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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黄祝华主讲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2本章内容货物运输保险概述1国内货物运输保险2国际货物运输保险3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3第一节货物运输保险概述货物运输保险的概念货物运输保险的必要性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4一、货物运输保险的概念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途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责任的保险。货物运输包括用海轮、火车、飞机、汽车邮运和联运的各种货物。货物——主要指具有商品性质的贸易货物,一般不包括个人行李或随运输所耗的各类供应和储存物品。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5货物生产出来之后,停放储存固定的场所的风险由企业财产保险或者家庭财产保险承保,而其随运输工具在转移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失就由货运险负责。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6二、货运险的必要性贸易往来离不开运输,在运输过程中货物由于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的损失总是难以避免的。而《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损毁、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能证明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鉴于承运人承担的保障责任有限,因此开展货物运输保险十分必要。财产保险货物保价运输与货物运输保险的异同——以铁路为例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8保价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9概述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并不排斥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托运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办理铁路货物保价运输,也可以办理铁路货物运输保险;还可以既不办理铁路货物保价运输,也不办理铁路货物运输保险。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10货运险与货物保价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途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责任的保险。保价运输是指运输企业与托运人共同确定的以托运人申明货物价值为基础的一种特殊运输方式。凡按保价运输的货物,托运人除缴纳运输费用外,还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保价费。保价运输是针对铁路实行限额赔偿而规定的,它是铁路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是保证托运人,收货人能得到及时合理的赔偿的一种赔偿形式。在发生承运人的责任赔偿时,铁路要按照货物保价运输办法的规定给予赔偿。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11《铁路法》第十七条,把铁路货物运输损害赔偿责任明确规定为:对办理保价运输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对未办理保价运输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限额;因铁路运输企业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不适用赔偿限额的规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12《铁路法》第十八条规定:“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物、包裹、行李损失的,铁路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1)不可抗力。(2)货物或者包裹、行李中的物品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消耗。(3)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的过错。这是法律规定的承运人的免责条件。如果造成保价运输货物损失的原因不属于免责条件范围或不具有重大过失的情形,承运人就应该按照保价运输的赔偿原则承担赔偿责任。铁路运输企业承担保价运输货物损失赔偿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13相同铁路货物保价运输与铁路货物运输保险确有相似之处,都是以坚持自愿办理为原则;都是以托运人交纳一定的费用为条件;都是以补偿托运人或收货人的经济损失为目的;都是以保价金额或保险金额为限赔偿实际损失等。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14相异(一)主体不同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的主体是托运人和承运人即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货物运输保险的主体是投保(托运)人和保险人(保险公司)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15相异(二)合同关系不同铁路货物保价运输是铁路运输的一种责任运输形式,保价运输协议不是独立的合同,而是铁路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双方保险权利义务的独立协议。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16相异(三)责任基础不同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的责任基础是运输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时,铁路运输企业按照与托运人的约定,根据保价运输的赔偿原则赔偿货物实际损失;铁路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基础是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货物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与被保险人(托运人)的约定,根据保险法律、法规确定的赔偿原则,赔偿货物实际损失。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17相异(四)确定责任依据的法律不同确定铁路货物保价运输责任的依据是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和铁路运输法律规范;确定铁路货物运输保险责任的依据是保险法规。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18相异(五)责任的起讫期不同铁路货物保价运输责任的起讫期,是自承运人承运货物即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成立之日起至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时(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至将货车运抵卸车地点或交接地点)为止铁路货物运输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起,至该货物运抵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止。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19相异(六)索赔时效不同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的托运人、收货人因保价运输的货物发生损失,向承运人索赔的时效,从承运人交付的次日或作出货运记录的次日(货物全部灭失的,自运到期限届满后第30日的次日)起计算,按照《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规定,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有效期为180日;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因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向保险人索赔的时效,从被保险人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当天起算,按照《国内货物运输保险条例》的规定,提出请求的时效是一年。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20相异(七)设立目的不同铁路货物保价运输是为了解决因铁路实行限额赔偿不足以补偿托运人、收货人的损失而设立的一种特殊运输制度;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是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非承运人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的社会补偿。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21三、货物运输的主要风险因素1.当事人资信2.货物特性3.运输工具状况4.货物的积载和包装5.运程与收发货地点状况6.货物的运输季节7.过往业务记录保险人据此厘定保险费率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22四、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一、被保险人的多变性承保的运输货物在运送保险期限内可能会经过多次转卖,因此最终保险合同保障受益人不是保险单注明的被保险人,而是保单持有人。二、保险利益的转移性保险标的转移时,保险利益也随之转移。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23四、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三、保险标的的流动性货物运输保险所承保的标的,通常是具有商品性质的动产。四、承保风险的广泛性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包括海上、陆上和空中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动态和静态风险等。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24四、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五、承保价值的定值性承保货物在各个不同地点可能出现的价格有差异,因此货物的保险金额可由保险双方按约定的保险价值来确定。六、保险利益的特殊性货物运输的特殊性决定在货运险通常采用“不论灭失与否条款”,即投保人事先不知情,也没有任何隐瞒,即使在保险合同订立之前或订立之时,保险标的已经灭失,事后发现承保风险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人也同样给予赔偿。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25四、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七、保险合同的可转让性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合同通常随着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转移而转移,无须通知保险人,也无须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保险单可以用背书或其他习惯方式加以转让。八、合同解除的严格性货物运输保险属于航次保险,《保险法》、《海商法》规定,货物运输保险从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26五、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按适用范围1、国内货物运输保险2、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按运输工具1、陆路货物运输保险2、水路货物运输保险3、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按运输方式1、直运险2、联运险3、集装箱货运险4、邮包保险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27第二节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28一、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一)保险责任范围(二)除外责任(三)保险期限(四)保险金额(五)保险费(六)赔偿处理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29保险责任基本险综合险①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②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③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④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⑤在发生上述火灾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的货物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而合理的费用。⑥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⑦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⑧遭受盗窃或承运人责任造成的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⑨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一)保险责任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30(二)责任免除①战争或军事行为。②核事件或核爆炸。③被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所致的损失。④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⑤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31(三)保险期限保险责任起讫期限为: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该货物的目的地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日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保险责任开始的标志是: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了”保险凭证,以及被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保险责任不能生效。关于保险责任的终止,在实务中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①被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收货人未及时提货,这时保险责任最多可延长至从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起算的15天时间。②被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被保险人或其收货人提取部分货物,对此,保险人对其余未提货物也只承担15天的责任。③被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的15天内,被保险人或其收货人不是将货物提取放入自己的仓库或储存处所,而是就地直接发运其他单位或再转运其他单位时终止。“仓至仓”条款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32国内水路、陆路货运险保险期限保险责任开始: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保险责任终止:至该保险凭证上该货物的目的地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延长保险期限: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日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专题四移动状态的财产之货物运输保险2019/8/933(四)保险金额1、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采用定值保险方式,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对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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