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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十一章国际贸易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和作价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11第一节商品的品质一、商品品质(QualityofGoods)的含义是指商品的内在质量和外观形态的综合。1、外观形态是通过人的感觉器官可以直接获得的商品的外型特征。2、内在质量是商品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生物特征、技术指标和要求等,一般需要借助各种仪器、设备分析测试才能获得。二、以样品表示品质1、含义买卖双方在洽商时,由卖方或由买方提出少量足以代表商品质量的实物作为样品,要求对方确认,样品一经确认便成为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质量依据。2、分类⑴凭卖方样品买卖(Seller,sSample)凭卖方提供的样品磋商交易和订立合同,并以卖方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最后依据。►“凭卖方样品买卖”应注意的问题①卖方所提供的样品必须足以代表整批货物的平均品质,不应过高或过低;②复样(DuplicateSample)也称为“留样”,是卖方向买方送交代表性样品时,应留存一份或数份同样的样品,以备将来组织生产,交货或处理质量纠纷时作核对之用。◆标准样品/参考样品*标准样品(TypeSample)是卖方交货、买方验收的品质依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参考样品(ReferenceSample)是卖方为同国外客户建立业务联系、扩大贸易关系、促成交易而主动向国外客户寄送的、以介绍商品为目的的样品。《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十一章国际贸易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和作价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22⑵凭买方样品买卖(Buyer'sSample)买卖双方凭买方提供的样品磋商和订立合同,并以买方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最后依据。►“凭买方样品买卖”应注意的问题①“如果日后因此而发生有关工业产权的纠纷,概由买方负责”②对等样品(CounterSample)为避免日后在交货品质上发生争议,卖方可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复制或提供类似的样品,经买方确认后再作为生产或制造的依据,此样品被称为“回样”(ReturnSample)。三、订立品质条款应注意的问题1、用词须简单、具体2、各项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3、慎用两种不同的方法表示品质4、条款的科学性和灵活性⑴品质公差(QualityTolerance)是指被国际同行业所公认的或买卖双方所认可的产品品质差异。⑵品质机动幅度(QualityLatitude)是指在合同中规定的、允许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出现差异的幅度。①规定极限,对某些商品的质量规格,规定上下极限;②规定范围,即对商品的品质指标规定一个允许的机动范围;③规定上下差异,即在规定某一具体品质指标的同时,规定一定的上下变化幅度。⑶品质增减价条款是指在合同的品质条款中,规定买卖双方要根据商品在品质机动幅度内的品质差异来调整合同的价格。《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十一章国际贸易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和作价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33第二节商品的数量一、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通常采用公制、英制、美制和国际标准计量组织在公制基础上颁布的国际单位制。二、计算重量的方法1、毛重(GrossWeight):商品本身的重量与内外包装重量之和。2、净重(NetWeight):商品本身的实际重量。3、公量(ConditionedWeight):用科学方法抽出商品的实际水分,然后再加上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的含水量所求得的商品质量。4、理论重量(TheoreticalWeight):对于一些按固定规格生产和买卖的商品,只要其重量一致,或每件重量大体是相同的,一般即可从其件数推算出总量。5、法定重量(LegalWeight):商品本身的质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物料的重量之和。三、数量条款的规定1、数量条款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成交商品的具体数量和计量单位。有的合同还需要规定确定数量的方法。《公约》规定:“若卖方交货数量大于约定数量,买方可以拒收多交部分,也可以收取多交部分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应按合同价格付款;若卖方交货数量小于约定数量,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补齐,但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即使如此,买方也有保留损害赔偿的权利。”2、数量机动幅度⑴在数量条款中加“○约”字,以此来表示卖方交货的数量可以有一定的灵活性。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的数量不得有增减外,在所支付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货物数量准许有5%的增减幅度,但是,当信用证规定数量以单位或个数计数时,此项增减幅度则不适用。如果在数量上加有“大约”一类的词语,则可有10%的增减幅度。⑵溢短装条款(MoreorLessClause)在合同的数量条款中明确规定交货数量可以增加或减少,但增减的幅度以不超过规定的百分比为限。《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十一章国际贸易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和作价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44第三节商品的包装一、商品包装概述1、包装的功能⑴保护功能⑵方便性功能⑶信息传递功能2、包装的分类⑴散装(Inbulk):如粮食、水泥、石油等;⑵裸装(Nudepacked):如车辆、钢材、木材等;⑶包装(Packed)。二、运输包装是指为方便运输而进行的包装,也被称为“大包装”或“外包装”。一般由许多小包装集合而成,不与商品直接接触。