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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保险业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香港考点)考生手册(考生于填写报名表前应细阅本手册)1.引言1.1CEPA的签订,使中港两地的多个行业专才的执业资格得到不同程度的互认与交流,而保险业正是受惠行业之一。为了便利有志投身中国内地保险行业的香港居民取得内地的执业资格,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允许香港设立报考中国保险业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心,让香港居民可在香港报名及参加考试。1.2职业训练局已获委任为该考试香港考点的主考机构。而职业训练局辖下之独立单位,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将负责执行本考试之日常运作。1.3本手册除列出报考资格和手续外,亦详载考试形式、结构和评核准则,以协助考生备试。2.考试结构及形式考试共分三类:2.1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2.1.1考试编号:HK1C2.1.2参考书包括以下两本2.1.2.1《保险基础知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及2.1.2.2《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2.2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2.2.1考试编号:HK2C2.2.2参考书包括以下三本2.2.2.1《保险原理与实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2.2.2.2《保险经纪相关知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及2.2.2.3《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2.3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2.3.1考试编号:HK3C2.3.2参考书包括以下两本2.3.2.1《保险原理与实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及2.3.2.2《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22.4考试形式考试中心仅提供电子化考试形式。试题内容全为中文简化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单选题80题,每题1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单选题100题,每题1分。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单选题100题,每题1分。命题范围及考试大纲可从中国保监会的网页()下载。2.5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每科2小时。2.6合格分数以上所有类别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2.7考试成绩有效期考试合格,成绩由考试日期计起,三年内有效。3.考试公告报考人士可以从下列媒介取得有关考试日期及报名截止日期的资料:3.1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网页:。3.2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内之《中国保险业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布告板,中心地址为:香港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M楼。3.3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查询热线,以传真索取,电话:2919-1467。3.4如中国保监会对考试日期作出修改,以上3.1、3.2及3.3所列的资料亦会更新。4.报名4.1考试日期及地点4.1.1日期凡参加香港举行的考试,需根据考试中心公布的考试时间表报考。考试约每两星期举行一次,以考试中心公布的考试时间表为准,报名截止日期为考试日前两个工作天。考试中心会因应考生需求而制定各科考试之场数。4.1.2地点所有考试场地均设于职业训练局大楼内,地址:香港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考室编号列于准考证上)4.2报考资格4.2.1跟据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三类考试之报考资格如下:1.持有香港身份证之香港居民2.以下人士不得报考:a.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b.因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受行政处罚未逾3年;c.被金融监管机构宣布在一定期限内为行业禁入者,禁入期限仍未届满。33考生之学历要求:a.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具有中三或以上学历证明之人士。b.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具有中五或以上学历证明之人士。c.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具有中五或以上学历证明之人士。4.3报名手续4.3.1报名表4.3.1.1考生必须如实填写相关的中国保险业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一〉,并以黑色或蓝色钢笔或原子笔以中文简化字填写。4.3.1.2在报名表贴上正面免冠之1.5吋x2吋照片1张,另连同1张相同照片(用于准考证上)钉装在报名表一同递交。照片背面必须写上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4.3.1.3考生须亲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明文件正本以备查验,并须提供身份证及昀高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钉装在报名表一同递交。4.3.2个人资料收集说明4.3.2.1考生须签署一份名为《个人资料收集说明》的表格,以示清楚明白,并同意职业训练局可以转移、披露考生在本局的记录予中国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业监理处及他们的指定机构、香港金融管理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香港保险顾问联会、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香港保险业联会、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及所有在香港或其它司法管辖区的执法机关或监管机构等,作处理考试及个人查核之用。4.3.2.2考生须同意个人资料将会用作职业训练局处理考试及个人查核的有关事宜,并同意职业训练局可就考生任何欺诈、行骗行为将考生所提供的资料,转移或披露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业监理处及他们的指定机构、香港金融管理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香港保险顾问联会、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香港保险业联会、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及所有在香港或其它司法管辖区的执法机关或监管机构等处理有关事宜。考生须同意将个人资料信息披露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相关社会媒体,作为公众查询之用。4.3.3有关4.3.1至4.3.2的资料亦可从考试中心网页下载。4.3.4报名截止日期考生须于考试日两个工作天前缴交有关考试报名表及考试费。