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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交通行业2011年信贷投向指引一、适用范围本指引所称公路交通行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道路运输业(F52)下的公路管理与养护(F5232),对应我行现行行业分类中的道路运输业。二、行业特征及政策环境2010年公路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维持高位,道路客、货运输量持续上升,整体景气度较高,具体呈现以下发展特征:1、投资规模持续增长,公路网络日益完善。“十一五”期间,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五纵七横国家高速网骨架基本完成,农村公路乡镇通达率达99.4%。五年间,高速公路增加3.2万公里,总里程达到7.3万公里。“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将继续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领域和投资、政策倾斜的重点方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仍然较重。2010年是“十一五”收官之年,新建公路项目集中,上年开工项目亦尚在建设期,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和增速维持在高位。截止2010年10月末,全国公路建设固定资产投资9158亿元,较去年同期新增1480亿元,增幅达19.3%。增幅虽明显回落,但总量上仍处于超常规水平。区域结构上,西部地区仍为建设重点,投资规模达3513亿元,占比最高达38.4%,高于去年同期占比。四川、广东、湖南、山西在各省份中投资规模居前,且均超过500亿元。2.经济回暖、汽车旺销,支持客货周转量创新高。2010年,我国经济复苏势头强劲,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26.86万亿元,同比增长10.6%。同时,汽车行业产销两旺,保有量激增。2009年全国整车厂商累计销售1364.5万辆,同比增长46.2%;2010年1-10月,累计销售1467.7万辆,同比增长34.8%。,截至2010年9月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1.99亿辆,其中汽车8500多万辆。在此背景下,公路客货周转量再创新高。前三季度完成营业性公路货运量和周转量为178.9亿吨和31417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4.7%和16.4%,公路客运量和周转量为225.5亿人和11124亿人公里,同比增长8.1%和10.7%。3.中西部资金压力加大,项目建设青睐BOT模式。中西部地区抓住国家“四万亿”投资历史机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提速。如四川省2010年在建高速公路项目34个,总在建里程3590公里;此前四川全省已通车高速公路不过2000余公里。湖南省在建项目41个,在建总里程达3680公里,是2007年已通车总里程的两倍有余。山西省2010年新开工17条高速,新开工里程1130公里。湖北省2010年新开工高速18条,新开工里程1044公里。面对大量项目集中开工,部分区域地方政府资金已不足以应对项目资本金投入,借力外部资本的BOT经营模式在2010年成为中西部公路建设的明显特征。目前,四川省高速公路BOT项目累计已达18个,涉及总里程达1913公里;湖南省在建的高速项目中,BOT项目占了一半以上达23个。BOT业主包括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大型建筑商、通过能源矿产或房地产等行业积累了一定资本的民营企业以及少量外资,整体实力参差不齐。近期湖南省即因业主实力不足,项目进展缓慢收回了益阳绕城高速、衡阳至岳阳高速两项目的特许经营权。4.在建、拟建项目呈现造价高企、效益递减趋势。经过“十一五”期间集中建设,我国国家高速公路五纵七横骨架基本建成,“7918”网络(即国家高速公路网7条首都放射线、9条南北纵线、18条东西横线)日臻完善。后续在建和拟建公路项目以省级规划中的各骨干线路之间连接线和经济较不发达地区路段为主,项目自身运营条件较前期有所下降。同时,受原材料涨价、征地拆迁成本提高、西部路段桥隧比例高等多方因素影响,高速公路造价不断抬升。由于通行费标准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建设成本上涨进一步压低了高速公路项目内部收益率,拉长了投资回收期和还贷期限。三、行业存量授信分析1、公路行业客户评级情况。