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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检索赵晓海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chinalawinfo.com“全国律协-北大法宝‘助力成长’计划”持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统一印制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实习人员,均可免费获赠一个北大法律信息网的法条联想型数据库—《北大法宝》会员账号,账号使用有效期为实习期内,全文浏览篇数最多为500篇。详情请见正式执业后可使用北京律协和本律所的北大法宝提纲第一部分法律检索能力第二部分法律信息资源概述第三部分法律资源组成第四部分法律检索策略第五部分法律检索实例说明第六部分法律检索能力培养第一部分法律检索能力法律检索能力如何界定?法律检索能力,强调的就是“法律检索”(LegalResearch)技能。法律知识是技能的基础,是前提,实现从法律知识到法律技能的飞越,是通往成功律师的途径。法律检索能力是在知识与实践的相互作用中获得,是律师技能的展现,以法律技能来彰显法律知识,才能真正实现法律知识的价值。法律检索能力的重要性法律检索是律师的核心工作之一,美国律师协会(ABA)把它明确规定在律师的工作规范中。因为在工作中,律师都是要先从法律检索入手,迅速准确查找到解决有关问题的法律依据是律师职业的基本技能,这种基本技能关系到适用法律的准确性、严肃性以及被代理人利益等。我国实习律师职业能力现状具有基本法律知识能力四年的法学本科教育,学生系统学习了法律专业知识,对我国法律体系有较为深入了解。在学习期间,根据个人爱好,选择毕业论文方向,使得毕业生在某个法学领域有较深入的理论基础。同时,实习律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筛选,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可以说,基本具备了从事律师行业的法律知识的储备。需要提高法律检索能力律师行业对刚入行的实习律师来讲是全新的,法律思维能力的形成以及法律检索能力的培养是需要专门学习,并通过法律实践来验证的。对实习律师而言,这方面的能力较弱,当面对接手的案件时,不知从何着手。美国律师检索能力的形成1.在课程设置方面,有专门的实践和法律检索课程如“法律审判”、“法律辩护”等,直接聘请有经验的法官和律师担任主讲教师;“法律援助”课程规定学生每个星期必须在当地的法律援助事务所实习8—12个小时。开设法律实用技能的课程,如“法律检索”、“法律写作”、“国际法检索方法”、“历史法律文献检索”等。2.教学方法方面,采用“判例教学法(CaseMethod)”通过研究法官的判决来掌握法律的基本原则和法律推理。通过重点性的判例教学,把律师职业中必须具备的知识能力、思维能力和获取信息能力有机的融合在整个的教学过程中,加强了能力的训练,最大限度地使知识本身转化为一种认识法律的能力,使知识本身不断地增值,以保持律师职业生涯对知识创新连续性的需要。3.发挥法律图书馆作用法学院图书馆的馆藏资源丰富,软件和硬件设施都比较好,资源体系完整有序,信息设备先进。法律图书馆成为学生法律实习活动的中心,图书馆法律咨询人员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够帮助和引导学生学习和提高获取法律信息及法律检索的能力。4.商业性法律信息公司为法学院学生提供免费培训美国的法律信息公司长期在法学院免费提供法律全文数据库检索服务的检索技术的培训,旨在帮助学生掌握该公司法律信息系统的检索技术。作为计算机法律检索的代表,这两个公司的法律检索技术已经被广泛地运用在法律的检索中,早已成为了律师法律实践中不可缺少的工具。第二部分法律信息资源概述法律信息资源,通常也称为法律信息、法律资源、法学文献信息、法律文献信息等,由于我国现今的法律信息学还处于初创期,未完全建立起一套成熟完备的学科体系,以至于对法律信息资源的定义还有形成统一的科学定义和分类。法律信息广义上是与法有关的信息和知识的总和,狭义上是法治运行与酝酿活动中产生的法律专业信息,是维系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的重要元素,是支持与保障法治进程的重要资源。法律信息资源是法律渊源的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法律资源是国家与机构进步的重要制度资源一、法律信息资源类型按照一般社会科学文献的分类方法,法律信息资源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一次法律信息资源也称原始法律信息资源,根据我国的立法体系和司法实践,主要是指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具有普适性的规范,具体包括宪法、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行政部门制定的规章、我国加入和签订的国际公约和条约,法律解释(含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地方法规;注意红头文件与司法案例信息的特点。二次法律信息资源是指对一次法律资源信息进行整理、加工,分析与汇总。例如法学论文、法学专著、法律教材、法律和判例解释或释义等。法律资源检索工具法律资源检索工具,是系统汇集法律资源,按照一定体系和方法编排,提供快捷、有效地的检索途径。根据我国法律体系的组成、《立法法》的规定、律师工作业务需要以及与律师工作相关度,法律信息资源又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法律法规信息涵盖的方面非常广,不仅包括中国的法律法规信息,还包括外国法律法规信息以及国际组织的法律法规信息。