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第五课我们的日常生活第一单元树立宪法权威了解权利义务第一课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第二课认识伟大祖国的标志第三课认识我们的国家机构第四课认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单元我们携手同行法律保驾护航第六课我们的学习生活第七课我们的社会生活第八课我们的司法生活第三单元捍卫人身权利学会保护自己第九课我的年龄与能力第十课手拿小盾牌保卫我权益第十一课我是一根小纽带家庭生活我维系第四单元重视财产权利严格依法行使第十二课财产权利知多少第十三课有恒产者有恒心第十四课争做小小发明家第十五课对假冒伪劣产品说“不”第五单元守法从我做起禁行必须遵守第十六课我的年龄与责任第十七课不能做的行为要记牢第十八课违法就会受惩罚第十九课如何保护自己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毛泽东本单元将简要介绍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地位及部分内容。一、宪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石马克思曾说:“宪法是法律的法律。”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石,而普通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没有宪法就没有法律。但是宪法好像离我们很远,与我们的生活没有太多的关联,真的是这样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宪法和其他法律的关系就像是树干和枝叶的关系,我们看到了枝叶的茂盛,要知道这可都离不开树干。宪法也是这样,它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类似于树干,所有其他法律如枝叶必须围绕它存在。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通常被称为“母法”与“子法”的关系,那么这种母法和子法的关系是怎样表现的?我们来看看以下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第75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老师有话说〉第一,宪法是法律的效力之源。各个基本法律的第一条通常会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表明宪法是法律的效力来源:只有符合宪法规定的法律才是有效的法律;如果法律违反宪法,就是无效的。第二,宪法的内容在法律中得到细化。我们根据以上法条发现:宪法规定了公民的私有财产权,于是民法通则更加具体地规定了公民的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各种侵犯公民合法财产的行为。宪法虽然看起来离我们比较遥远,但是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根据,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如果没有宪法,也不会有这么完善的法律体系来保护我们,所以宪法是法律体系的基石,它规定的人的尊严、财产、自由等等,都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儿童有权享受特别照料和协助,深信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作为家庭的所有成员、特别是儿童的成长和幸福的自然环境,应获得必要的保护和协助,以充分负起它在社会上的责任,确认为了充分而和谐地发展其个性,应让儿童在家庭环境里,在幸福、亲爱和谅解的气氛中成长,考虑到应充分培养儿童可在社会上独立生活,并在《联合国宪章》宣布的理想的精神下,特别是在和平、尊严、宽容、自由、平等和团结的精神下,抚养他们成长。——《世界人权宣言》法律给我们生活的世界织了一张巨大的网,我们生活在这张网下,受到它的保护;但是,当我们不小心触碰到它的禁区时,也将受到它的惩罚。当我们呱呱坠地时,各种各样的权利就开始发挥作用。有些权利从我们出生起就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是我们与生俱来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被任意剥夺。还有些权利,是因为我们独特的身份才有的。在这一单元中,我们要认识这一系列新的权利,学习并掌握它们,合理利用这些权利使我们的生活更美好、更多彩、更安全。“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孟子》我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孟子曾言:“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这句话是说,人民有一定的财产收入,才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由此可见财产权利对每个人社会人的重要性。在这一单元,我们将学习什么是财产权,如何依法行使自己的财产权。亚伯拉罕·林肯曾经说过“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有许多老师家长教育过我们不能做的事不仅仅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法律的规定。通过本单元的学习,同学们可以了解到法律规定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行为不可以做。
本文标题:法制教育读本小学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25857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