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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项人才管理办法(试行)1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江阴港专项人才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1.2本标准适用于江阴港专项人才管理工作。2管理职能2.1集团人力资源负责专项人才管理办法实施。2.2各部、分公司负责专项人才日常管理。3管理内容与要求3.1定义3.1.1公司招聘录用的全日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高校名单以国家教育部发布为准),优先录用港口相关专业的生源,所含专业领域如下(如集团公司特殊需要,不限于以下专业):企业管理类:法律、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文秘、财务类(偏重金融管理、资本运作方向)、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工程技术类:土木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偏重港机方向)、船舶驾驶、轮机管理、计算机技术相近专业。3.1.2公司社会化招聘引进的中高层次管理技术人才。3.2引进程序3.2.1各单位、部门根据需要向人力资源部申报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人力资源部审核提交分管领导审批,经总裁办公会议通过后实施。3.3待遇3.3.1见习期。按公司《试用期、见习期及实习期员工待遇》相关规定执行。3.3.2转正定级。专项人才期满转正后,按公司现行岗位技能工资制执行。3.3.3学历津贴。在现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基础上,对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实行学历津贴,其标准如下表:3.3.4其他的福利待遇按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3.3.5引进的中高层次管理技术人才待遇另行规定。3.4管理和培养3.4.1集团公司给予专项人才建立职业发展计划,提供展示个人能力和竞争的平台。3.4.2专项人才使用单位、部门要对专项人才进行重点培养、人文关怀、严格管理。综合考核专项人才道德素质、思想表现、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等。3.4.3突出技术型、管理型、复合型优秀人才在企业发展的重要地位,制定适宜的培训计划,重视专项人才培养。3.5考核3.5.1考核方式3.5.1.1专项人才须根据《专项人才考核表》进行转正定级、转正后年度计分考核。3.5.1.2所在生产单位的专项人才,考核方式及权重如下表:学校类型本科生研究生试用见习期转正定级试用见习期转正定级985工程960元/月1600元/月1320元/月2200元/月211工程840元/月1400元/月1200元/月2000元/月考核方式分管领导生产单位负责人所在科、队长相关科、队长同级互评所占权重25%25%30%10%10%3.5.1.3所在各职能部门的专项人才,考核方式及权重如下表:考核方式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同级互评所占权重40%40%10%10%3.5.1.4每层级考核人数为多人的,该层级考核得分为加权平均得分×权重比例。3.5.2考核标准3.5.2.1转正定级考核,考核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3.5.2.2年度考核,考核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3.5.3考核结果运用3.5.3.1转正定级考核。考核等级为B级以上的,按转正定级标准享受学历津贴。考核等级为C级或D级的,继续按试用见习期标准享受学历津贴,延期一年再次考核,考核达标后,按转正定级标准享受学历津贴,若仍未达标,将进行转岗或终止劳动合同。考核等级为E级的,取消学历津贴,进行转岗或终止劳动合同。3.5.3.2年度考核。考核等级为B级以上的,次年可继续全额享受学历津贴。考核等级为C级的,次年享受80%学历津贴。考核等级为D级的专项人才,将取消享受学历津贴,并给予安排转岗。考核等级为E级的,将取消享受学历津贴,若劳动合同未到期,将安排转岗,若劳动合同到期,将终止合同。3.5.4专项人才考核工作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和专项人才所在部门配合进行。3.5.5引进的中高层次管理技术人才另行规定考核办法。
本文标题: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项人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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