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交通运输 > 台北市警察人员值勤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肇因与对策之研究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警專學報,民國99.4第四卷第七期:225-256頁225臺北市警察人員值勤發生交通事故受傷肇因與對策之研究AStudyofCausesandCountermeasuresfortheTrafficAccidentsoftheTaipeiCityPoliceOfficersonDuty曾浚添1Tseng,Chun-Tien論文摘要警察人員每天在工作職場上需面對許多不同的狀況,因值勤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傷案件屢有發生,對警察人員的人身安全,造成直接或間接性的威脅,員警值勤發生交通事故受傷肇因,應深入探討,瞭解原因及防制,以確保每位警察人員之值勤安全,本文經深入研究後,獲致重要結論如下:一、員警值勤發生交通事故肇因,以未注意車前狀況、駕駛失控、酒後駕車等居多。二、員警值勤發生交通事故受傷案件,經肇事原因初步分析結果有肇事責任者約三分之一,值得重視。三、員警於值勤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人數,平均每九天有一人,值得注意。四、警察人員值勤發生交通事故受傷在工作層面,係因趕赴民眾報案現場所致,值得注意。五、警察機關應加強內部管理及勤務編排,應力求合理化。六、員警執行緊急任務時,應啟用警示燈及警鳴器,依法執行道路優先權。根據前述結論,研究者提出:應加強員警守法習慣、警察勤務條例朝合理化修正、落實警用裝備保養與維修、加強員警駕駛訓練,宣導民眾聽聞警笛、警號要避讓、強化諮商輔導、研究對警察機關各執勤單位防制作為,以評估成效等建議事項,提供有關單位參考,期望對警察人員值勤中減少交通事故受傷發生。關鍵字:警察人員、交通事故、對策KeyWords:Thepolice;Trafficaccident;Countermeasure1曾浚添,國立中正大學犯罪學博士,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民防管制中心主任。警專學報第四卷第七期226壹、緒論一、研究動機內政部警政署為確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維護執法公信,建立警察優良形象,於民國97年1月16日修訂「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期望每位警察人員駕車值勤都能達到零事故之目標與要求,以確保全體警察人員生命、身體、財產之安全,而且,警政機關各級長官在各項集會、勤前教育、常年訓練、業務講習等,都不厭其煩加強宣導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規定,務必使每位警察人員於駕車值勤時,都能確保本身的安全;但是,警察人員值勤發生交通事故受傷事件屢有所聞,有鑑於此,乃激發研究者之動機。依據學者梅可望認為2:「處理警察業務的基本原則之一『最先五分鐘重於最後五分鐘』警察案件處理特別重視證據,事實上,證據獲得的難易,與警察到達現場的遲速,成明顯的比例」。由於大多數的警察人員,都具有高度的敬業精神與工作熱忱,因此,遇有案件發生,經民眾報案或上級通報之後,警察人員都能在極短時間內迅速趕赴現場處理,但是,為趕赴現場處理案件,因而不幸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事件,屢有所聞,探討肇因,提供員警參考,減少受傷發生,此乃本研究動機之二。據資料顯示,臺北市最近五年(93~97)員警於值勤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傷總人數為207人,每年平均為41人,平均每9天,就有一位員警因值勤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傷,警察人員係擔任執法者之角色,因值勤發生交通事故受傷,由擔任執法者變成被害者,是一件相當遺憾之事件;如果能夠研究出警察人員值勤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之肇因及對策,提供所有值勤的警察人員作為重要的參考依據,如此,必能減少甚多悲劇的發生,在公、私二方面有重大助益,此乃本研究動機之三。根據前述三項動機,引發研究者高度興趣,深入探討本研究。二、研究目的員警值勤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傷,分析其肇事原因,都是以官方資料,亦即,次級資料之統計分析,提供各級警察機關作為參考改進之主要依據;但是次級資料,僅能觀察出一些抽象性之原因,如:違反號誌管制、未注意車前狀況、駕駛失控、酒後駕車、肇事逃逸等等,無法深入了解員警值勤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傷在心理、生理、工作、裝備、防制等層面之真正原因所在?