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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北部丘陵新农村居住环境改造设计实践与研究摘要:本文从农村现状分析入手,采取农村与城市环境对比的研究方式论述新农村居住环境的改造与建设,着重从民居保护和建设以及农村中村庄环境的改善方面探讨新农村居住环境改造,文中引用山东省沂水县漫流村景观规划方案为例进行分析,沂水县位于山东省中南部,其所属农村属国内中等发展水平,对反映我国农村整体现状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关键词:新农村、民居、园林景观abstract:proceededfromtheanalysisonthestatusquoofruralarea,thepaperexpoundsthereconstructionandconstructionofthelivingenvironmentofnewcountrysidebycomparisontheenvironmentbetweenruralareaandurban,focusingontheaspectsofprotectionandconstructionofdwellingsandtheenvironmentimprovementofruralarea.thelandscapeplanningprogramofmanliuvillageofyishuicountyofshandongprovinceisillustratedinthispaper,whichisofappropriaterepresentativeandtypicalitytoreflecttheovrallsituationofchina,astheyishuicountylocatedinthecentralsouthofshangdongprovince,whoserespectiveruralareasareinmiddlelevelofdevelopment.keywords:newcountryside;dwellings;landscape一沂水县新农村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1.沂水县概况沂水县位于山东省中南部,地貌地形复杂,地势西高东低,境内大部分为丘陵,平均海拔250米。东邻青岛、北接潍坊、西靠泰安。现辖19个乡镇,人口111万,面积2434.8平方公里,在山东省县级区划面积中居第二位。沂水县历史悠久,秦代置县,隋初定名,属古琅琊郡,至今已有1400多年的历史。改革开放以来,沂水县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已成为一个新兴的开放县,先后荣获“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全国食品工业强县”、“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省级卫生城”等荣誉称号。2存在的问题2.1用地与功能布局问题现阶段新农村居住环境的规划与设计,往往被专业人士所忽略。农村建设多处于没有专业指导的自发状态,在其建设过程中常受到不正确导向的影响,由于农村人口素质较低,审美层次有限,缺乏建筑基本常识,在居住环境建设中盲目跟风现象比较严重,引发了许多现实问题;又由于整个居住环境缺乏统一规划,造成土地浪费现象依然严重,一方面部分土地闲置;另一方面部分民居和其他建筑占用耕地的现象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2.2基础设施和环卫设施建设问题当今的多数农村居住环境中,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仍不健全。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对于农村建设的影响具有两面性:一方面这种变化直接带来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为了提高生产发展速度消耗了越来越多的自然资源,一些垃圾站、污水厂、电站等,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破坏了乡村的生态环境和景观特色,降低了乡村空间的生活质量。2.3景观风貌问题更值得一提的是,新建农村居住环境忽略了传统农村建筑中的文化传承,当具有地方的旧建筑由于使用寿命结束,出现损坏而被推到重建之后,新建筑在尺寸、布局和形式上与传统村落环境及住屋形式格格不入。许多村民迁往新建区,旧时的邻里关系受到破坏,以往生活、生产、交往多种功能合一的社区景象已不复存在,长年累月“进化”式演进的有机体般富有生命的传统村落,在工业“革命”之后的现在,暴露出许多问题,对农村居住环境品质的提高,带来不少负面影响。3新农村民居建设3.1沂水县民居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同国内多数地区的农村一样,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整体滞后以及农村中居民收入差距拉大,沂水县农村中也呈现几个时期的民居形式共存的局面。以漫流村为例,村庄内民宅根据建筑质量大体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建于40年代后期—60年代早期的老房子此类房子均为土黄色坡瓦顶土房,外墙多采用当地自制未烧土坯块。这类民宅占现有民居的20%左右。但很多年久失修荒废无人居住,保留下来的部分虽年代久远但立面比例和谐,色彩淡雅,具有传统文化的特征及地方特色。第二类是建于60年代中期—90年代末的烧制土坯房这类民宅占现有民宅30%左右,均为烧制的土坯瓦房,层高3—4米,宅基地基本按照4—5米间的宽度修造,每户占地160—220平方米院落相连。此类房屋建造质量一般,比较低矮且都为一层,立面造型也缺少特色,院门也多数都比较破旧,相对院落比较宽敞些,大多数住户在院落种植蔬菜或者植物花卉,院落外围有住户种植树木。第三类是近几年新建的体积较大的砖混民宅这类民宅占据现有民宅的50%,以二层红砖房为主外墙多以水泥或面砖做装饰,平屋顶和坡屋顶形式均有。一般都是翻修原来的宅基地所以受原有宅基地面积控制,基本按照3间的宽度建造每户占地一般不超过250平方米,院内一般正房、厢房、厨卫俱全,院门宽大,院内露天面积小些,水泥地面或者铺装,庭院没有集中绿化,大多只做盆栽。3.2民居现存问题通过对沂水县部分村落的实际调研,一些问题在沂水县农村中比较具有普遍性:新建民房往往是在旧民居的地基上改建或扩建,使得民房间的间距不断减小。较以往主要以一层平房形式的旧居,新民房较多出现两层小楼,加之房与房之间间距过小,严重影响了底层光照。过密房屋排列同时影响了居住空间的安全性,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消防车、救护车等的进出受到很大阻碍,有的根本无法进出,无法达到起码的安全要求。由于缺乏专业指导,大量农民自发建造的新民居造型单调,构造粗劣,大量雷同的建筑形式使得村与村之间,户与户之间的差别减少,大大消弱了农村居住环境的可识别性。同时,由于建造者的文化素质水平所限,新民居形式上往往忽略了地方传统文化的继承,一味的追求大空间,多房间使得新民居建设忽略了节能和舒适性,使得很多新民居功能不全,高耗能,舒适度不理想。3.3新农村民居整改办法改善居住条件是新农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新民居的设计在整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新民居的设计必须遵循两个基本前提:(1)新民居设计应是在专业理论的指导下规范进行。缺乏专业指导或缺乏对农村生活的深入了解,都会将新民居的建设引入歧途。
本文标题:沂水县北部丘陵新农村居住环境改造设计实践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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