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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方言分类中国国内语言学家根据汉语分支的不同特点,把汉语划分为七大方言。分别为官话方言、赣方言、吴方言、湘方言、粤方言、客家方言、闽方言。一、汉语官话方言主要分布通行语中国北方地区各省区,以及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湖北大部、广西北部、湖南西部和北部、江西沿江地区、安徽北部和江苏北部等地。官话人口占全国的70%以上。官话方言内部的一致程度比较高,相互通话没有多大困难。官话方言内部按其语言特点一般可以分为4个支系,即4个方言片(或称4个次方言):华北官话、西北官话、西南官话和江淮官话。北京话为标准语。华北官话分布在北方东部,通行于北京、天津、吉林、辽宁、黑龙江,河北、山东、河南等8省市,以北京话为代表。西北官话分布在北方西部,通行于山西、陕西、甘肃、内蒙古、宁夏、青海、新疆等七省区,以西安话为代表。西南官话分布在南方西部,通行于四川、贵州、云南、湖北大部份、湖南、广西北部等6省区,以成都话为代表。江淮官话,俗称下江官话,分布在南方东部,通行于长江中下游安徽、江苏、江西部份沿江地区,以扬州话为代表。二、非官话方言主要分布在我国东南部,包括赣方言、吴方言、湘方言、粤方言、客家方言、闽方言等6种方言。非官话方言区面积小,可是方言差别大,彼此一般不能通话,甚至在同一个方言区内部交谈都有困难。赣方言:江西大部,湖南东部,福建西北部,湖北东南部,安徽西南部,以南昌话为标准语。吴方言:江苏南部,浙江大部。以苏州话为标准语。湘方言:湖南大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以长沙话为标准语。粤方言:广东大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南部,以广州话为标准语。闽方言:福建,台湾,广东的潮州、揭阳、汕头,海南,以厦门话为标准语。客家方言:广东省东部和北部,福建西部,江西南部,台湾,以梅州话为标准语。
本文标题:汉语方言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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