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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 略论国土整治招标监督
1目录摘要…………………………………………………………………………..………2ABSTRACT……………………………………………………...…………...……....3第一章绪论………………………………………………………..…………………4第二章国土整治与招投标概述………………………………………………….….5(一)国土整治的概念…………………………………………………………....…5(二)招投标的概念与基本特征…………………………………………....………6(三)国土整治与招投标的关系…………………………………………....………7第三章我国国土整治招标监督机制概述………………………………………….8(一)招投标的法规体系…………………………………………………...………8(二)国土整治招标监督的主要法律依据…………………………………...……9(三)我国招投标管理的机构设置及国土整治监督机构………………..………10第四章我国招标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1(一)法律法规不健全……………………………………………….…..………...12(二)运作机制不完善……………………………………….…………………….13(三)社会监督缺失………………………………………………………………..15第五章健全和完善我国国土整治招标监督机制的对策………………...……….16(一)确立招投标监督的原则…………………………………….…..…………...17(二)建立统一独立的招标监管机构…………………....………………………..17(三)进一步健全完善招投标法法规体系………………………………………..17(四)加快建立招投标的社会监督机制…………………………………………..18参考文献......................................................................................................................20结束语..........................................................................................................................212摘要国土整治工作历来是关系国家长远发展的战略性问题,世界上经济发达国家是在受到自然界的惩罚后才重视国土整治工作的,走了一条先建设后治理,以牺牲为代价求得经济发展的弯路,我国也在国土整治工作中出现过一系列问题,国土整治项目通常以招标形式进行,招标工作是否公平、公开、公正、合理不仅对投标方影响重大,而且对于国土整治项目有着重要而深远的影响,甚至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成败,因此国土整治的招标监督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建设部第89号令、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工程项目招标制度得以确立。工程项目招标活动的规范,提高了项目的投资效益,有效抑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然而,由于招标法在我国开展时间仅二十余年,现阶段的国土整治项目的承发包双发存在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加之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够完善,使得社会对招标工作的监管以促进招投标活动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目标带来一定的难度。笔者就国土整治招标监督工作做一些浅显的探讨。关键词:国土整治招标监督3ABSTRACTTerritorialcontrolworkhasalwaysbeenthecountry'slong-termdevelopmentstrategicrelationshipproblems,theworldeconomyindevelopedcountriesisbynatureonlyafterthepunishmentofattentionterritorialcontrolwork,takeafirstaftermanagement,constructionofthesacrificeforeconomicdevelopment,Chinaalsodetourinterritorialcontrolworkappearedinaseriesofproblems,territorialcontrolprojectinbiddingforms,usuallythebiddingworkisfair,open,fairandreasonablesignificantnotonlyforbidders,butalsoforterritorialcontrolprojectisimportantandfar-reachinginfluence,evendirectlyrelatedtothesuccessorfailureoftheproject,sothetenderterritorialcontrolisimportanttothesupervisionwork.Withthebiddinglaw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andtheministryofthe89thdictate,nationalsevenministriesandotherlawsandregulationsforthefirst12dictatethepromulgatedandimplemented,projectbiddingsystemcanbeestablished.Projectbiddingactivities,improvethestandardofinvestmentbenefit,theprojecthaseffectivelysuppresstheoccurrenceofcorruption,however,becauseZhaoBiaoFacountermeasureinChinaatpresenttimeofonlymorethan20years,theterritorialcontrolprojectcontractingdoubleexistproblemsinsystemandmechanism,plusbiddingrelatedlawsandregulations,makesocialenoughforperfectingthesupervisionontenderandworktopromotebiddingactivitiesrealizeopen,fairandimpartialgoalbringscertaindifficulty.Theauthoristerritorialcontrolbiddingsupervisoryworktodosomesimplediscussion.Keywords:territorialcontrolbiddingsupervision4第一章绪论人类生产活动的历史就是对国土开发的历史。