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核设施流出物和环境放射性监测质量保证计划的一般要求GB11216-891.刻度:是确定一个测量系统的观测输出值与相应标准特征之间的数值关系。2.校准:是确定计量器具示值误差(必要时也包括确定其他计量性能)和进行校正的全部工作。3.检定:是为评定计量器具的性能(准确度、稳定度、灵敏度、探测效率、仪器本底等)并确定其是否合格所进行的全部工作。4.检验:是用仪器测量一个检验源所产生的响应来确定该仪器是否正常工作。5.能量刻度源:是含有发射两条以上准确已知能量的a或γ射线的一种放射性核素或几种放射性核素的源。6.质量控制图:是描绘测量仪器或样品性能参数测量结果的图,用以确定仪器或样品的性能是否处于统计控制的正常状态。7.核查:是指根据对客观证据的调查、检查和评价、确定所制定规程、指令、说明书、规范、标准、行政管理和运行大纲,以及其他应用文件是否适当和完备,并确定它的执行有效性而进行的有计划和编制文件的工作。校准和检定的主要区别目的:校准——自行确定监视及测量装置量值是否准确。属自下而上的量值溯源,评定示值误差。检定——对计量特性进行强制性的全面评定。属量值统一,检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属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对象:校准——除强制检定之外的计量器具和测量装置。检定——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基准器;计量标准器;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七类共59种。依据:校准——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可采用国家统一规定,也可由组织自己制定。检定——由国家授权的计量部门统一制定的检定规程。性质: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检定——具有强制性,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周期:校准——由组织根据使用需要,自行确定,可以定期、不定期或使用前进行。检定——按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检定周期实施。方式:校准——可以自校、外校或自校与外校结合。检定——只能在规定的检定部门或经法定授权具备资格的组织进行。内容:校准——评定示值误差。检定——对计量特性进行全面评定,包括评定量值误差。结论:校准——不判定是否合格,只评定示值误差.发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检定——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发给检定合格证书。法律效力:校准——校准结论属没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检定——检定结论属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律依据。校准和检定都属于计量范围内,校准是用调整或给出误差的方式校正其误差,检定则是对计量器具的精度指标是否合格进行确认。但是检定证书是专门对于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出具的,对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则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本人在计量部门工作多年并具有检定员证书,这一点是不会错的。追问是不是说如果校准出的误差范围达到仪器精度指标,就算检定合格呢?检定给一个判定,而校准相当于检查?回答一般来说仪器仪表送交检定时,计量部门只对其精度指标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出具鉴定证书或鉴定结果通知书(内附有相关的精度检测结果),而不对其进行调整。一、目的不同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这种示值误差的评定应根据组织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按校准周期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校准除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和确定有关计量特性外,校准结果也可以表示为修正值或校准因子,具体指导测量过程的操作。例如,某机械加工组织使用的卡尺,通过校准发现与计量标准相比较已大出0.2mm,可将此数据作为修正值,在校准标识和记录中标明巳校准的值与标准器相比较大出的0.2mm的数值。在使用这一计量器具(卡尺)进行实物测量过程中,减去大出0.2mm的修正值,则为实物测量的实测值。只要能达到量值溯源目的,明确了解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即达到了校准的目的。检定的目的则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检定应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这种规定要求就是测量装置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范围。通过检定,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二、对象不同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我国非强制性检定的测量装置,主要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人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此,检定的对象主要是三个大类的计量器具。这就是:1.计量基准(包括国际[计量]基准和国家[计量]基准ISO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作出的定义是:国际[计量]基准:“经国际协议承认,在国际上作为对有关量的所有其他计量基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国家[计量]基准:“经国家官方决定承认,在国内作为对有关量的所有其他计量标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2.[计量]标准ISO1OO12—1标准将「计量]标准定义为;„用以定义、实现、保持或复现单位或一个或多个已知量值,并通过比较将它们传递到其他计量器具的实物量具、计量仪器、标准物质或系统(例:a.1kg质量标准中;b.标准量块;c.1O0Ω标准电阻;d.韦斯顿标准电池)。”3.我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规定,“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在这个明细目录中,已明确规定59种计量器具列人强制检定范围。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明细目录》第二款明确强调,“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这就是要求列人59种强检目录中的计量器具,只有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对于虽列入59种计量器具目录,但实际使用不是用于贸医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可不属于强医制检定的范围。以上三大类之外的测量装置则属于非强制检定,即为校准的范围三、性质不同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这是一种技术活动,可根据组织的实际需要,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为计量器具或标准物质定值的过程。