公路行业在全行客户数量占比为1.21%,授信余额占比约为7.81%。目前,我行所有公路行业非违约客户的平均PD为1.21%,平均级别为6级。全行非违约客户的平均PD为1.3%,平均等级为6级。该行业平均PD略低于全行平均值。该行业五级分类口径不良率为0.16%,最近一年的实测违约率无相关数据。下图反映了该行业客户的评级分布。2、行业财务表现情况公路行业在我行的主要财务指标表现如下。总体而言,该行业财务表现总体优于全行平均情况。3、行业债项评级情况。该行业的平均LGD为43.91%,比全行的平均值38%略高,债项评级分布如下。影响该行业债项评级的原因是抵押担保情况。该行业的抵押担保情况如下:保证方式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其他余额占比45.4%18.6%0.7%35.3%0.1%4、行业业务品种结构该行业的业务品种情况如下:5、额度的提用率。该行业额度的提用率约为42.58%,比全行的平均值29.57%高。6、行业的风险和收益匹配情况。该行业的整体风险EL高于全行平均情况,风险较高。行业平均EL为0.53%,平均贷款利率定价为5.52%。全行平均利率为5.47%,高于全行平均情况。此外,该行业经信用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为14.03%,低于全行平均水平(19.98%)。四、行业信贷投向指引(一)总体目标和原则公路交通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因公路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建设发展以政府投资主导,该行业具有一定的区域垄断性,经营模式清晰,抵御风险能力较强。从我行存量贷款看,该行业客户违约风险低于全行平均水平;因长期贷款占比高,故利率水平略高于全行平均;但授信余额基本为实质性贷款,经济资本占用较多,故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偏低。因公路行业贷款稳定性高、风险相对可控、利率水平尚可,故属各分行信贷资产组合中重要支柱板块。2011年我行对公路交通行业授信总体策略为:稳定行业占比、注重优选项目、着力调整结构、强化存量管理;该行业计划新增贷款约300亿元。(二)区域投向1、东南部沿海地区财力较雄厚,经济活跃度较高,汽车保有量相对较大,区际贸易活跃,且大规模公路建设投资已经基本完成,公路网络日臻完善,公路项目的投资回报比较稳定,是我行授信重点支持区域。此外,对海南国际旅游岛、黄河三角洲、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辽宁沿海经济带、江苏省沿海地区、深圳市综合配套区、横琴岛、关中—天水经济区、图们江区域、海西经济区等未来规划清晰,发展前景较好的国家重点规划区域,亦可优选项目重点支持。2、中部地区承东启西,接南连北,是我国生产要素流动的桥梁和纽带,区位优势较为显著,作为本轮投资热点区域,如安徽、湖北、湖南、江西等省份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迅猛,路网完善速度较快,为我行公路行业信贷业务稳健发展区域。对经济基础相对较好,人口稠密,车流量较有保障四川、重庆、陕西、云南、贵州、广西等地区可比照中部地区予以支持。3、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地广人稀,车流量相对较少的西部地区(如: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等),公路交通投资收益相对较低、投资回收期偏长,对国家和地方财力具有较强的依赖性。但该区域能源、矿产、旅游等资源富集,故可结合当地能源、资源发展战略谨慎支持。(三)项目选择2011年我行公路交通行业贷款投放应优先保障建设进展顺利、业主方履约正常、我行作为主办银行或已经签订贷款协议的续建项目;重点支持国家高速公路“7918”网规划内项目。对“7918”网规划以外高速公路项目,按下述要求谨慎把握:1、高速公路项目建成后通车年份交通量测算值原则上应不低于10000辆/日,西部地区可放宽至8000辆/日。2、对不同层级区域,相应设定准入策略。重点区域可支持列入规划的高速公路省道项目,重点公路复线和改扩建项目。稳健发展区域应主要支持省会城市之间、省会城市与省内重要经济中心之间连结路段等省级路网干线项目;地级城市之间路段,要根据道路沿线经济发展水平、矿产和旅游资源等方面情况审慎选择。谨慎支持区域仅限支持路网条件较好,车流量较有保障的省级路网干线和重要出省通道,以及与当地产业结构结合紧密的能源、资源运输通道项目。3、避免参与处于路网末端,与国家高速网主干线缺乏联系,平行线路密集且与平行线路相比在便捷性、经济性上不具优势项目。4、除非满足下述条件之一,原则上不介入单独的一级公路(含)以下项目:一是借款人为省级公路管理部门或公路投资管理企业,且以借款人综合收益作为还款来源的新建一级公路项目。