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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党建文件汇编1.中国共产党河北大学院级党的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12.中国共产党河北大学支部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73.河北大学基层党委书记岗位职责···134.河北大学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155.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176.河北大学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规定···257.河北大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修订)···338.河北大学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若干规定(修订)···399.河北大学流动党员管理的暂行规定(试行)···4410.河北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修订)···4711.河北大学党政管理干部竞聘上岗(公开选拔)工作条例(修订)···6012.河北大学党政管理干部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试行)···7113.关于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的意见(修订)···7514.河北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试行)···8215.河北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条例(修订稿)···87附件:河北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加分奖励和减分惩戒的若干规定(试行)···9616.关于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意见···10117.关于基层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制度的实施意见···10918.关于建立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1131中国共产党河北大学院级党的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为搞好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院级党的委员会(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下简称院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推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保持稳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二、院级党组织的设置1、院党委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负有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倾向和监督保障的作用,对本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与行政共同负有重要责任。2、党员100人以上的院(系、部、中心,以下简称院),经校党委批准,成立院党委。党员50人以上的院成立党总支。党员不足50人的院,成立直属党支部。党员30人以上的院,如工作需要,经校党委批准,也可成立党总支。校部机关、科研、教辅、后勤集团等单位的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设置。23、院党委均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接受校党委的领导,任期三年。院党委由委员5—7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院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党员的,一般应参加院党委委员会。委员分工应设组织、宣传、统战、纪检、青年、保卫等委员,委员人数不够时可以兼任。院党委设办公室,并配备党务干事。直属党支部设书记1人,委员3—5人。4、院党委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校党委批准,延长或提前的期限不超过一年。书记和副书记应以主要精力和时间做好党务工作,并积极发挥全体委员的作用。三、院党委的职责院党委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贯彻并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执行。2、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1)书记、副书记参加院务会议,与院行政负责人共同研究决定本单位行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2)把保证监督作用贯穿到行政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定期召开党委会或党员大会,听取行政负责人通报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院党委书记(或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本单位的党委会。(3)书记与行政负责人要经常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统一思想,3步调一致。在重要问题上如发生意见分歧,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紧急情况应请示学校。3、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具体领导党支部的工作。4、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5、做好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和管理工作。6、领导本单位分工会、分团委、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四、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1、根据校党委的统一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党员教育的实施计划,做好党员教育工作。2、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3、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会。组织好组织生活会及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团结,并对情况进行及时通报。4、加强党支部的建设,有针对性地指导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和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5、严格党员管理。在党内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同时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思想教育。重视对流动党员的管理。46、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要求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严格履行入党手续。经校党委授权的院党委,负责本单位学生党员的审批工作,审批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五、思想政治工作1、根据校党委学习教育计划,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并落实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内容,并及时传达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2、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安排本单位的政治学习。3、引导党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中去,发动党员带头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定期调查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分别不同层次,采取多种方式进行。5、经常关心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做他们的知心朋友。6、重点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在组织、管理学生中的作用,及时解决他们思想上存在的问题,组织他们参加社会实践,引导他们自觉走与群众相结合的道路,在实践中锻炼成长。六、干部工作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本单位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负责组5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2、与行政负责人一起,做好本单位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工作。协助校党委做好院行政班子的换届、调整、考核等工作。对系、研究所、办公室等行政领导干部的任免,要与行政负责人共同提名,在听取党支部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院务会议讨论决定,按规定程序办理。3、做好本单位的党务干部、团委书记、学生政治辅导员的配备和管理工作。4、按照校党委的统一要求,做好本单位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5、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师生员工在出国、晋升、毕业生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政治审查。七、对群众组织的领导1、领导本单位工会、团委、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支持他们开展工作。2、做好群众组织中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对他们进行政治、业务、思想、工作方法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八、工作制度1、计划与总结制度。每年初,根据校党委的工作计划制定出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上交校党委办公室,年末对计划执行情况要进行自查和总结,上交总结报告。2、党员大会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党的方针、6政策,报告学校及本单位的改革、建设与发展的一些重要工作。3、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总结各自负责的工作执行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4、基层党委例会制度、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党支部书记工作会议制度、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等。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有效防范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对党组织和党员反映的问题,应当认真处理。九、校直机关、科研、教辅、后勤等单位党组织的工作职责及要求,适用本规则规定。十、本规则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十一、本规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7中国共产党河北大学支部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为了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一、指导思想党支部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推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保持稳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二、党支部的设置1、党支部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2、凡有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都应建立党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支委会一般由3人组成,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委会设书记1人,由支委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委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支委会和不设支委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报院党委(党总支)批准,每届任期二年。支委会应团结协调,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3、教师党支部一般按系或研究所设置;学生党支部按年级或院系8设置,党员人数较多的可按班设置;校直机关、科研、教辅、后勤等单位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临时性单位、无正式学籍的学生班级等集体,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经校党委组织部批准,可成立临时党支部。4、党支部书记要由有较强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党性强,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热心于党的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党龄在三年以上的正式党员担任。教工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兼任行政领导职务。其党务工作实绩应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奖惩制度挂钩。本科生、成人教育系列的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学生党员或辅导员中的党员担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由研究生中的党员担任。二、党支部的职责党支部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保证党和政府的政策和学校的各项决定在本单位、本部门的贯彻执行。2、团结本单位师生员工,紧密结合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的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4、健全组织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工作。96、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四、党员的教育与管理1、以提高素质和保持先进性为目标,紧紧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好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2、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并教育党员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3、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坚持每两周一次的支部学习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开好每学期一次的民主生活会,不断改进内容和方法,增强思想性和原则性,保证质量。4、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激励先进,促进后进党员的转化,严肃处理不合格的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教育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对不履行党员义务和违反党纪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发扬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5、按规定收缴党费。要教育党员每月按时交纳党费,并及时将本支部的党费上缴基层党委(党总支),对逾期不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及时批评教育。6、及时接转组织关系。7、对出国党员和流动党员加强教育和联系。五、党员发展工作101、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2、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要求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注重在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3、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
本文标题:河北大学党建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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