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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主义》读书笔记一直觉得民族主义是一个中性词语,虽然有时也不免显得有些狭隘,但总体而言与反动也并无关联。但是读完柏林这篇文章,却发现在西方社会,似乎这确凿是一个不受欢迎的、反派的词语,它体现出的惊人的影响力和破坏性(以法西斯主义为代表)的确是是令西方在此之前的思想家们始料未及的。文章的第一部分是一个引子,作者在这短短一小节中提出出现在十八世纪西方的思想和感情的巨大变化中的要素(观念)体现在今天生活各领域里十分明显的对革命的各种反动之中。从这个大的哲学话题引入,作者表明他“只打算专注于它的一个角落”,即后文所讨论的民族主义问题。文章第二部分从史学研究的发展谈起,纵览各历史哲学家对人类发展规律的研究既由此做出的预言,得出的结论是:民族主义在作者所处世纪的过去三十多年对历史进程的影响如此之大,但似乎对此历史哲学家们都未能就此做出准确的预言。它的存在是被忽视的,或至少是未受到足够重视的。第三部分作者追根溯源,浅探民族主义的起源,并一度追溯到有史记载的最早期的部落感情。在这里作者明确定义了此文所谈论的民族主义,“指的不是一种单纯的为祖先而骄傲的情怀,而是指更为明确、在意识形态上更重要也更危险的东西”。作者从四个层面递进地阐述了这个问题:1)人们归属于某个特殊的人群,群体的特征(共同的疆域、风俗、法律、记忆、信念、语言、艺术及宗教的表达、社会的制度、生活的方式等等)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其中个体的个人特征,并进而塑造了他们的目的和价值。2)当人们因综上所述的因素聚合成一个社会时,这个社会作为一个有机体变有了其自生发展的需要,那些最能反映其本质的东西构成了它的共同目标,并自然成为至高无上的,因为它的社会成员中已构成一种关系,使这个社会——民族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不可分割、无法分析,共同的对这种独特关系的感悟及决定了这种共同目标,即便它可能是非理性的。3)从第二中观点中于是又自然产生了更强的信念——我们必须坚持“我们的”目的、信念、价值、政策、生活,并将其置于任何个人观念之上,其理由仅仅是因为这些目的、信念、价值、政策、生活是“我们的”!4)民族主义进一步发展以至达到它的极盛时期,表现出扫清其发展一切障碍的极强的攻击性,它体现于集体主义的自我崇拜——民族优越感,相信自己民族的权利至高无上。可是这种民族主义是如何产生,并一步步发展到如此具有破坏力的地步的呢?这便是作者在第四部分着重讨论的话题。民族主义产生的必要条件是一个社会或至少是其精神领袖集体的感情受到伤害,但是显然这还并不充分,因为在古代和中世纪各个大陆数不胜数的战争和征服者对当地制度的毁坏并未引发这种反应。经过对德国民族主义的分析,作者提出另一个必要因素——一种新的人生观,“受伤害的社会或被政治和社会变迁抛在一边的阶级和群体使自己认同于这种人生观,他们以此为中心团结在一起,努力回复他们的集体生活“。而在当今社会,在政治和经济局势动荡背景下,各民族(很多就是国家)受到来自外界的冲击也更频繁、更巨大,东西方科学、经济发展的巨大落差、各种文明的频繁碰撞使得处于劣势的群体在自信心受到严重伤害的境遇下急于寻找一种自我安慰、麻痹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民族主义便格外让让人觉得易于接受了。民族主义的诞生原本是较弱群体为自我认同、自我保护而使用的一种自我麻痹的手段。然而这种近乎病态的思想却对整个人类社会造成了极大影响,而且可以看到其中大都在我们现在看来是负面的(以二战的爆发最具说服力)。那么,为什么事实上它却一再被伟大的思想家们所忽视呢?作者在第五部分给出了有关于此的一些讨论。我觉得总结的来看即两方面:1)乐观坚信民族主义只是存在一时的意识形态,它会借助科学的发展、理性的普及和原来被压迫的群体的解放自动消除,甚至一部分人还倾向于将它作为一种可暂时利用的工具。(这一方面在第二节有非常详细的提到。)