〔2013〕173号深圳市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新区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户籍居民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办事处,新区直属各单位:《深圳市龙华新区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户籍居民就业实施办法》已经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深圳市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2013年10月21日深圳市龙华新区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户籍居民就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深圳市龙华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促进新区户籍居民,特别是新区户籍失业人员的就业和再就业,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9〕26号)、《深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新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各办事处管理的编外人员或社会化服务岗位,或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后勤服务性岗位。主要包括:(一)新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各办事处的雇员及临聘人员岗位;(二)新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各办事处购买的社会化服务岗位,包括安全保卫、保洁绿化、设施维护、食堂等后勤服务性岗位;财政拨款的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养护、绿化保洁、社会治安、城市交通、市容管理等岗位;(三)各级财政投资占投资总额70%以上的建设项目的后勤服务性岗位;(四)政府资助的,为社区居民提供托老养老、卫生、保健、体育、文化、治安、绿化保洁等社区服务的岗位;(五)按市、区有关文件要求适合户籍居民就业的其他岗位。第三条公益性岗位应优先安排新区户籍居民就业,特别是以下类型:(一)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人员;(二)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三)随军家属及其他政策性安置人员;(四)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新区生源大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第四条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在新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新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协调新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的重大问题;新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区社会建设局)负责公益性岗位的统筹管理工作;新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各办事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辖区、本系统公益性岗位的申报和招用深圳户籍居民的监督工作。第五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确定,公益性岗位不得招用离退休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第二章公益性岗位开发第六条新区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招聘新区户籍人员,确因实际情况无法招用新区户籍居民的,可招用本市户籍居民,招用本市户籍居民(含新区户籍居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第七条实行公益性岗位申报制度,凡涉及本办法第二条的各用人单位(包括各有关企业),在设置公益性岗位时或相关公益性岗位出现空缺后,应填写《深圳市龙华新区公益性岗位申报表》,向新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公益性岗位。新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深圳市龙华新区公益性岗位申报表》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申报数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应将申报表退回申报单位重新填报,并要求其说明理由。第八条涉及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相关职能部门,对同意项目立项、同意拨付财政款项的批文,应同时抄送新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九条涉及到公益性岗位开发的新区各单位,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向新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上年度安置户籍居民就业情况和本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计划。第十条新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年第一季度发布当年新区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第三章公益性岗位管理第十一条用人单位进行公益性岗位申报后,可选择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开招聘、用人单位直接招聘或其他方式聘用户籍居民。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招用的户籍居民人数,未达到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招用比例的,需由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新区暂缺适当人选的证明,经新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招用其他人员。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完成后,应填写《深圳市龙华新区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情况备案表》,向新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第十四条实行公益性岗位跟踪管理制度,新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用人单位的公益性岗位进行跟踪管理,并定期通报公益性岗位安置户籍居民就业情况。第十五条在公益性岗位上安置的就业对象,符合市、区就业创业类专项资金补贴条件的,可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相关补贴。第四章监督和考核第十六条建立公益性岗位开发责任制,确保新区相关单位贯彻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第十七条新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新区纪检、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第十八条新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新区相关单位公益性岗位招用户籍居民的情况组织一次检查,将检查结果报新区管委会。对未按本办法执行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改正并通报批评。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新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下载:1.深圳市龙华新区公益性岗位申报表.doc2.深圳市龙华新区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情况备案表.d
本文标题:深圳市龙华新区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户籍居民就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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