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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发[2011]号**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各村党支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我镇各村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精神,在市委办市府办《贵溪市村(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贵办发[2011]13号)文件指导下,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就全镇各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及主要任务(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2好、工作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地优秀党员选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筑牢党的基层工作堡垒,夯实基层民主自治基础,为“扬红色革命精神,建绿色崛起重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主要任务。坚持“两推一选”,配强村党组织班子;建立健全其他有关组织机构。二、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这次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10月底开始,至2011年12月15日结束。各村可根据本村的具体情况,在镇规定的时限内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时间。个别村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换届选举的,应报请镇党委批准。整个选举工作大体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准备工作阶段(10月26日至11月10日)1、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成立**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钱忠贤同志担任,镇长李武明同志、人大主席郑桂梅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各包村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办,办公室主任由严旭林同志兼任,成员为吕旭泉、叶党生、叶武林、李建华。成立由包村领导任组长、包村干部为成员的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各村的换届工作。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各村要对选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调查研究,掌握动态,摸清底数,制定针对性强、易于操作的选举工作方案。3、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镇党委在11月8日召开村党组织选举工作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布置换届选举工作。各村也要召开相应的会议进行学习传达。34、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下列事项:本村财务收支情况,本村债权债务情况,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后,才能开展选举阶段的工作。5、加强选举宣传培训工作。镇党委将对负责选举工作的干部、村级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组织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各村也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村换届选举重要意义的认识,自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参加选举的积极性。6、落实选举工作经费。各村要足额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证选举工作正常进行。(二)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阶段(11月11日至12月3日)为把好党支部候选人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关,镇党委决定成立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汪员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汪小河同志、武装部长吴启明同志、组宣员严旭林同志担任,成员为汪向新、吕旭泉、叶党生、叶武林、叶冬生、黄胜亮。1、民主推荐阶段(11月11日—24日)这次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即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员选举产生村党组织班子的办法。各村党组织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组织对下一届村党组织班子进行全额推荐,并根据推荐情况按照下一届4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提出候选人的初步人选,于党员大会选举日10天前报镇党委批准。为此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明确候选人的资格条件。要把政治素质高、双带能力强、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群众服务等,作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的重要内容,旗帜鲜明地反对把有违法犯罪和违纪行为、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活动、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不良的人选进党组织班子。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要加强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审查,严格执行候选人联审制度,镇党委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市人大、纪检监察、公安、计生部门等部门进行联审,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按照规定程序提交选举。二是进一步扩大候选人推荐范围。要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界限,注重从农村专业户、复退军人、专业协会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农村优秀党员中推荐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特别要引导有知识、有见识,路子宽、点子多,懂经营、会管理的党员致富能手通过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确保换届后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中致富能手比例和村党组织书记致富能手比例有大幅度提高。要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兼任村委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确保换届后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以及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比例都比上届有较大提高。各村在具体操作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党员群众的意愿,不搞一刀切。三是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内民主。要全面实行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两推一选”。党员和群众推荐票数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推荐票数不高的,不能确定为候选人。要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对本村党组织班子进行全额推荐,5并采取适当形式征求村民或村民代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根据推荐情况按照本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报镇党委批准。2、组织考察阶段(11月25日—12月3日)镇党委组织对村党支部上报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并按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差额比例要求,研究确定本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以上的差额确定。(三)正式选举阶段(12月4日—12月5日)1、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上届支委会向党员大会说明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酝酿产生的情况,提交大会讨论,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2、召开支委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3、支委会将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上报镇党委批准,同时由镇党委报市委组织部、市委村建办备案。(四)工作移交和建章立制阶段(12月6日—12月15日)村党组织换届结束后,镇党委统一组织新老班子交接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及时抓好新任村干部的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履行职责和推动发展能力,提升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指导村班子制定任期工作目标,确定发展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要全面实行“四议两评三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要以“四定两监督”(定职责、定目标、定考核、定奖惩、乡镇党委监督、党员群众监督)6为重点,建立健全目标考核制度,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和村干部“星级”管理,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疏导,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工作,形成团结和谐的干事氛围。三、加强领导,确保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按时圆满完成。(一)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各村要把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选举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对换届工作消极应付,指导不力、处置不当引发较大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镇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互相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二)认真做好选情监测和舆情把握工作。要高度重视选情监测和舆情把握工作。各村要建立选情台账,做到基本情况清、群众思想状况清、村班子现状清、选举进展情况清、影响正常选举的苗头清。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镇党委报告。各指导小组要经常分析新情况,研究新对策,加强联系,互通信息,提高督查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要注意统一宣传口径,加强对舆论宣传工作的正确引导,正确把握舆情,形成良好的选举舆论氛围;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建立监控应对机制,严防任何媒体、任何人恶意炒作、误导群众,确保选举平稳进行。(三)坚决查处选举违法行为。广大党员、干部和村民要切实做到依法依章参加选举,公平有序参与竞争,严格遵守“八条禁令”:一是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手段,妨碍、侵犯党员或村民的民主权利;7二是严禁送钱、送物和有价证券、安排消费,搞贿选活动;三是严禁通过电话、短信、网络、请客等方式进行拉票;四是严禁利用宗族、宗教等各种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五是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不参加选举、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六是严禁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诋毁中伤他人,干扰换届;七是严禁毁损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八是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滥发补贴和奖金,私分公款(物)、擅自处置集体财产。加大对选举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镇将派出换届风气督查组,对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贿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对以违法操作,“贿选”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村支委的取消当选资格。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件: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中共**镇委员会2011年11月2日主题词:基层组织建设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实施方案抄报:市委组织部、市委村建办中共**镇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11月2日印发共印40份8附件: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条件大致有以下几条:(1)必须是有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2)遵纪守法,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不搞宗族派性;(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4)关心村民疾苦,热心为村民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5)原则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知识,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懂经济、善管理,能带领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6)年纪较轻(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能胜任工作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7)在工作中能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同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不怕得罪人,办事雷厉风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宜提名为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1)近年有过违法或严重违纪问题的(包括违反《信访条例》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今年村级财务审计改正不到位或整改公布后举报有新的问题并经查实的等)或正在接受审查的;(2)不履行党员和公民义务的;(3)在村级组织任职期间不履行职责的;(4)宗族派性倾向严重的;(5)老弱病残不能胜任的。
本文标题: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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