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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杨林场201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全面落实“十七大”及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司法,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全场政治稳定、社会安定,根据中央部委《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场党委、政府与各村(居委会)及场直各单位签订本责任书。一、责任与目标1、场党委书记、场长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责任人,对全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全责,对重大问题亲自抓、亲自过问,对全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制定计划、布署工作、检查评比和表彰等工作。2、建立健全各村、居委会及场直各单位综治办事机构,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健全治保、调解等群众自治组织和治安中心户长队伍;健全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综合治理内保组织,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3、进一步完善治安防范网络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评创“优秀治安中心户长”、“五好文明家庭(户)”、“安全文明社区”、“平安村(社区)”、“平安乡场”、“平安校园”等活动,落实动态管理措施;落实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措施;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加强依法治理、依法行政、法制教育和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及时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教育,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认真落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措施。4、定期分析研究全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势,场党委、政府一月一专题会议,认真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对乙方请示的问题要给予及时解决。5、负责全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签定,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兑现奖惩,认真实行“一票否决”制。6、村(居)两委、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村(居)和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和保障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评比。7积极参与和支持上级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贯彻以打促防,以防促稳,保一方平安,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和措施。8、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配合上级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9、坚持群防群治,做到制度化、经常化,严格落实打更放哨查岗记录制度和“治安中心户长”制度。10、全面开展平安创建工作,认真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加强普法宣传。11、认真开展“无邪教村(社区)”创建活动,做到“四无”、“五有”,即无邪教组织、无邪教人员、无邪教活动、无邪教案件;有防范和处理邪教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固定的工作阵地、有宣传教育的载体、有情报信息网络和有完善的档案资料。12、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明确自己的职责,在工作中认真执行。二、考核和奖惩1、考核工作由场综治委组织实施,内容以本责任书规定的责任与目标为依据实行百分制,逐项考评打分,总分90分以上为先进单位,80—89分为合格,70—79分为基本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2、奖励:甲乙双方在责任书有效期内认真履行职责,先进单位,甲方给予一定的表扬和物质奖励。3、处罚:全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一票否决,并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责任书签定之日到下一年责任书签定之日止为有效期。中共白杨林场党委书记白杨林场场长村支部(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2012年4月10日白杨林场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为了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根据场党委、政府与各村(居)、场直各单位签订的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规定的各项责任和目标,为便于考核,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考核计分采取百分制。考评结果分三个档次,即先进、合格和不合格。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者为先进,80-89分为合格单位,70-79分为基本合格单位,总分不满70分者为不合格(即一票否决)。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为:(一)党总支(支部)、村(居)委会重视,综合治理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制得到落实20分。1、村两委把综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召开专门会议研究综治工作不少于6次,且为综治工作解决了实际问题的记6分,查记录每少一次扣1分,虽召开了会议但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的酌情扣分。2、书记(单位负责人)对综治工作负主要负责,并有专人负责综治工作。(二)综合治理文档资料齐全、整洁、书写工整、内容充实7分。1、年度工作计划、每月工作安排、责任书、学习会议记录、检查评比、奖惩,装订、年终总结、按时报送材料,每缺一项扣2分。2、材料不整洁,不充实各扣1分。3、上年材料改作下年用,明显应付的扣2分。(三)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28分。1、以党总支(支部)为核心的治保、调解组织健全,办公场所、人员报酬、制度落实并受场以上集中培训记3分,一项不落实扣0.5分。2、治安中心户长制度落实到位,中心户长常年坚持工作,记5分。3、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扎实,重点要害部门防范严密,人防、物防措施落实,技防覆盖率达70%以上记3分,一项不落实扣1分,发生了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不能及时上报,整改措施不落实扣3分,隐瞒不报除给予警告、否决处理外,还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发生治安案件的酌情扣分。4、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民间纠纷调处及时,工作规范,手续完备,调处率达100%,成功率达95%以上,没有发生因民事纠纷调处不力而导致的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记3分,达不到要求的扣1—3分,按时上报排查登记表,每月两次,缺一次扣2分。