1、运输包装的种类⑴单件包装: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作为一个计件单位的包装。常用的有箱、包、桶、袋、罐等。⑵集合包装:是在单件包装的基础上,把若干单件组合成一件大包装。以适应港口机械化作业的要求。常见的集合包装方式有托盘、集装袋和集装箱。2、运输包装标志⑴唛头(ShippingMark)亦称为“运输标志”,是指书写、压印或刷制在外包装上的由几何图形、文字和数字组成的符号,以便承运人和受到货人识别货物。*收货人名称的英文缩写或简称*参考号,如订单、发票或运单号码*目的地*件号《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十一章国际贸易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和作价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55⑵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Mark)又称为“安全标志”或“注意标志”,是根据商品的特性提出的,在商品的储运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用醒目的图形和文字印刷在商品的外包装上。⑶警告性标志(WarningMark)在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运输包装上,用醒目的图形和文字标明的规定用于各类危险品的标志,以警告有关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和人员的共同安全。三、销售包装又称为“小包装”或“内包装”,是直接接触商品、并随商品进入零售市场、与消费者直接见面的包装。1、条形码:是由一组粗细间隔不等的平行线条及其相应的数字组成的标记。这些线条和间隙空间表示一定的信息,通过光电扫描阅读装置输入相应的计算机网络系统。2、标签:是用以说明商品成分、品质特点、功能、使用方法及生产日期等项内容的小纸片或小布片。3、销售包装附件:购物时常见的吊牌、丝带、花结和装饰衬垫等都是销售包装附件。四、中性包装(NeutralPacking)在商品的内外包装上不注明制造国别、产地和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原有商标或品牌等有可能导致识别商品来源的内容。1、无牌中性包装:俗称“白牌”,是指在商品的包装上既无原有商标、原制造国别和厂商名称,也无买方的商标、牌号,需经买方重新包装后再销往最终的销售市场。2、定牌中性包装:卖方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在商品的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和牌号,但不注明原产地和制造厂商。五、订立包装条款应注意的问题主要包括商品包装的方式、材料、包装费用和运输标志等内容。《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十一章国际贸易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和作价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66第四节商品的作价一、作价原则1、商品品质;2、运输距离;3、成交数量;4、交货地点与交货条件;5、季节性需求的变化;6、支付条件与汇率变动的风险。二、进出口商品的作价方法1、固定价格;2、暂不固定价格;3、部分固定价格,部分暂不固定价格;4、暂定价格;5、滑动价格。三、出口商品成本核算1、出口商品盈亏率=(出口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出口总成本2、出口商品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3、出口创汇率=(出口商品外汇净收入-原料外汇成本)/原料外汇成本《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十一章国际贸易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和作价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77四、佣金和折扣的运用1、佣金(Commission)⑴含义是指因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进行交易而收取的报酬。①凡在合同价格条款中,明确规定佣金的百分比,叫做“明佣”。②不标明佣金的百分比,甚至连“佣金”字样也不标示出来,有关佣金的问题由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这种暗中约定佣金的做法,叫做“暗佣”。⑵计算办法①以发票金额为基础计付佣金;②按FOB价计算付佣金;③按一般惯例,以何种术语成交,就按何种价格作为计佣基础。2、折扣(Discount)⑴含义卖方按原价给予买方一定百分比的减让,即在价格上给予适当的优惠。①凡在价格条款中明确规定折扣率的,叫做“明扣”;②凡交易双方就折扣问题已达成协议,而在价格条款中不明示折扣率的,叫做“暗扣”。⑵规定办法①在国际贸易中,折扣通常在合同价格条款中用文字明确表示出来。②在实际业务中,也有用“CIFD”或“CIFR”来表示CIF价格中包含折扣。◆佣金/折扣*付给的对象不同。佣金是卖方或买方经中间商的报酬,而折扣是卖方给予买方的价格减让。*如果卖方将中间商的佣金包括在货价内,如出口使用CIF价,卖方投保时应将中间上的佣金计算在保险金额内;而买方在付款时就已将折扣扣除,因此不包括在保险金额内。*许多国家对佣金要征收所得税,而由于折扣对买方有利害关系,则不征税。《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十一章国际贸易商品的品质、数量、包装和作价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88五、几种常用价格的换算1、FOB价换算成其它价格*CFR价=FOB+运费*CIF价=FOB+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2、CFR价换算成其它价格*FOB价=CFR价-运费*CIF价=CFR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3、CIF价换算成其它价格*CFR价=CIF价-保险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FOB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4、净价与含佣价之间的换算*佣金=含佣价×佣金率*净价=含佣价-佣金=含佣价(1-佣金率)六、价格条款订立中应注意的问题1、价格条款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商品的总价和单价。单价通常是由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和贸易术语4个部分组成。2、订立价格条款应注意的问题⑴计价货币的选择⑵贸易术语的选用①增收节支外汇运保费②适合所使用的运输方式③按实际需要,灵活掌握④安全收汇,安全收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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