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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知识指导曾银芳1、问:我想知道如何电话联系就业科老师?在哪里办公?答:咨询电话:83961048;就业科办公地点:校本部图书馆一楼。2、问:我从哪些渠道可以了解就业信息?答:(1)我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网址:);(2)微信公众账号:FDJYZD;二维码(3)各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毕业班辅导员、毕业年级就业信息员的QQ群。我学院12级学生群号是:114812767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3、问:我从哪些渠道可以获得生涯辅导和个性化咨询指导?答:(1)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网上学堂”栏目;(2)微信公众账号:FDJYZD;(3)各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毕业班辅导员、就业指导课程教师等。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4、问:我校毕业生的就业流程是怎样的?答:一般就业流程如下:毕业前一年5月填报个人生源信息——11月到学院(中心)领取推荐表和协议书——到毕业当年6月份之前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到就业科备案——6月前两次就业方案核对——6月底领取报到证、户口——离校到用人单位报到。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5、问:我在离校前没有找到单位,后续手续如何办?答:如已申请暂缓就业,在离校后才签约(限暂缓就业有效期内),凭所签就业协议书(含单位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有效接收意见)、身份证、毕业证省就业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开具就业报到证和办理档案转寄手续;如未申请暂缓就业,在毕业后一年内才签约(含单位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有效接收意见),到学校就业指导科办理改派手续,包括办理报到证、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6、问:如何签订《就业协议书》答:领取协议书后,个人先填写基本情况,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盖章,并送交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或户口档案接收单位盖章,毕业生将签订好的一式四份协议书送学院盖章,之后到就业科备案。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7、问:用人单位签字盖章,我没签字,学院及学校也未盖章,此协议书有效力么?答:协议书经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学生未签字而用人单位已签字或盖章,则视毕业生意思表示为同意,协议书依旧生效。学院和学校为协议备案方,不属于签约方,学院和学校是否盖章不影响就业协议书的效力。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8、问:协议书已经签订,但是未交给用人单位,是否生效?答:协议书一旦签订,就开始生效。9、问:考上公务员或研究生,协议书是否自动失效?答:若在协议书签订前对此类情况没有做相关约定,毕业生必须履行原协议,除非解除协议。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10、问:我的协议书不慎遗失,如何取得新协议书?答:毕业生填写补领协议书申请书,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将申请书交就业科;经审查情况属实且无不良情况反馈,补发协议书。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11、问:我签订协议书后,不想去这个单位,单位也同意违约,如何领取新协议书?答:学校提倡诚信就业,不提倡违约。毕业生在毕业前,若有违约,提供单位同意违约的证明(原件),原协议书一式四份,个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集中在规定时间到就业处办理。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12、问:我毕业后违约,还能再领取新协议书么?答: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属于社会人员,若违约找到新单位,可以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确定劳动关系即可,如需要重新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则需要申请领取新协议书,否则不需要领取新协议书。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13、问:《就业推荐表》有什么作用?答: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学校为帮助毕业生就业,向用人单位出具的正式的推荐函,是毕业生进行自我推荐的正式材料,是学校对毕业生在校期间各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是毕业生身份的证明材料,是用人单位选拔人才的重要参考材料。《就业推荐表》原件每生只有一份,只有确定签约时才能交给录用你的用人单位。学生可将其复印多份供求职应聘使用。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14、问:我的《就业推荐表》不慎遗失,如何办理新的推荐表?答:个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同意并加盖分党委公章后交给学校就业指导科,由学校就业指导科审查、办理。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15、问:我没有签约,考取本校研究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答:此类情况只需要办理协议书回收手续:将空白协议书交给学院,由学院统一将协议书交给学校,按照考取研究生的手续进行办理。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16、问:我签约了,同时考上了研究生,并且确定读研究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答:此类情况需要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若用人单位同意解约,凭原就业协议书、同意解约的证明材料(原件)、考取研究生的证明到就业科按照考取研究生的手续进行办理。若用人单位不同意解约,请按协议书内容履约。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17、问:报到证有什么作用?答:“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印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只有列入国家或省毕业生就业方案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大家也俗称为“派遣证”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作用主要有:1.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毕业生就业后的工龄由报到之日开始计算;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3.是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的依据;4.是毕业生参加工作的初始记载和凭证;5.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6.是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18、问:哪些情况可以有报到证?