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规定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自行规定校准周期、校准标识和记录等。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其中的检定规程协定周期等全部按法定要求进行。四、依据不同校准的主要依据是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的《校准规范》,或参照《检定规程》的要求。在《校准规范》中,组织自行规定校准程序、方法、校准周期、校准记录及标识等方面的要求。因此,《校准规范》属于组织实施校准的指导性文件。检定的主要依据是《计量检定规程》,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其中,通常对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周期、计量特性、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及检定结果等作出规定。计量检定规程可以分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三种。这些规程属于计量法规性文件,组织无权制定,必须由经批准的授权计量部门制定五、方式不同校准的方式可以采用组织自校、外校,或自校加外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自校方式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从而节省较大费用。组织进行自行校准应注意必要的条件,而不是对计量器具的管理放松要求。例如,必须编制校准规范或程序,规定校准周期,具备必要的校准环境和具备一定素质的计量人员,至少具备高出一个等级的标准计量器具,从而使校准的误差尽可能缩小。在多数测量领域,标准器的测量误差应不超过被确认设备在使用时误差的1/3至1/10为好。此外,对校准记录和标识也应作出规定。通过以上规定,确保量值准确。检定必须到有资格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单位进行。根据我国现状,多数生产和服务组织都不具备检定资格,只有少数大型组织或专业计量检定部门才具备这种资格。六、周期不同校准周期由组织根据使用计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确定。可以进行定期校准,也可以不定期校准,或在使用前校准。校准周期的确定原则应是在尽可能减少测量设备在使用中的风险的同时,维持最小的校准费用。可以根据计量器具使用的频次或风险程度确定校准的周期。检定的周期必须按《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组织不能自行确定。检定周期属于强制性约束的内容。七、内容不同校准的内容和项目,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以确保量值准确检定的内容则是对测量装置的全面评定,要求更全面、除了包括校准的全部内容之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例如,某种计量器具的检定内容应包括计量器具的技十条件\检定条件、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检定周期及检定结果的处置等内容。校准的内容可由组织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因此,根据实际情况,检定可以取代核准,而校准不能取代检定。八、结论不同校准的结论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校准的结果可以给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检定则必须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测量装置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为不合格,在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之内则为合格。检定的结果是给出《检定合格证书》。九、法律效力不同校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给出的《校准证书》只是标明量值误差,属于一种技术文件。检定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定依据检定合格证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检定和校准的区别检定和校准的区别答:《法制计量学通用基本名词术语》将“检定”定义为:“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法制计量学通用基本名词术语》将“校准”定义为“在规定的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装置所指示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1•检定和校准的相同之处⑴都是测量仪器的评定形式,是确保仪器示值正确的两种最重要的方式。⑵都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即都属于计量范畴。⑶在大多数情况下,两者都是按照相同的测量程序进行的。2•检定和校准的不同之处⑴法律制约力不同。检定具法制性,属计量管理的执法行为,对象是法制管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人员应取得有关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定员证,收费执行国家法规的规定,无论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都属于法制检定。强制检定具有强制性。而校准无法制性要求,它是用户的自觉自愿行为,服务范围、服务收费通过双方协议的形式确定。⑵依据不同。检定必须依据检定规程,检定机构须对被检器具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校准依据校准规范、校准方法或双方认同的其他技术文件,可以是技术规则、规范或顾客要求,也可以由校准机构自行制定,校准机构一般不需要作出符合性声明,由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根据校准结果对被校准的对象进行评价,必要时也可确定其某一性能是否符合预期的要求。⑶从保证量值准确一致的方式上,检定是自上而下地将国家计量基准所复现的量值逐级传递给各级计量标准直至普通计量器具,校准是自下而上地将量值溯源到国家基准,可以越级,用户可根据需要选择提供溯源服务的实验室、溯源时间和方式。⑷检定的项目多于校准。检定包含定性试验和定量试验两部分内容,是对测量仪器计量特性及技术要求符合性的全面评定。校准一般仅涉及定量试验,只评定示值误差。⑸结果报告的形式不同。检定出具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校准通常发给校准证书。依据ISO/IEC17025:1999的规定,有规程一类的技术依据可以不给出测量结果不确定度,因此检定证书一般只提供最大允许误差或误差极限,不给出测量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为了对测量仪器所得测量结果的正确性提供一种量化的声明,校准需要通过建立测量溯源性和提供测量不确定度,使用户建立对校准获得的测量结果的可信度。“检定”和“校准”的含义及其区别摘要:“检定”和“校准”在实验室认可和计量认证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有些管理者实际理解和掌握得并不全面。本文主要阐述了计量标准术语“检定”和“枝准”的含义,并对相互之间
本文标题:校准和检定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293845 .html