研究者期望能對警察2梅可望編著。警察學原理,第288~290頁。臺北: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民國88年2月修訂版。臺北市警察人員值勤發生交通事故受傷肇因與對策之研究227人員的值勤安全,有所幫助,提供警察人員值勤安全之參考,本研究,係以官方資料作為基本依據,以官方資料所分析的每項肇因,納入研究項目,根據肇因,逐一探討員警因值勤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之各項因素,亦即,本研究之目的,在於瞭解真正肇因,減少傷亡;探討肇因,提供防制,此乃本研究之目的所在。因此,本研究擬達成下列三項目標:(一)依據官方資料統計分析警察人員於值勤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傷之肇因?(二)依據官方資料統計分析之各項肇因,深入探討員警在心理、生理、工作、裝備、防制等層面之因素?(三)根據研究發現,提出防制對策,供學術界及警察機關參考。三、研究範圍與限制本研究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所屬14個分局、6個直屬外勤隊等20個單位之警察人員為範圍。其餘,雖服務臺北市其他警察機關所屬警察人員,均不列入本研究範圍。本研究,因受限時人力、物力、篇幅等因素之限制,有關警察人員值勤發生交通事故受傷,於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勤務項目、肇事車種等,不列入本研究範圍。貳、研究方法一、次級資料統計分析法本研究,次級資料統計分析,係指蒐集官方之統計資料,而所謂官方之統計資料,基本上指警察機關保存登錄之有關員警值勤發生交通事故之各項統計資料而言。本研究之官方資料來源,係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出版之「臺北市警務統計月、季及年報」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所統計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最近5年員警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件數統計表」(如表2)與「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最近5年員警發生交通事故肇事因素統計表」(如表3)等作為官方資料來源依據。綜合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所屬各單位員警因值勤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傷的各項肇因,作為本研究之基本資料來源。二、量化調查研究法本研究,係以官方次級資料作為依據,更進一步深入探討警察人員因值勤發生交通事故所造成受傷,員警在心理、生理、工作、裝備、防制等層面之因素?警專學報第四卷第七期228本研究,係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員警為對象,使用自編問卷實施調查,謹就樣本選取、問卷編製、調查過程、資料處理等敘述如下:(一)樣本選取本研究係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所屬14個分局及6個直屬外勤隊執行警察各項勤務之員警6218人為對象,其中14分局之員警為4285人,繁重分局有中山、大安、信義、松山、萬華、中正第一、大同、士林等8個分局,較重分局有中正第二、內湖、北投等3個分局,單純分局有文山第一、文山第二、南港等3個分局,本研究繁重的8個分局中隨機抽樣2個單位;較重分局3個,單純分局3個,各隨機抽樣1個單位。經隨機抽樣結果為:繁重分局—大同分局、信義分局等2個分局;較重分局—中正第二分局;單純分局—文山第一分局。刑事、交通、保安、捷運、少年、婦幼等6個直屬外勤隊之員警1933人,隨機抽樣一個單位,經隨機抽樣之結果為:交通警察大隊。以上每一單位隨機抽取樣本120人,合計5個單位,經隨機抽取樣本數為600人,實施問卷調查。本研究,經發出問卷600份,回收570份,回收率95﹪,經整理後,剔除填答不全、未填答者等,無效卷問卷34份,實際有效問卷536份,有效問卷比率為89.3﹪(如表1)。表1研究樣本基本資料變項類別人數百分比(%)1.性別男性女性5053194.215.782.實足年齡17-20歲21-25歲26-30歲31-35歲36-40歲41-45歲46-50歲51-55歲56-60歲61-65歲465116120114663315300.7412.1221.0422.3821.2612.316.152.790.550.00臺北市警察人員值勤發生交通事故受傷肇因與對策之研究2293.服務年資5年以下6-10年11-15年16-20年21-25年26-30年31-35年36-40年41-45年46-50年156481341084336911029.108.9525.0020.148.026.711.670.180.180.004.