答:(1)已经就业的(包含签订就业协议或灵活就业类);(2)未就业但是申请回原籍的;(3)出国申请回原籍的。(以上情况均取得毕业资格)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19、问:办理报到证需要哪些材料呢?答:若已就业,凭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空白协议书及单位接收函;未就业或出国而回原籍的,由学校进行操作办理报到证20、问:哪些情况没有报到证?答:升学、不能按时毕业的、参加“三支一扶”或西部计划选择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21、问:我在毕业后签订就业协议,如何办理报到证?答:如在离校前已申请暂缓就业,在离校后才签约(限暂缓就业有效期内),凭所签就业协议书(含单位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有效接收意见)、身份证、毕业证省就业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开具就业报到证和办理档案转寄手续;如未申请暂缓就业,在毕业后一年内才签约(含单位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有效接收意见),到学校就业指导科办理改派手续,包括办理报到证、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22、问:毕业后去部队当兵的毕业生,是否有报到证?答:如果是预征入伍,则户口回原籍,从原籍征兵;若是到部队就业,凭录用材料办理报到证,户档随转。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23、问:出国的毕业生如何处理自己的人事关系?答:一般有以下几种办法:(1)将人事关系转回原籍(2)托管在相应人才中心(3)短期出国一年左右可以申请暂缓就业;24、问:哪些情况属于改派?答:毕业生初次派遣后需要更改就业去向,更换报到证的,需要办理改派。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25、问:我校毕业生户口由哪个部门管理?他们如何知道我的户口的迁移信息?答:户口迁入我校的毕业生户口由学校保卫处负责管理,我科会根据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的情况整理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去向,并转交学校保卫处,由保卫处办理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保卫处为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证,毕业生带着报到证到保卫处领取,毕业生在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内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身份证、毕业生等材料到相应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保卫处户籍工作联系电话:82982307肖老师。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26、问:我错过了统一办理户口手续,怎么办?答:凭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自行到保卫处办理。27、问:我的户口迁入了学校,如何把户口迁入工作地或升学的高校?答:如在学校统一办理期间,由学校和保卫处沟通办理;如是个别情况,则凭报到证或录取通知书、毕业证、身份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28、问:我户口没有迁入学校,但想把户口迁入工作地或升学的高校,怎么办?答:一般情况,凭就业报到证、单位有效接收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或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实际情况要根据户籍所在地的相关政策。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29、问:什么样的情况适合回原籍或办理户档托管?答:(1)用人单位不负责管理毕业生的人事关系的,可以选择户档回原籍或者选择适合的人才机构办理户档托管;(2)签约到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广州等城市且非当地生源的同学,必须取得人社局的接收函才能办理派遣。如果没有取得,可以暂时先办理户档托管或回原籍;(3)毕业生待就业或者出国的,可以选择回原籍或者户档托管。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30、问:我校毕业生的档案由哪个部门管理?他们如何知道我的档案的迁移信息?答:毕业生的档案由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统一管理,我科根据毕业生就业方案的派遣情况整理档案去向,并转交学生管理科负责邮寄。学生管理科电话:82982297廖老师。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31、问:档案能自带么?答:档案不能自带,由学校通过机要渠道或邮政系统邮寄给相应单位。32、问:毕业后如何查询档案去向?答:毕业生可致电学生管理科咨询。33、问:我的档案转递有误,如何办理?答:请致电学生管理科寻求帮助。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34、问:人事档案有什么作用?•答:(1)保留个人原有干部身份;(2)办理工作调动时需要个人档案;(3)参加公务人员招聘考试,需要档案确定身份;(4)办理个人退休手续时,要查看档案记录;(5)专业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6)出国政审和公证时,需要查阅个人档案。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35、问:什么情况需要办理暂缓就业?答:符合资格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办理暂缓就业。可以考虑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考研或专升本(或考取国家公务员)成绩入围,等待复(面)试或等待录取通知书的毕业生;2、毕业当年考研或专升本成绩不入围,但仍希望申请暂缓就业后次年继续考研或专升本的毕业生;3、暂时未落实单位,但希望申请暂缓就业后以便继续找工作的毕业生(注:志愿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不需办理);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4、用人单位已经接收,正等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未办完就业手续的毕业生。比如非深圳生源已签约深圳单位,正在等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批复;5、已签就业协议,但单位在非生源地且不能解决人事档案、户口关系,本人又不想把人事档案、户口关系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注:愿意将人事档案、户口关系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不需申请)。6、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的学生。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36、问:暂缓就业办理的时间是?•答:办理暂缓就业的申请时间是每年的5月份,截止办理时间是5月30日,过时不再办理。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关于就业信息统计:就业率是关系学校、学院发展的重要依据,全国高校都需要上报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并于9月1日和12月10日为截止点并向社会公布,为此,同学们配合做好就业信息的上报工作。上报需要的信息为:
本文标题:毕业生就业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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