建国后,各部门、各地方在国土开发利用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把国土整治作为一个新的概念提出来,当作一个全社会的任务提出,却是近十几年的事情。于光远同志1980年6月在全国林业会议上倡议开展国土经济学研究。这个时期,我国学术界的许多相关人士也曾多次在报刊会议上提出了我国开展国土整治的建议。这些都为开展国土整治工作做了一些必要的准备。世界上发达国家是在受到自然界的惩罚后才重视国土整治工作,走了一条先建设后治理,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求得经济发展的弯路。建国以来,我国也在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方面曾经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一系列严重的问题,如:国土资源利用不当、生产布局不够合理、自然资源遭受破坏、生态系统失去平衡等。可见,在对自然界的开发利用过程中,违反环境发展的客观规律,只顾局部不顾整体,只顾眼前不顾将来,就会早成人类与环境的不和谐。因此,国土整治工作不仅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也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幸福。做好国土整治工作不仅是当务之急,也是关系到百年大计的战略性任务。同时,自1979年改革开放我国引进招标投标制度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全和发展以及政府对招标投标工作的重视,使我国招标投标事业不断发展,招标投标活动己经涉及铁路、交通、电力、化工、煤炭、机械、电子、航空航天、城建、农业、环保、技术转让、教育、卫生等国民经济的各部门、各领域。而且,我国的招标投标市场随着国民经济的稳步增长,人民群众收入水平的提高,资金供给量与需求量的增加,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同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加入世贸组织时间的推移,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我国招标投标市场的规范与管理也日渐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重视。从时间上来看,国土整治和招标工作几乎是同一时间在我国产生并受到重视。我国现行的国土整治项目都需要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做到公正、公开、公平,但是,由于各种因素作用的结果,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因此,国家设立了专门的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防止违规行为的出现。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5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且,还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来规范我国的招标投标市场。这些法律、法规、制度、措施的实施,对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和促进市场竞争,遏止腐败和不正之风,控制成本,提高质量,提高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可是,我国当前对国土整治招标市场的监管在我国经济市场化得现实面前,经济全球一体化面前,在先进的国家和地区的国土整治招标监管进一步改革的历史面前,我国的招标监管制度体制已经显示了不少缺陷和不足。法律以及制度的不完善已经不仅制约了我国招标市场的蓬勃发展,而且对国土整治项目本身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为了增强我国招投标市场的活力与竞争力,在总结我国自身发展的实际经验时,还要借鉴国际先进的监管实践、立法经验,树立与时俱进的监管方式,完善手段,提高效益。通过有效地市场监管,提高市场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保障其他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坚实有力的招标监督管理也为接下来的国土整治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保障,真正找到一个合适企业,一种合适方案,一种经济的手段去做好国土整治工作。从我国国情出发,进一步改革我国国土整治招标投标监管制度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和理论价值。本文在分析了我国国土整治招标监督的基础上,总结国内的经验教训,并借鉴了国外招标监督的成功经验,针对我国实际招标监督工作,对我国国土整治招标监督机构、制度体系进行了初步的探讨。第二章国土整治与招投标概述(一)国土整治的概念对于国土整治的概念,国内外学者持有不同的看法。德国叫“空间整治或区域整治”;意大利称“领土规划”;日本国叫“国土综合开发计划”等等。各国虽表述不一,但其内涵共性相似。我国学者对于国土资源综合整治有代表性的意见有:①于光远认为国土问题基本上是利用、保护、改造六个字。国土整治应理解为有针对性的(即针对目前国土利用存在的问题)而进行的利用、保护和改造。好比治病,就要诊断,根据诊断采取的行动就是治疗。对国土问题进行“诊断”后采取的行动就是整治。②方磊等认为国土整治的提出是资源、环境、空间6的现状和潜力与人口、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从而导致尖锐矛盾的结果。因而,忽视环境和空间问题,国土整治就失去了重点。所以,提出:“对国土整治的完整理解应当是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和布局三大方面,而不是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四方面”。笔者认为,国土开发整治的完整概念可解释为——有针对性的对国土资源、空间、环境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和建设布局。按照自然规律与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人类已经取得的科技成就和生产力,对国土资源进行有计划地开发与整治。国土整治与开发的本质和最终目的是协调人与其依存的自然界的关系,从而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可持续发展。(二)招标投标的概
本文标题:略论国土整治招标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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