司法案例信息包括我国各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最高人民法院、各地高级、中级、基层人民法院、专门法院审理的案件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案例评析、指导案例、仲裁案例等。实用法律资料包括法律法规释义、司法解释解读、法律文书、合同范本等。法律参考资料包括法律新闻、立法动态、司法审判、学术争鸣、法学论文、法学教材、法律词典等等。强制型规范说服型规范的关系与转化(法规级别、案例、学术观点)二、法律资源载体通常分为印刷型载体和电子型载体印刷:书、报、刊(影像、缩微、甲骨文、竹简、铜表)电子:磁盘、光盘网络:数据库、政府网站、搜索引擎、其他法律网站(各种媒介的替代、转换、促进、借鉴)记忆、掌握、检索、交流分享、运用的不同阶段、相互关系及对不同载体的选择与配置,构成律师和事务所的知识管理体系。第三部分法律资源组成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1年1月19日)显示,截至201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4.57亿,较2009年底增加7330万人,居世界首位,推动互联网发展应成为国策。在网民获取信息最主要的途径中,网络独占鳌头,紧随其后的是电视和报纸,由此可见,互联网是获取信息最常用的一种来源和途径,律师更应将互联网作为重要的法律工具来获取法律信息。中国法律资源(含港澳台地区)外国法律资源国际法律资源一、中国法律资源(含港澳台地区)(一)网络资源1.法律数据库或在线法律服务北大法宝——中国法律信息总库(新版)四大检索系统中国法律检索系统(vip.chinalawinfo.com)中国司法案例检索系统(vip.chinalawinfo.com/case/)中国法学期刊检索系统(journal.chinalawinfo.com)中国法律英文检索系统()国信中国法律网()中国律师网()2.政府网站中国人大网()中国政府网()最高人民法院网()最高人民检察院网()3.法律学术网站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国民商法律网()中国诉讼法律网()4.法律媒体网站中国法院网()正义网()5.律师宣传网站与网络营销律师天下()(二)主要法律出版物1.公报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国务院公报》、部门公报、公告、文告、地方人大常委会公报、政府公报2.法律工具书主要类型有法律词典、法律年鉴、法律百科全书、法律汇编、行政法规汇编以及各国家部委、各地方人大、政府出版的规章、地方法规、规章汇编等。3.案例参考及学习资料主要的书籍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人民法院案例选》、《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判案大系》、《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审判业务指导丛书》等等。二、港澳台资源地区法律资源香港香港律政司网()双语法例资料系统()香港司法机构网()香港立法会()等。《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宪报》、《香港法例》、《香港特区的条例》、《香港特区的规例》、《香港判例集》、《香港区域法院判例集》等。用于研究业务、合作沟通、学习翻译。澳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网()澳门印务局网()澳门特区法院网()澳门法律网()澳门法例资料查询系统()《澳门特区公报》、《澳门特区法例》、《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法例汇编》等。台湾“立法院”全球资讯网()“政府”出版数据网()“司法院”网站()法源法律网()等《总统府公报》、《立法院公报》、《司法院公报》、最高法院出版的《判例汇编》、司法院出版的《司法解释汇编》等。在大陆可能有访问限制。三、国外法律资源美国美国国会法律图书馆()FindLaw()Thomas()美国政府网站()康耐尔大学法律信息学会()LexisNexis()Westlaw()等《美国法典》(U.S.C.)、《美国法典注释》(U.S.C.A.)、《联邦规则典》(C.F.R.)、《最高法院判例汇编》(S.C.R.)、联邦判例汇编(F.R.)等。首先要善于利用免费的资源,也可通过大学或国家图书馆使用收费服务英国四、国际组织法律资源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欧盟委员会()欧盟法院()等第四部分法律检索策略一、常用法律检索工具比较搜索引擎检索例如谷歌和百度,搜索引擎的便捷性和局限性。微软研究院一名技术专家说:“75%的内容通用搜索引擎搜索不出来”。利用搜索引擎获取法律信息,使用者必须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在海量搜索结果中筛选真正有用的信息。检索获取信息的权威性、时效性、相关性和准确性等都无法保证,有关资料无法构成紧密的知识关联体系。对于法律专业人士不能把搜索引擎作为唯一的检索工具。优点:海量、免费、全面、类型丰富,可作为起步和补充缺点:专业资料收录不全、不确定、时效不明、大量重复关联性差。政府网站检索成绩:据统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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