5、层层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组织,帮教措施落实,重新犯罪不超过5%记4分,一项不落实扣1分,新犯罪超过5%扣3分。6、车站、渡口、集贸市场、旅馆、饭店、、理发室、废旧物品收购占等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手续完备,制度健全,管理措施落实,治安状况良好的记3分,一项不落实扣1分。7、积极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坚决打击非法宗教,封建迷信、赌博、制贩吸毒、拐卖人口、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辖区内社会风气良好记3分,一项不落实扣0.5分。8、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做到机构健全,流动人口底数清,去向明,措施得力,记4分,缺一项扣1分。(四)严厉打击各违法犯罪活动20分1、适时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区域治理。重特大刑事案件得到有效控制6分,未发生灾害事故的4分,重大事故发生的一起扣2分,一般事故发生一起扣1分,发生刑事案件和重大事故隐瞒不报的发现一起扣6分,疏导得力,未发生集体越级上访的记6分,到省上访扣2分,进京上访扣3分。2、无刑事、治安案件及各种事故的记4分发生一起重特大刑事案件扣6分,发生一般刑事案件扣4分,发生一起治安案件(含受治安罚)扣4分,发生一起重大事故的扣4分,发生一起一般事故扣2分,发生刑事案件和重大事故隐瞒不报的发现一起扣10分。3、无串联、无上访,管理不失控,无顽固分子,无反弹,一项出现问题的酌情扣分。(五)做好依法治理和综治宣传工作14分1、建立普法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有年度普法计划,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记4分,一项不落实扣1分。2、开展依法治理活动,落实依法治理措施记7分,缺方案、计划各扣2分,无宣传实施活动扣2分。3、大力加强综治宣传工作,综治宣传月有组织有方案有效果,广泛深入开展集中宣传的记3分,未开展的扣2分,开展不扎实的酌情扣分。(六)其它11分1、积极开展综合治理评创活动的记6分,创建平安村2分,开展“平安家庭”评创加2分,召开现场会议的2分。2、及时报送上级要求报送的有关材料的记3分,报送不及时、不齐全的酌情扣分。3、按照完成上级交给的综治任务2分,未按时完成或完成不及时的酌情扣分。4、治安主任按时参加例会,缺席一次扣1分。5、群众对综治工作的满意度超过90%的加2分。二、考评时间、方法、奖惩1、考评采取年中考评、年度总评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年中考评在6月底以前结束,年底总评在本年度12月底前结束,对发生的重大治安问题要及时跟踪核实,记录在案,作为年底总评的重要依据之一。三、要求1、考核评比是促进综治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手段,被考核单位在汇报工作、提供情况时必须实事求是,发现有弄虚作假的,除全部扣除该项分数外,将在全场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年终奖惩的一个依据。2、考核人员要认真负责,公正无私,准确掌握考评标准,考评过程中不准敷衍了事、弄虚作假,违者严肃处理。本细则由场综治办负责解释。蒙城县白杨林场2012年4月10日村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各村民小组: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关于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省、市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确保我村(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特与各村民组签定本责任书:1、村民小组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综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解决综治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村民小组长、党员、治安中心户长对综治工作齐抓共管,对综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行动亲自过问、亲自抓。3、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宗教活动和取缔“法轮功”等邪教组织。4、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建立流动人口组织,切实落实管理措施。5、认真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村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及法制辅导员,要关心留守儿童的成长。6、继续开展平安创建和“无邪教村(社区)”创建活动,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平安小区”、“平安家庭”活动,提高创建质量。7、坚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检查辖区内综治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发现典型及时推广。8、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及时表彰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及个人。9、配合上级组织积极开展严打斗争,重点打击盗窃、抢劫、强奸、杀人、流氓等多发性的侵财犯罪和暴力犯罪。10、加强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年终考核以本责任书为依据,把日常检查、考核与年中、年底量化考核结合起来,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分四个档次,即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总分在95分以上者为优秀,90分以上者为良好,85分以上者为一般,85分以下者为不合格,纳入村级重点管理。年终完成责任目标、对成绩突出的村民组,村两委将给予表彰奖励;年终完不成以上综治责任目标或发生重大治安问题、责任事故的村民小组,村两委将给予相应处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村(居委会)党总支(盖章)村民组(签字)村(居)民委员会(盖章)2010年3月20日白杨林场安置帮教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落实责任,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订立如下责任书:一、各村(居)总支(支部)书记是该村安置帮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置帮教工作负总责,同时各村委会要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二、村级安置帮教组织要及时掌握并汇报本辖区内所有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活动情况。三、村级安置帮教组织要为本辖区内每位帮教对象确定一名帮教人,与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一道实行“三帮一”,每季度至少走访帮教对象1次。四、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全程书面记录。本责任书三年一签订,场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将村级帮教组织落实本责任书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有一份。白杨林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村(居)安置帮教领导小组负责人年月日白杨林场平安建设目标责任书根据《蒙城县平安建设工作意见》,落实场党委政府平安建设工作措施,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加强目标管理,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创平安、保稳定、促发展、构和谐”的长效机制,场党委、政府特与各村(居)、各单位签定20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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