二是已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路收费省份,可参与借款主体为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由其成立的二级公路投融资公司,以国家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二级公路项目。5、严禁进入审批手续不全、不符合环保等政策要求的违规项目。(四)客户定位1、优先支持具备综合还贷来源,具有较强资金统筹能力的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大型公路投资主体,包括省级(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公路局及作为全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速公路建设融资平台的高速公路投资管理公司等。2、适度参与我行重点支持区域的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公路投融资企业。对稳健发展区域中经济体量居省内前列,汽车保有量较大,属区域工商业中心或主要交通枢纽的地级市,亦可适度支持其地级交通主管部门及下属公路投融资企业。3、原则上不得对县级及以下交通主管部门新增融资,原有存量融资应制定详细的退出计划。4、对还款来源单一、经营风险集中的项目公司,要根据本指引中“项目选择”有关要求谨慎对待。(五)进一步细化BOT项目准入标准1、对BOT项目除考虑前述因素外,要求业主须通过公开招投标等合法程序取得特许经营权。2、我行授信主要支持以具有公路运营经验,资产实力较强的高速公路运营企业作为业主的BOT项目。对建筑施工企业作为业主的BOT项目,要求其拥有公路建筑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且符合我行建筑施工行业相关信贷政策。对业主企业缺乏相关行业经验的BOT项目应谨慎对待,仅限在业主资本实力较强、履约记录良好、项目资本金来源清晰、工程预算合理、预期通行量较有保障的前提下,支持“7918网”项目、经济效益较好的复线或改扩建项目,以及省会城市之间、省会城市与省内重要经济中心之间连结路段等省级路网干线项目。(六)择优扶持高速公路收费权支持下的融资业务在取得已建成稳定运营的高速公路收费权质押,并以其通行费收入为补充还款来源的基础上,我行可为公路建设项目或客户生产经营中的其他合理资金需求提供融资支持。该项业务仅限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开展:1、客户及项目所在区域均为本指引所列重点支持区域。2、客户仅限省级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下属的公路投融资企业,质押项目仅限国家高速公路网“7918”项目,或车流量大、收费收入稳定的其他干线高速。(七)授信组合要求1、从严控制流动资金贷款针对省级(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大型公路投资主体因公路维修、养护业务而形成的临时性资金需求,我行可给予短期融资支持。对存在经常性资金垫付需求、资金体量较大、融资能力较强的授信客户,可在还款来源对应的前提下适当延长贷款期限,以提高综合收益,最长应不超过三年。对部分地方经济活跃、可支配财力雄厚的地市级公路管理部门借款人新增流动资金类贷款的,原则上应取得省级公路主管部门正式授权或书面同意。严禁使用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公路固定资产投资或项目资本金,不得对未获核准项目发放搭桥贷款。2、优化项目贷款授信方案(1)公路项目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25%(外商投资项目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对民营资本投资或造价偏高的项目应从严掌握。公路收费权转让项目,应控制银行融资总额不得高于交易价格的65%。(2)公路项目应采用收费权质押方式,其中由我行独家承贷的路段,应要求出质人在我行开立收费资金归集专户;由我行与他行联合贷款的路段,应要求出质人按贷款比例分配收费收入,并约定我行享有优先或同等的还贷顺序。操作上,须按照《担保法》和总行有关贷款担保管理办法,及时依法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中办理质押登记手续,保证贷款担保权益的合法、足额、有效,防范可能出现重复质押对我行贷款造成的风险。BOT项目除收费权质押外,一般要求建设期落实股东完工担保,并争取股东或有实力关联方全程连带保证。(3)公路项目贷款要根据企业的实际还款能力合理确定贷款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