44.3.5考试费各类考试费用详列如下:试卷考生考试费中国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每次港币180元中国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每次港币210元中国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每次港币210元考试中心只以下列方式收取考试费:•现金•信用卡(Visa卡及Master卡)•易办事4.3.6报名地址及查询地址:香港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M楼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电话:2919-1467传真:2574-0213电邮:cpdc@vtc.edu.hk网址:团体或代他人报考将不受理。4.3.8考生若未能提供足够资料,考试中心将不受理其申请。4.4不论何故,未能出席考试者均当缺席论。缺席者将不获安排补考,已缴费用概不发还。各考生于报考后,所有有关更改考试日期、时间和/或取消报名的要求将不获受理。4.5如中国保监会或考试中心更改考试日期,考试中心会尽快通知考生新的考试日期和时间。5.参考书各科参考书名称及书费列于下表:参考书名称适用考试考生收费(每本)《保险基础知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1.中国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港币48元《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1.中国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2.中国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港币60元《保险原理与实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1.中国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2.中国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港币72元5《保险经纪相关知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1.中国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港币51元《保险公估相关知识与法规》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1.中国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港币46元考生亦可自行购买参考书,考试中心不负责因参考书存货不足所引起的争议。6.准考证6.1考生准考证由考试中心负责打印和分发。6.2参加考试的考生准考证会在报名手续完成后,实时给予考生。6.3准考证上资料如有错漏,考生须实时通知考试中心修正,或于应考当天通知考场监考人员办理修正。7.考生须知考生应细阅考生须知(见附录一)。违反考生须知内所列规则者,会被取消考试资格。8.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如有以下行为(8.1-8.10),考试中心有权取消考生的即场考试资格(考试费亦不会退还)和要求考生作出赔偿。考试中心亦会向有关机构报告及于必要时报警处理。8.1在考试前获取试卷资料。8.2在考试期间,与考场内外的任何人士通讯或试图通讯。8.3在考试期间抄袭或参考所带进场的笔记、书本、电子仪器资料,或另一名考生的答案。8.4将任何考试材料,如试题内容和答案以任何形式带离考场,或试图带离考场。8.5任何考生如蓄意或意图干扰考试系统运作、破坏/更改试场内的计算机设备和/或将考试用的计算机作其它未经许可的用途。8.6未经许可擅自离开考场。8.7在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前便作答,或在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后仍继续答题。8.8骚扰其它考生,或干扰考试进行。8.9以他人名义或容许他人以自己名义应考。8.10在考试期间不遵守《考生须知》或监考人员的指示;或以任何方式作弊。9.取消已考取资格冒名顶替他人考试的考生,替考成绩无效,被替考考生两年内不得参加中国保险业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替他人考试的考生如已取得中国保险业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包括代理、经纪和公估)资格证书的,吊销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参加所有中国保险业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试中心会向中国保监会、保险业监理处及有关机构报告任何作弊事件,并可按照这些机构的指示处理。10.核实考生身份考试期间,考场监考人员会检查考生的身份证和准考证,以核实考生身份。如未能出示上述证件,或身份未能核实,将不能参加考试。考试费亦不会退还。611.台风及黑色暴雨警告11.1如香港天文台在上午六时十五分后至上午十一时前悬挂八号或以上风球,或发出黑色暴雨警告讯号,当日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举行的所有日间考试将会取消。11.2如香港天文台在上午十一时或以后悬挂八号或以上风球,或发出黑色暴雨警告讯号,当日中午十二时或以后开始举行的考试将会取消。11.3有关延期考试的消息,考生应留意香港的电台或电视广播。考试中心会尽快向考生确定新的考试日期和时间。如考生未能在新的考试日期或时间应考,考试中心会安排退回考试费。11.4如考试开始后悬挂八号或以上风球,或发出黑色暴雨警告讯号,考试仍会继续进行。12.发出成绩通知书12.1考生可于考试后即时得知考试成绩,并获发通知书。12.2考生可于考试一个工作天后,浏览查核成绩。13.资格证书颁发13.1考生如取得合格成绩,可即时向考试中心申请资格证书。考生在递交申请资格证书时,需缴交下列各项文件:13.1.1正面免冠之1.5吋x2吋照片1张;13.1.2亲笔签名的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其它不良记录的声明(于申请时向考试中心索取);及13.1.3资格证书费用港币十元正。13.2报考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若考试合格,成绩由考试日期计起,三年内有效。13.3申请资格证书的考生可于申请日起计十个工作天后于办公时间内亲自到考试中心领取资格证书。考生在领取资格证书时,需出示其香港身份证原件,并签收以示收妥资格资书。13.4资格证书上所有资料以中文简化字印制。13.5若资格证书于申请日期六个月后仍未有领取,该证书将不会保存。13.6中国保监会有颁发或取消资格证书的决定权。13.7地址及查询地址:香港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M楼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电话:2919-1467传真:2574-0213电邮:cpdc@vtc.edu.hk网址:注意﹕考试合格和获颁资格证书并不表示可以立即在中国内地执业,获资格证书者必须受聘于内地的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并在取得展业证书后,方可在内地从事保险中介业务工作。14.重改试卷14.1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怀疑,可向考试中心申请重改试卷。14.2申请须于考试成绩通知书发出后两星期内以书面提出。申请重改试卷费用为港币400元,划线支票抬头为「职业训练局」。14.3考生须将书面申请及联络电话连同划线支票交往或寄往香港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M楼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14.4
本文标题:中国保险业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香港考点)考生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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