2)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的早期的思想有欧洲中心论特点,从而忽略了亚非大陆会产生出的加剧的民族主义及其巨大的危害性。作者最后的结论是,民族主义虽然一直被之前的历史思想家们所忽略,但“民族主义有可能主宰我们这个世纪的过去三十多年,以至除非不和它作对,几乎任何运动和革命都没有成功的机会”,“在今天,至少在西方世界以外,不与民族感情结盟的任何政治运动都不可能取胜”。正如本文副标题说的——往昔的被忽视与今日的威力。尽管作者一直强调自己并不声称对这种现象提供了了一种解释,而只是企图呼吁一种重视和人们对此的更多思考,但就我看来他以提出了相当多有启示性的分析和看法。这里我想说说我对这篇文章的一点理解。在康德构建的理想社会中,人类最终会趋于一种普遍的世界公民状态,从而使人类物种的全部自然禀赋都在它那里面得到充分全面的发展。而此的前提之一就必然是整个世界形成一个国家共同体,即各民族的融合。在卢梭的看法中,最完美的自然状态是再也不可能回去的,那么最理想的平等的状态也应是所有人(我觉得有理由认为这里的所有人不是局限于其自己的民族,而是指整个人类)共同遵从他们共同制定、共同认可的法律生活,因为没有人有更多一点的权利,故可以在相互制约的状态下无限逼近于平等的状态。但是如果这个状态能够得以实现,其必要条件就是现有的各个民族能达到一种共同认可的理念,或者说民族的差异性必须尽可能地得到消除,或至少是小到在重要而核心的问题上不存在争议。那么,是不是说民族主义的消除在某种程度上即可以说是一种差异的消除呢?在卢梭《论不平等的基础与起源》中提到过人自然地将自己与其他人比较并由此产生优越感的过程,那么这种自我认同是不是就是人的一种本能呢?基于上面两个疑问,就民族主义的问题上,我觉得可以这样来看。首先人类基本上没有民族观念,我们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接受卢梭的假设即人类是由一种相对依赖程度较低的状态逐步社会化的。然后,人类结合成一个个部落,这里因为地域因素的结合显然可能性较大,然后由于人类的社会性,互相间依赖性增强,进而形成共同的语言、风俗、文化传统、法律、生活习性等,这就是一个类似于合并同类项的过程,即将形似性较大的人聚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有典型特征的整体。民族即由此演化诞生。然后由于人类活动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原本的民族之间开始接触,并且这种接触日趋频繁。于是由于人类比较和希望获得优越感的本能,一些发展相对落后的民族在力量对比中受到伤害,原本的信仰、理念受到冲击,为了自我的保护促使了民族主义的产生(这一部分此文章中的讨论很详细),并且在平等状态还未达到之前,其攻击性的倾向没有理由消失。那么平等=无差异吗?这是不是和现在社会宣扬的个性化发展矛盾吗?我觉得要达到最稳定的理想状态是一个破除旧的差异,建立新的差异的过程。即在不断的冲突和碰撞中实现民族的融合甚至于最终的统一,然而在最终统一的整体中,差异性以个人而不是集体的形式表现出来。当然由于职业上不可避免的某种划分,人还是会以某种标准被归类,但这种归类在情感上的归属却是几乎不存在的,只是职能上的需要而已。也就是说,在这样一种状态下我和你的差异几乎不比你和他的更多,每个人都是充分理性的。(其实,我觉的这样一种状态几乎不可能达到,即是说,民族的冲突不可能完全消除,只能尽可能地缓和。)作为一个理科生,我更倾向于将其类比作一个化学反应。整个演化过程就像从一个不稳定的状态经过若干个中间状态(它们有的极可能比初始状态更不稳定)然后达到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但也正如化学的事实那样,这里有两个值得注意的点:1)反应过程中的激烈状态是几乎不能避免的,正如社会中的矛盾与冲突可能造成的巨大破坏性;2)任何反应都有一定的可逆性,即绝对稳定的状态是不存在的,人类,在我看来,永远达不到完全的平和、稳定的状态。
本文标题:民族主义之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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