工作性質內勤外勤285085.2294.775.職級主管非主管225144.1095.896.階級一線三星一線四星二線一星二線二星一線三星二線四星三線一星三線二星416481110312077.618.952.051.860.550.180.370.00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製(二)問卷編製本研究之問卷,係由研究者針對經官方定期統計分析,關於警察人員值勤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傷肇因資料為依據。根據前述資料,自行研究編製及設計問卷之前,先行以質性調查研究方式,進行訪談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所屬不同工作性質之官警30名,就其多年來值勤中對於警察人員因值勤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之肇因與對策,所累積的工作心得與經驗等,充分提供研究者意見並詳加彙整後,自行設計編製初次問卷調查表,該初次問卷調查表,再送請曾經有深入研究警察人員因值勤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傷成因之專家及學者計10名,針對研究者所編製及設計之初次問卷調查表,逐一審查並提供修正意見。最後,由研究者針對每一位專家及學者所提供之各項修正意見,逐一彙整並深入修正後,編製為本研究問卷調查表。警專學報第四卷第七期230本研究問卷調查表,計分成二大部份:第一部份為受訪者基本資料,包括:性別、年齡、年資、工作性質、職級、階級等6大項。第二部份計19題,第1至18題,在於調查受訪者對於警察人員值勤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傷肇因如何?提出其意見,每一題有6個答案,填答方式,係由受訪者認為6個答案中最主要的1項,選定後填答。第19題,僅一題,在於調查警察人員值勤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傷防制對策如何?提出其意見,有7個答案,係由受訪者認為7個答案中最主要的一項,選定後填答。本問卷調查表,研究者認為,編製過程嚴謹、審慎,深信具有高度之信度、效度。(三)調查過程31.本研究係由研究者親自前往經隨機抽樣結果之大同、信義、中正第二、文山第一、交通警察大隊等5個單位所屬值勤之各派出所、偵查隊、警備隊、直屬分隊等單位,實地調查,使用期間為三個月4。2.資料處理本問卷資料分析以SPSS10.0中文套裝軟體進行資料分析處理,採用次數分配、百分比等方法,統計分析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所屬員警對警察人員執勤發生交通事故受傷肇因與對策之意見。(四)處理方式本問卷量化資料處理與分析,係以SPSS10.0中文套裝軟體進行資料分析,並將所蒐集之資料,配合本研究之動機與目的等,進行各項分析、比較、處理等,其處理方式如下:1.個人基本資料:依其屬性類別,如:性別、年齡、年資、工作性質、職級、階級等6大項等,分別計算次數分配(Frequencies)及百分比等分析資料,藉以瞭解受訪者之基本資料。2.對於問卷選項情形方面:分別計算其次數分配及各項之百分比等,以瞭解受訪者對警察人員執勤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之各項成因與有效對策之意見作為本研究分析探討之依據。三、研究架構本研究之架構係先行設定命題,於命題設定之後,根據研究動機與目的,設3本研究係由研究者前往大同、信義、中正第二、文山第一、交通警察大隊等5個單位所屬執勤之各派出所、偵查隊、警備隊、直屬分隊等單位親自辦理實地調查。4研究者辦理實地調查期間:98年6月26日至98年9月30日。臺北市警察人員值勤發生交通事故受傷肇因與對策之研究231計出研究方法,採用次級資料統計分析與量化調查研究,進行深入探討之後,產生研究發現並分析,最後提出結論與建議(如附圖1-研究架構圖)。命題設定研究動機:研究員警值勤發生交通事故受傷之肇因及對策研究目的:找尋妥適方法,減少員警值勤受傷案件發生研究方法次級資料統計分析量化調查研究研究發現與分析結論與建議資料來源:自繪圖1研究架構圖警專學報第四卷第七期232表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最近5年員警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傷件數統計表93年94年95年96年97年項目分局名稱員警受傷人數民眾受傷人數事故發生件數員警受傷人數民眾受傷人數事故發生件數員警受傷人數民眾受傷人數事故發生件數員警受傷人數民眾受傷人數事故發生件數員警受傷人數民眾受傷人數事故發生件數合
本文标题:台北市警察人员值勤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肇因与对策之研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2695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